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5-08-11 10:07:1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锦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锦集(15篇)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景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景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景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手机:1xxx,电话:xxx)

  副组长:xxx(手机:1xxx,电话:xxx)副组长:xxx(手机:xxx,电话:xxxx)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

  XX项目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成立防台防汛工作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防汛组织人员安排,防台防汛工作整体布置;

  2、防台防汛组长:由项目生产经理担任,在防台防汛期间,全面具体负责防台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节人员及物资,并在24小时内向总指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3、防台防汛组员: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听从防台防汛组长的安排,在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后勤保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5、动力组:在防台防汛期间,负责电力正常供应,并随时提供再发电的工作;

  6、设备组:负责所有防台防汛设备的正常3运转,同时负责维修厂房等其他急需场所;

  7、调度室:在防台防汛期间,作为临时的指挥中心负责对外与政府部门、主管的通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二、应急物资

  (一)应急设备与设施

  1、指挥中心:在防台防汛期间,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联络方便,配备4部对讲机;

  2、配电房、物资、动力部门24小时正常有人值班,确保电力供应,物资备有铁锹、水泵、雨衣、手电、沙袋等,使用方便,另外配有轿车多辆,卡车2辆,必要时可随时调用;

  3、仓库内现有水泵15台,另有发电机2台,在断电情况下,可及时启动排水。仓库周围水道畅通、安全,可以及时排水;

  4、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向当地110或120求助;

  (二)预警预报

  1、防台防汛应急指挥组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在汛期、台风期间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暴雨、台风、洪水等气象预警信息,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将利用文件、电话通知、短信群发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各部门传递预警预报信息,督促有关方面提前部署防范工作。

  2、各部门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项目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施工项目部每一个班组和作业人员。

  3、汛期、台风期间,各部门必须和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气象最新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好汛期、台风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应急反应流程

  应急响应的流程分为:接警、判断、应急启动、控制和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几个步骤:

  1、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应急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并实施如下行动:通知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应急资源,明确向上级报告内容、组织发布信息、内部通报等。

  2、采取救援行动,场外应急指挥应支持现场应急人员完成下列救援行动:应急队伍及时进入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医疗救助、人群疏散、环境保护、技术支持、现场监测等。

  3、行动完成后,进入应急恢复状态。

  4、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原因分析、评价制定的应急预案,根据报告为修订应急预案作参考。

  三、应急措施

  (一)暴雨应急措施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者强降水将可能持续。

  ①各部门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②收藏怕水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③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④检查工地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在过去的

  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①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③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防洪防汛信息,防止城市内涝,随时做好应急响应。

  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雨。

  ⑤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①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停止全部室外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④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4、警报解除

  根据上级指令或气象台发布警报解除通告,项目部防汛领导小组下达警报解除命令后方可撤离抢险队伍和取消防洪度汛值班,恢复常态。

  ①路基进行检查,防止路基、基坑被雨水浸泡,对需加固处理的及时加固;

  ②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以防各种防护设施被风和雨损坏。

  ③清理抢险物资,完善物资使用台帐,补充后备。

  ④收集整理现场图片、文字记录,进行工程索赔相关工作。

  ⑤针对暴露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二)台风应急措施

  1、气象台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将在48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①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检查、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③通知各船长、班组长等重点设防的操作人员,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对工地现场易受台风影响的材料和设备及时入库;对不易入库的进行整理、固定、覆盖,做好防雨、防风等措施。

  ⑤准备适量的黄沙、麻袋、水管应急材料和医疗救急用品;调试抽水泵、应急灯、对讲机等设备;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疏通。

  ⑥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保护和加固措施,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对测量点、原始坐标和高程点做好保护。

  2、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将在24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①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要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②落实机械设备防台措施:用地锚加固塔吊、龙门吊、搅拌房。

  ③落实临时设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板房、民工宿舍。

  ④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全面排查电源线、配电箱和开关,消除安全;加固固定配电箱,不能固定的配电箱提前收拾好。

  ⑤将受影响的船舶联系避风锚地,做好拖航准备工作。

  3、当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时:

  ①各单位防台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②船舶前往避风锚地避风。

  ③将可移动机械设备撤离海岸或河涌边,撤离不能固定的配电箱。

  ④工地停止露天施工。

  ⑤落实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现场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用电设施和临时设施落实防雨措施;清理排洪管沟,保证排水畅通。

  ⑥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台风期间,工地每天组织上、下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①停止所有作业,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船上值班人员加强自我防护。

  ②严格执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

  ①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止所有作业和外出;

  ②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应急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援。

  ④抗台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三)洪水应急措施

  1、应急指挥组办公室接到气象或有关部门洪水警报时,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报告,主要说明洪峰到达的时间,水位高度等。应急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事发地点进行指挥,如不能立即赶到应授权给能及时到现场进行指挥的其他指挥组成员,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根据洪水到来的时间、危害程度、波及范围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应急指挥组负责人下令通知还在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停止施工、立即撤回。

  3、如果时间允许,则应指挥抢险人员或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把洪水影响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物资等转移至安全地带,在转移时应根据设备和物资的价值大小安排优先次序,另外有毒有害物资应该优先转移,避免污染河水、海水。

  4、将即将转移的人员和机械分为若干个分队,每应急转移分队设负责人1名,确定转移的各队负责人应每10min对已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数、尚未转移的人数、去向不明的人数清理检查1次,并立即向应急负责人报告,应急负责人指定专人每lh统计汇总1次。在紧急疏散的过程中,要派专人对洪水的动态进行严密的监视,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安排人员的撤离。

  5、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设置醒目危险警示标志,确定应转移或加固的设备或设施明细;制定人员安全转移疏散路线图和躲避地点;综合协调组应按应急计划确定的转移人员数量准备干粮、矿泉水、手电筒和临时帐篷等生活应急用品。

  6、人员和设备全部转移到安全区域后,由)应急小组负责人安排专人值班,进入安全区域内的人员不准随便离开,各作业队以队为单位每4h清点人数1次,以确保人员安全。

  7、洪水到后,安全保卫组要对危险区域进行警戒,防止人员到危险区域逗留或其他活动,避免不慎被洪水卷走造成伤害。

  8、洪水退后,各应急小组、安全员到洪水淹没的区域形成的淤泥、杂物等废弃物等情况进行勘查,核实清理、挖运工作量后,调集推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设备清理、挖运洪水下退后形成的'淤泥、杂物等废弃物,消除险情。

  9、在清理、挖运中抢险队首先应将施工道路、生活区内的通道上的淤泥、杂物等废弃物清运干净恢复原状,避免有险情再伤人;再将其余地方形成淤泥、杂物等废弃物清运干净恢复原状;清运中抢险队员应按环境方案将清理的淤泥倒在指定位置,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对损坏的设备由项目部安排现场维修人员清理、修理损坏设备。

  四、预案管理

  (一)培训

  1、应急预案制定后,按计划组织各部门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人员及时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暴雨、台风、洪水预警信号;

  (2)事故报警;

  (3)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4)现场抢救安全知识。

  (二)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开水泵、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五、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项目部全体成员,在得知灾害气象来临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企业领导报告;

  2、防台防汛组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级别,落实人员,积极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进展情况;

  3、防台防汛工作在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遇特殊情况,可直接越级向总指挥汇报;

  六、能力与资源

  1、指挥中心与仓库距离近,信息传达快而且方便,管理上效率高;

  2、一旦狂风暴雨来临,各岗位管理人员接到指令,必须迅速将防台防汛物资及时送到重点部位,提前做好抗灾准备;

  3、在防台防汛期间,所有通讯设备24小时开机,指挥中心,仓库内电话直线,随时接受各种指令,整装待发;

  七、保护措施

  1、在防台防汛期间,安保人员将重点负责财务科等项目部重要部门的保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后勤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疏散人员的临时场所,保证饮食正常供应;

  八、信息发布与员工教育

  1、由防台防汛组长根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经总指挥同意后,通过正常渠道,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2、平时在宣传教育上要增加防范意识,当正常进入预案状态时,所有工作均由防台防汛组长统一指挥行动;

  九、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根据气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雨汛情分为一般汛情、重要汛情和重大(极端天气)汛情四类,以气象台预报为依据,具体为:

  一般汛情:中雨以下,24小时降水量在24.9mm以下;

  重要汛情:中到大雨,24小时降水量25mm-49.9mm,或者24小时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

  重大汛情:大到暴雨,24小时降水量50mm-99.9mm,或者24小时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

  极端天气汛情:大暴雨以上,24小时降水量100mm以上,或者6小时内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汛应急救援以迅速有效地组织施救工作,防止灾情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统一指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项目部首先做好自救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物资、财产抢救工作,遇到特别危及情况时,不惜发动整个公司的救援力量,以确保最大程度发挥救援作用。

  一、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讯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讯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讯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讯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开展防讯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1、做好物资准备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配备防汛应急抢险所需的排水、照明设施及其他必备的抢险工具,有充足的沙石、草袋储备。要加强防汛应急队伍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配备足够的安全帽、雨衣、雨鞋、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确保抢险需要。

  2、建立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防汛应急队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3、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确定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切实做好汛前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准备和汛情发生时的抢险救灾工作。在汛期到来前,确保防汛领导班子、防汛队伍、防汛措施和防汛物资“四个到位”。对因措施不力、准备不足、拖延、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防台、防汛各部门职责

  项目部各部门配合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防洪措施的落实,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等工作。在出现洪涝险情时,各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抢险救援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分队,对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此工作的开展,首先应进行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在确保不出现二次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伤员的抢救为首要任务;其次,进行对事故设施的抢修、加固,特别是对影响营业线安全的部位;最后,进行的物资、设备、财产等的抢救。(当条件允许时,以上几项工作应同时开展,防止事故所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扩大,延伸),抢险救援分队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组长统一指挥。

  2、物资设备组

  明确防台、防汛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负责所需预防设备,抢险救援设备、材料的进场、分配,当险情发生时,统筹安排,以确保各抢险救援设备的最大功能利用。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报送指挥,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实施对险情、险段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三、防汛抗台预防措施

  1、思想发动

  确保我部工程防台度汛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沿线地方群众的生产、生活。项目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洪度汛工作的严重性、迫切性。各部门加大宣传和发动力度,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意识,使全体人员有充分的思想意识和准备,预防可能发生的不测。

  2、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为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我部建立了完善的防汛组织网络,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处在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总值班制度,特别是在控制运行期要加强工程各部位的巡视和观察。成立抢险突击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认真做好汛前工程安全检查工作

  为确保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汛前对工程设施各部位进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大检查,软件、硬件一起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备足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

  各处所物资仓库应备足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如水泵、电机设备抢险、抢修用的备品、备件。抢险物资,如塑料编织袋、木材、彩条布等备有一定数量。

  5、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在汛期项目部及各工程处安排值班人员,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防汛抗台应急措施:如遇到暴雨或台风天气时有以下几种应急措施

  1、汛期前,对驻地、工地、料库、存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易受水害的隐患,限期解决。

  2、在汛期施工时所用机具、材料、设备等,放在不易被水淹处。洪水到来之前,提前撤出低洼地区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并随时备足编织袋等抢险材料及机具,以防不测。

  3、台风、洪汛期间,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并安排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防汛、防台突击队24小时待命。

  4、现场配置对讲机3台,现场指挥车1辆,挖掘机1台,泥浆泵和潜水泵共2只,水管300米,可以随时调动展开施救工作。

  5、事故最早发现者立即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求有关部门查明有关情况,下达应急救援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防汛、防台突击队,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向上级单位汇报事故情况。

  6、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部位和原因,能则以自救为主,如不能控制的,应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消除事故或抢救的具体措施。受伤人员,以最快速度将其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7、会同事故发生地点班组,在查明事故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工的决定。

  8、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事故扩散或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外部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9、洪涝过后,尽快检测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尤其应检查开挖的基坑、铁路路基可能出现坍塌,并及时予以纠正。

  10、除此之外,应在雨天做好线路设备,轨道几何状态的检查等工作,并及时修整消灭。

  五、根据以上应急措施建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抢险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中留守工地值班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六、应急机具、人工、材料

  人工:工地常驻人工不少与20人(含电工1名,挖掘机司机1名,汽车司机1名)。

  机具:75kw发电机组1台及电箱线路、120型挖掘机1台、汽车1辆、水泵4台(配管子150m)。

  常备材料:草袋1000只,土箕20副,铁锹10把。

  备料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并记录,根据不同时期应适当增加或减少备料,做到紧急情况发生时急而不乱,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紧急情况。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夏季来临,暴雨增多,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我园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在重大汛情发生时,我园能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园长康文英担任,全面负责幼儿园汛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2、副总指挥:严继坡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幼儿园出现汛灾事故,立即启动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园长康文英任组长。其职能主要有: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小组:由严曼曼担任组长。成员:各教师。主要职能是: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幼儿,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幼儿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医疗救援、消毒小组:由严继坡担任组长。组员:各教师。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动态,随时与园长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后勤保障应急小组:康先普任组长。成员:各教师。主要职能: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以及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由张雅丽担任组长。成员:各教师。主要负责:汛灾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三、应急疏散流程

  1、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抢险准备

  平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要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3、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险药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4、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硼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地处福建省连江县,是台风多发区。为确保在汛期和台风来临时,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能够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台风和突发性暴风雨、阵风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确保台风来临期间,不发生参建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和建筑设施严重损坏事故。确保台风、暴雨期间我司工程建设安全。

  二、任务

  1、落实防台防汛责任制,严格执行本预案和各参建单位的防台防汛预案具体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确保各种机器设备、船舶和港区内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平整施工道路、通畅道路和场地排水,保证交通安全;

  3、确保变电所、搅拌站的通电安全,保证港区通讯通畅;

  4、加强对周边山体的巡查监控,及时清理浮土危石,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等灾害,确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不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5、协调工程施工单位抗台防汛工作,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防台防汛预案的有效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职责:

  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单建光

  副组长:林xx、陈xx、李xx(监理所)、林xx(项目部)

  成员:袁xx、许xx、刘xx、赖xx、陈xx、吴xx、陈xx、叶xx(监理所)、丁xx(项目部)、陈xx(项目部)、翁xx(项目部)。

  职责:

  ①指挥、协调公司防台防汛工作;

  ②负责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向各参建单位传达贯彻公司及上级有关防台防汛工作指示要求,布置实施防台防汛工作;

  ⑥负责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⑦发布台风紧急状态令、撤出令和紧急抢险命令。

  2、防台防汛办公室:

  主任:许xx

  组员:全体办公室人员

  职责:

  ①负责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与气象部门联系,发布气象信息,督办有关防台防汛工作,做好对外的信息披露;

  ②负责检查防汛期间的劳动纪律,做好公司通讯保障工作;

  ③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及时供应,并做好台风期间现场人员的饮食;

  ④负责对外与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联络,及时了解有关台风信息,并如实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⑤台风过后,负责各参建单位的各项防台工作及损失情况的汇总上报。

  3、技术保障组:

  组长:翁xx

  组员:李xx、叶xx、陈xx、翁xx职责:

  ①负责协调、组织、处理防台防汛期间工程建设中出现异常事件,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水工工程、陆域工程);

  ②负责船舶的避风安全;

  ③负责港区设备的锚定工作。

  4、事故抢险队:

  队长:赖xx

  队员:消防队所有人员

  职责:

  ①负责策划、处理台风期间,港区临时住所、变电所、搅拌站、公司宿舍及办公楼、港区其他设备及设施突发性损坏的应急处理。

  ②负责临时工生活区人员的疏散。

  5、工程协调组:

  组长:袁xx

  组员:全体工程口成员、全体监理人员、全体项目部技术人员

  职责:

  ①负责检查施工单位防台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②负责检查工程建设设施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防台防汛措施是否落实;

  ③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应急疏散策划;

  ④负责向施工单位传达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

  ⑤负责组织、协调进行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应急处理。

  (二)公司各部室的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后勤、生活、抢险物资、应急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调动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资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项目公司对外联络,上报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工作。

  2、财务部---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应急抢险所需资金的保障,负责财产受损理赔工作。

  3、工程部---主要职责:

  负责跟踪了解有关基建项目防台防汛措施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组织制定相关建设项目防台防汛措施专项预案、防台防汛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并根据指令组织调动、协调公司内、外部应急救援物资。参加基建项目善后与恢复工作。

  4、总工室---主要职责:

  负责防台防汛的技术措施方案制定,港区内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公司流动设备的技术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

  5、经营部---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采购、保管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参建单位防台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时的调配使用。

  (三)参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责任区域内布置防台防汛措施,台风雨季期间每月检查一次防台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检查防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各自的责任区域组织人员撤离以及按制订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工作。

  3、负责台风、暴雨过程的检查、记录,总结每次防台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并上报业主和监理部。

  4、根据自己的施工(生产)特点,成立防台防汛应急抢险队,编制工作程序和抢险救灾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参加人员及其职责。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大型机械防台防汛抢险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大型施工机械的防台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一切防范措施。

  6、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对防台防汛工作进行现场监控、督促落实,负责将损失统计结果报业主及监理部。

  四、防御台风工作程序

  在汛期,防台防汛办公室与当地“12121”气象咨询电话,与连江气象台保持联系,了解台风最新情况,密切注意其动向,并实时绘出台风路线趋势图,随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台风最新动态。与连江县政府、可门管委会、夏宫乡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防台防汛办公室设专人把台风或大到暴雨信息及时通报给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和各小组。

  (一)白色台风信号表示热带气旋48小时内可能影响本地。

  1、防台防汛办公室负责通知公司各部门经理、各参建单位负责人,由各部门及项目部组织按照防台防汛预案检查防台防汛准备的物资器材确已到位;检查港区内所有设备、住所是否安全,并采取保护措施。

  2、技术保障组、事故抢险队、工程协调组各就各位,全面检查港区内所有设备、人员是否进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已全部执行。

  3、工程协调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防台措施执行情况。

  4、公司值班人员加强现场巡视,部门值班人员随时待命。

  (二)绿色台风信号表示未来24小时内本地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7级(39~61千米/小时或10.8~17.1米/秒);或本地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

  1、执行白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停止所有室外作业;

  3、检查、加固室外设备。工程协调组负责检查施工单位重件码头起重机确已做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其他设备;

  4、做好临时工生活区的人员的应急疏散的准备工作;

  5、工程协调组负责检查工程现场有关设施和建筑物的防台措施确已执行。

  (三)黄色台风信号表示本地未来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62~74千米/小时或17.2~20.7米/秒)以上;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的影响,平均风力8~9级(17.2~24.4米/秒)。表示已进入防风状态。

  1、执行绿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全司进入防风状态。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开始值班,并负责绘制台风路径,及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最新台风信息;

  3、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各部门经理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工作;

  4、各部门按照部门的预案,布置人员到预定岗位待命;

  5、所有办公室铝合金门窗要做好防风措施;

  6、资料档案室、财务部做好重要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不要把重要资料放在办公楼迎风面的办公室内;

  7、办公系统的计算机系统做好备份工作,并做好防护措施。

  (四)红色台风信号表示本地受热带气旋影响,未来12小时内平均风力可达10级(89~102千米/小时或24.5~米/秒)以上;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24.5~32.6米/秒)。表示立即全面进入紧急防台风状态。

  1、执行黄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全司立即进入紧急防台风状态,各部门立即启动防台防汛预案,按照预案布置,防台防汛人员立即进入预定岗位,坚守临时岗位;

  3、总经理、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坐镇防台防汛办公室指挥全司防台防汛工作。

  4、技术保障组人员在现场会议室待命;

  5、事故抢险队队长在防台防汛办公室待命;布置在港区内所有设备、人员待命,各参建单位人员、抢险队队员待命;

  6、没有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独立在室外行走。

  (五)黑色台风信号表示台风未来12小时内在本地或附近登陆,平均风力12级(118~133千米/小时或32.7米/秒以上);或已经受到台风的影响,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表示已进入特别紧急的防台风抗台风状态。

  1、执行红色台风信号时的各项措施。

  2、事故抢修队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3、未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出到室外工作。

  (六)台风解除信号。表示热带气旋影响已经过去,风力在5级以下时解除。

  1、台风解除通知由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下达指令,办公室发布。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现场受灾情况,慰问坚守岗位职工,及时组织抢修。

  五、防御暴雨工作程序

  (一)黄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6小时内,本地区将可能有暴雨发生。

  1、防台防汛办公室通过当地“12121”气象咨询电话,了解降水最新情况,并随时将气象信息通报给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事故抢险队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预报情况决定向现场再增派防汛值班力量。各部门经理在接到防台防汛办公室通知,并组织力量立即赶到现场,并立即指派现场部门值班人员执行下列措施和本部门防台防汛预案有关防汛措施。

  2、参建单位各班组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有人员关闭门窗,检查现场各配电点开关有否关闭,做好防暴雨措施;

  3、工程协调组检查港区外排水沟畅通情况,有无杂物堵塞。

  4、工程协调组负责通知各参建单位,并督促检查参建单位现场防暴雨和排水设施情况;室外电气设备和其他构筑物防雨措施;基坑防护、山体防护工作,防止出现严重塌陷事故。

  (二)红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1、执行黄色暴雨信号各项措施。

  2、暂停户外所有检修作业和现场施工工作。

  (三)黑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1、执行红色暴雨信号各项措施。

  2、全司立即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总经理、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坐镇防台防汛办公室指挥全司防汛工作,各小组进入预定位置。

  3、停止所有户外检修作业和施工作业。

  4、事故抢险队随时准备处理险情。

  六、防台风重点部位及防台风重点工作

  (一)关键场所、部位

  1、开山爆破区域的浮土危石,临时施工便道的边坡防护、排水泄洪通道。

  2、临建设施,主要指临时工棚、仓库、加工车间、临时加油站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标识牌、警示牌、宣传栏等。

  3、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包括现场使用的自卸车、钩机、铲车、推土机。

  4、现场办公楼、生活区。

  5、水上作业的施工船舶。

  6、临时施工用电设施。

  7、预制场和水泥搅拌站。

  (二)本工程防台重点工作:

  1、确保台风来临前全体人员撤到安全区域,工程施工暂停;2、对预制场的门机进行重点加固,水泥搅拌站空仓,并进行斜撑锚固;

  3、对陆上施工机械设备进行重点加固,施工材料采取防风、防雨、防潮措施;

  4、对所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特别是简易帐篷不得住人;5、加强对供电线路巡查,必要时拉闸停电;

  6、对于开山取石区域的浮土危石进行清理,施工便道的排水泄洪通道进行疏通;

  7、对所有工程文件和资料以及贵重物品进行安全保护,必要时提前转移到安全位置。

  (三)公司各部门、现场各施工单位应对上述具体部位(包括构筑物、临建)做好防台风措施,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报监理部批准,并在业主及监理的组织下协同演练。

  七、应急处理主要设备

  公司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配备以下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防台防汛器材:排水泵、编织沙袋、铁锹等工器具,必须专库存放。

  2、个人防护设备:救生圈、救生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

  3、通讯联系设备:警报器、对讲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和传真机。

  4、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辆(必须指定专车作为救护车)、小车、担架、夹板、氧气和急救箱等。

  5、应急电力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灯和手电筒等。

  6、消防设备:便携式灭火器、自用呼吸器和输水装置等。

  八、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防台防汛责任制,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以大局为重。

  2、凡在防台防汛期间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公司和部门工作安排的,一律按下岗处理。

  3、对办事不力,工作推脱的部门要追究部门经理责任。

  4、对没有执行公司或部门防台防汛预案的部门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5、擅自脱离值班岗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进入紧急防台防汛期间,由防台防汛办公室负责督办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指令;检查防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防台防汛工作纪律。

  本预案从20xx年3月10日起执行,原预案同时作废。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海南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号文]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XX,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XX,报警:XX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一、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指挥我校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队

  1.办公室: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

  2.保卫处:负责学校防汛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学校的防汛情况,向防汛领导组提供需要了解的防汛信息材料,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一定的人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总务处:负责学校防汛救灾物资储备、防汛项目经费安排和防护工作,视实际险情,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学校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4.学管处、教务处:负责做好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防止二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安置受灾师生,了解师生思想状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安排师生教学活动,帮助学校重建校园。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市和当地

  四、防汛抗台工作安排及措施

  1.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假期值班人员10为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台风或预警天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对所有房屋、排水系统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学管处要做好学生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外出学生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联系及时,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工作。放假时遇危险天气,尽量不让学生外出,要视情况才能放行。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重要物质。

  五、注意事项

  1.防汛防台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xxxxXX场配套区xx河、xx河道工程工程位于xxxxXX场配套区,是XX场的配套工程。为提高XX场配套区防汛、除涝的能力,完善新XX场配套区的景观、生态型河道系统,故在XX场配套区实施本工程。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共1999.5米,其中xx河1525.8米,xx473.7米,xx河新建护岸2906米,xx新建护岸967米。

  1.2、本年度汛期主要工程量汛期土方开挖工程全部完成,主要工作为浆砌石挡墙施工、石龙挡墙施工、太湖石护岸施工、压顶、土工布铺筑、人行道施工、整坡、土方回填、新建导梁、安装栏杆等。

  1.3、本年度防汛重点排除施工区地表水、排除基坑内积水、排除生活区雨水、排除河道内积水。

  二、水文气象条件

  2.1、气象本地区位于北亚热带南缘,为东亚季风盛行地区,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受海洋影响较明显,具有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湿度适中等特征。但由于地处中纬度大陆东部沿海,冷暖空气交替明显,气候多变,存在旱涝、低温、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2.2、气温、湿度和雾况年平均气温5.4℃,最热7月份,月平均气温27.8℃,最冷为l月份,平均气温3℃。为1144 mm,年平均蒸发量1336.6mm。夏秋之季常有热带风暴侵袭,多雷暴雨;秋冬季节常有大雾天气,该地区晚秋及初夏空气较干燥,六月中旬后期进入梅雨,湿度明显上升,多年平均湿度为80~82%,最小相对湿度为1l%。历年平均雾日为27.1天,1 2月雾曰最多达4天,8月雾日最少,仅0.3天。

  2.3、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87mm,历年最大降水量为1774mm (1985年),历年最小降水量为728mm(1978年),年度降水量变化较大,年降水量变差函数(CV)为0.21。年内降水量分布极不均匀,其中汛期6~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60%。

  2.4、风况该地区由于受冬夏季风的影响,春夏季节盛行东南风(SE),秋冬季节盛行西北风(NW)。根据上海市1951年~1986年共36年资料统计分析,平均最大风速为30m/s,极大风速为38.9m/s。年平均风速4.4m/s,平均每年大于八级以上风日数为25天,多发生在秋末及冬天。5~10月份为台风季节,尤其7~9月台风最多,每年平均台风2次,最多年份达5~7次。

  2.5、水文本工程的主要特征水位为:

  设计高水位:

  3.90m设计常水位:

  2.60~2.80m

  设计低水位:

  2.00m

  三、项目部防汛领导小组组织结构成

  3.1、建立完整的防台防汛组织网络,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生产、安全、调度等部门参加的防汛领导小组,在建设单位和当地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抢险工作的协调指挥。指挥系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作出快速反应,研讨方案、制定措施、布置任务,一切工作均应紧张有序的进行,具体组织机构如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全体施工人员

  3.2 、思想落实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项目部领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本工程防台防汛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高度重视防台防汛安全。结合本工程施工的工期要求,要充分认识今年我项目部防台防汛任务的艰巨性和责任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防台防汛职责。项目部要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带领全体员工切实做好台,汛期间的防、抗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3、具体责任区划分:

  (1)气象预报的接收及台风生成至影响施工水域大潮汛的跟踪、记录

  工作,与上级指挥部的联系工作,由x xx负责,及时发到各领导和施工现场负责人。信息来源如下:

  ①实时收听969221广播预报。

  ②热带气旋或台风期间,上海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不定时播报上海xx地区的热带气旋或台风运动情况的预(警)报。

  ③网络接收:

  (2)施工现场的各设备、构筑物的防台工作的检查落实,由x xx负责,并将每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遇有设备及工程构筑物不满足防台防汛要求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3)施工现场管理区、施工区临水成品、半成品等的保护,特别是台风、大潮汛、暴雨三种灾害天气齐聚形成风暴潮期间的`保护,由陈雪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防护。

  (4)施工现场台风、潮汛期间的漏电保护、防雨遮盖、施工用电安排、送电及断电时机掌握等,由x xx负责。

  (5)台风、潮汛期间,施工所需物资的调入及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的安排,由陈雪根负责。

  (6)接到台风预(警)报后,确定暂时停止施工进行防台加固及准备的时机,临水作业区域避台撤离时机的确定由提出,并报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后,启动本预案。

  (7)现场临时住房、仓库等的加固工作由x xx负责。

  (8)出现险情时,负责组织所有组员及施工人员积极的救助及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确保员工生命及工程安全。

  (9)建立汛前、汛后巡守检查制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10)汛期警报时,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安排好值班车辆及驾驶员,随时投入防汛工作。

  (11)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和强降雨将在12—24小时内影响本地区时,应紧急响应领导小组,抢险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待命,同时车辆、抢险物资及设备齐全到位,并排专人及时了解气象消息,并随时分析,采取对策,与现场紧密联系,并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4、有关责任人电话:

  序号职务姓名电话备注1组长Xx项目经理2副组长Xx项目常务副经理3副组长技术负责人4副组长项目副经理5成员Xx施工员6成员Xx质量员7成员xx安全员

  8成员xx资料员9成员xx取样员

  相关涉外职能部门

  (1)xx海事处:xx区城北路651号

  (2)xx防汛办公室:

  (3)建设单位:

  (5)医院急救:120

  (6)F1供电局:

  四、指挥流程图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共同决策下达命令四、度汛措施

  4.1、度汛阶段的主要工作本工程工期为240天,计划竣工日期为7月20日,其中汛期主要是土方开挖、浆砌石挡墙施工、石笼挡墙施工、太湖石护岸施工、压顶、土工布铺筑、人行道施工、整坡、土方回填、新建导梁、安装栏杆工程等的施气象、政府部门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室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业主、设计、监理防台、防汛办公室各突击队各部门工。

  汛期各重点部位的防护现场排水采用开挖排水沟结合局部设集水井用水泵抽水排入临近河道,项目部及生活区地块设排水沟由集水井收集并入市政雨水管网,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雨水泵站保障我项目排水。重点将施工区域各条排水明沟疏通,(安晓路西侧xx河)的排水能力。疏通哽塞排水沟,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弥补水系不足,同时对规划的骨干河道和主要排水支河汛期前进行疏浚,增强现有河道蓄水、排水能力。

  五、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5.1建立一支灵活机动的抢险分队,配备充足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遇到险情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汛期,加强现场巡逻,注意收听天气预报,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动态,防汛领导小组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当接到风暴的警报以后,在高潮汛期间,派出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抢救。现场配备对讲机与项目部及时联系,以便采取行之有效的抢险措施。具体准备工作做到:

  (1)对办公区及生活区内排水沟、管系进行彻底疏通、检查,防止暴雨引起陆域大面积积水。

  (2)电工对生活区及办公区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线路、配电箱、漏电过荷保护装置正常工作、防雨遮盖有效。

  (3)项目部所属各车辆、施工机械等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洪汛、

  台风期间各设备的灯光信号系统、操作系统、制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的工作状态良好。

  (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现场各施工班组联系方式的畅通,确保随时保持通信联络。

  (5)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避风的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摸清避风点的撤离路线。

  (6)定期对管理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冲刷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设备物资、技术上的补救措施,确保台风来临前管理区、施工区的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7)各班组安排防台值班人员,在台风期间,作业人员一律不休假。

  (8)台风位置标示图、黑板等其他记录发布工具配备到位。

  (9)完成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投保工作,建立施工设备、人员保险台帐。每天现场作业人员上班之前必须登记,下班之前点名确认,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10)召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交底会议,进行全员防台防汛安全动员,明确各部位、各人员的安全责任。

  5.2、汛期物资的配备在工程开工后,迅速购买“汛期所需物资”并存于仓库中,张贴标牌,由专人保管。汛期所需物资必须用于施工防汛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非汛期使用于其他方面。

  汛期施工防汛资源计划表

  六、防台防汛的执行

  6.1项目部大临设施防汛抗灾措施项目部大临设施建在安晓路东侧,xx河北侧,大临设施全部采用钢管纵横加固,与地下预埋钢管相连,并用钢丝绳拉紧,台风发生时,我项目部将组织人员对工人宿舍和附近xx西侧水位进行巡逻,一旦发生情况,将把人员全部撤出,撤出地点和路线如附图。

  6.2、施工现场防汛抗灾措施施工中,施工现场必须留有抢险通道,10m以内严禁堆放杂物,汛期未经许可不得占用抢险通道。抢险突击队在接到项目部指令后,必须于5分钟内到达施工区域,执行现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防台度汛期间,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放置,停放在安全的地方,临时电线、配电箱等能撤离的及时组织收回,切断电源,以防止发生事故。对水泥等易潮材料、搅拌机,发电机等设备,临时仓库及工棚等设施应进行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不能转移的应绑扎加固牢靠。

  同时对XX场附近河道开展汛前专项检查和检测○1主要针对河内水位、与外河的疏通情况、地表明沟的疏通情况、排水机械设备的完好状况等方面;加强与配套区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共同抗洪排涝工作。

  ○开展对河道涉及的围堰检查,对薄弱处及时加固和加高。必要时采取临时拆围措施,以免造成河道水位过高,排放不畅。

  ○针对今年南方暴雨频发的极端气候,进一步加强对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监测,及时了解气象部门暴雨台风等的天气预报。

  6.3紧急撤离的原则○1施工现场预报6级风以下时正常作业,6-8级风:施工设备不撤离现场,但必须安排专人值守,作好撤离准备,要求现场24小时值班。

  ○施工现场预报8-9级风时:停止作业,所有施工设备必须撤离现场,现场临时房屋及仓库做好加固工作,值班人员随时做好撤离的准备,保证联系畅通。

  ○台风中心距离现场1000Km时,必须开始现场设备及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

  七、防雷方面的应急预案由于XX场配套区区地势开阔平坦,人员设备易受雷击。因此,我单位十分重视对雷电的预防工作。

  (1)当气象预报施工海区有雷暴雨时,应提前停止施工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2)当气象预报虽没有预报施工区有雷暴雨,但作业区上空出现雷暴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3)当雷暴突然来临来不及撤离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放下手中的金属物品,远离钢筋加工间、木工加工间、基坑等施工区域,选择相对干燥

  的低洼地蹲下来,待危险过后迅速撤离。

  (4)如有人员不幸遭受雷击,救援人员应迅速查明受伤人员的呼吸脉搏情况,必要时首先采取人工呼吸帮助伤者恢复呼吸心跳,然后急送医院抢救。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抬了伤者就送医院,这样可能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八、要求

  8.1、防台防汛组织结构成员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时刻准备着,严阵以待;

  8.2、明确各人员职责义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强度(汛期各带班领导、应急分队负责人、值班人员通讯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项目部建立互相监督机制;

  8.3、认真做好灾害来临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及时登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意见,限期整改完毕;

  8.4、人员保持在岗在位,严肃记录,服从指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0

  汛期即将来临,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抢险准备工作,以对付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应急演练方案。

  一、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二、地点:施工现场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职责:发出演练指令。

  2、维稳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职责:负责维持演练过程安全、秩序。

  3、现场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 xx

  职责:

  (1)指令发出后,现场跟踪记载各班组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

  (2)演练过程中,记载各班组人员紧急集合、撤离到安全地带及拉闸限电、启动水泵的时间和整个演练操作时间。

  四、演练目标

  1、检验项目部及各班组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情况和现场处理能力。

  2、检验防台防汛预案的有效性及操作性。

  五、预案演练过程

  1、20xx年xx月xx日上午,召集项目部成员及各班组工人到项目部集合点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演练现场会。

  2、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今接强台风警报,预计今晚到明天中午影响我市,由于昨晚狂风大暴雨造成我工地地下车库大面积积水,积水达到10公分左右,并考虑到临时工棚的安全性,现急需数台应急水泵和组织人员进行撤离,请项目部和和各班组人员进行抢修、撤离工作。

  3、预演指令发出,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指挥调集应急水泵和操作人员加固临时房屋、电工检修线路,组织工人进行抢险并进行撤离工作。

  4、险情排除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指挥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洗。

  六、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总结整个演练过程,领导小组对本次参加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演练人员的.认真投入和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

  1、参与人员对每个步骤做到什么程度认识不足。

  2、实际操作这相互联系、报告存在不足,如电话占线等。

  3、演习的实战程度存在一定差距,如反映不够迅速等。

  希望在此次演习的基础上,对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是,检验全体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争取在以后得抢险救灾中能够做的更好。此次演练验证了防台防汛预案的有效性及操作性。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1

  一、可能引发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校方末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学生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学生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办公室、区青保办和相关业务科室。

  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情发生,保证我校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制定本预案。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2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 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 员:张 勇 曹 琨 张润利 任学武 冯卫东 姚俊各班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项目部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本项目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连市防汛条例》、《大连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项目遇到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项目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该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项目部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项目经理决定和部署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项目经理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应急联动中心设在项目部,作为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防汛指挥部

  防汛指挥部作为公司领导下的项目级议事协调机构,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全面负责本本项目防汛防台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与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公司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项目部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和台风暴潮来临时,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l.2水利工程信息

  当五里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与沿海出现超警戒潮位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3.1.3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

  (1)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5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防汛指挥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

  3.2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部门应在汛前,积极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3.3.五里河(潮)水预警

  (1)当五里河即将出现洪(潮)水时,各部门应做好水位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未来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潮)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水位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应跟踪分析五里河洪(潮)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3.3雨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雨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3.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上海中心气象台及各区县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2)大连海洋环境预报台要掌握海洋动态和潮位变化,按有关规定及时将风暴潮、巨浪预报预警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并发往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重要涉海企业等。

  (3)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4)各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和湖泊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5)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危房、在建工程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人员离工作。

  3.4主要防御方案

  3.4.1海塘防守及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县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防守,在防御标准内务必确保安全。

  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沿海各区县、街道(乡镇)应立即组织主海塘外的暂住人员转移至主海塘内的安全地带。

  一旦海塘发生溃决时,沿海区县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潮退后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封堵、修复。有关专业抢险队伍按指令投入抢险。

  3.4.2防汛墙设防和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负责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负责防守。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所在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和按指令投入抢险。

  3.4.3场区和工地排水(排涝)方案

  场区排水、工地排涝由项目部设施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3.4.4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地铁的人员疏散、撤离方案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4.5绿化抢险方案

  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实施抢险。

  3.4.6其它

  危旧房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危房居民由各区县、街道(乡镇)负责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

  空调室外面挂机由各级房地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使用检查、及时告知用户检查结果、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市容管理部门在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向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后。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防汛办的要求,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2.2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⑥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4.2.3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下同)和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4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后。

  ④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⑤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5紧急防汛期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对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4.3.1Ⅳ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7)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8)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1)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2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

  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

  (6)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7)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2)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0)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4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4.1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4.4.2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需要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市防汛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4.3群众转移和安全

  对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及进港避风的船民等,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建设、房地、渔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教育、公安、卫生、边防等部门要全力协助。

  4.4.4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或防汛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

  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处置洪涝、台风等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防汛指挥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区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协调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抢险。

  4.5信息发布

  4.5.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2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和发布。

  4.5.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受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6应急结束

  4.6.1当洪涝、台风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6.2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6.3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6.4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后期处置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国家鼓励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保险。

  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5.6调查与总结

  每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对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1.2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3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必要时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所掌握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防汛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及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全市抢险队伍按两个层次建立。

  6.2.3专家技术保障

  从本市防汛专家资源库中挑选水相关专家,组成防汛抢险决策咨询专家组,负责提供各类抢险方案的技术支撑、决策指导、方案优化等工作。

  6.3专业保障

  6.3.1供电保障

  市经委协调、市电力公司负责全市的供电保障,保证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3.2供水保障

  各自来水厂和原水厂要落实两路电,并建立两道防线。在发生灾害时,通过管网调度等应急手段,尽力保证供水。

  6.3.3供气保障

  市燃气管理处要按制定的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建立三级抢险队,尽力确保燃气供应。

  6.3.4交通保障

  (1)公交

  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应当安排应急备车,并具体制定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维持公共交通正常运营。

  (2)轨道交通

  针对轨道交通目前地下、地面、高架立体式运营构架特点,按照不同线路、不同设施、不同运营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3)省际客运

  因暴雨或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省际客运时,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各长途汽车站点内做好旅客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在各检查站点加强检查,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4)船舶

  海事部门为确保水上安全,应当对船舶锚泊、船距及台湾渔船来沪避风码头等作出具体规定。

  (5)轮渡

  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对江轮渡停航的规定。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机场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虹桥、浦东国际机场滞留旅客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航空公司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在汛期要落实确保机场安全的措施,规定防汛防台的重点部位。

  (7)其他

  黄浦江越江大桥在灾害发生时应确保畅通。越江隧道以及人行地道必须落实防汛措施,防止雨水、潮水倒灌,并在确保不遭水淹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畅通。

  6.3.5环卫保障

  在台风暴雨期间,一旦水上运输受阻,市容环卫部门必须将居民生活垃圾运往本区域事先确定的临时堆点堆放,不得积压在居住区,水运恢复后,立即组织抢运。

  6.3.6生活保障

  为确保特大灾害发生时人民正常的生活需要,市、区县商业部门必须备足主副食品。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6.4.1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现场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运载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和物资器材的车辆快速通行。

  6.4.2医疗保障

  为保证抢险救灾时的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能适应需要,各区县要建立一支20至30人的医疗救护队伍,负责本辖区内灾害发生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级医院组成的医疗救护队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参与灾害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5.1物资保障

  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及其组成部门、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应按《上海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和各自的管理范围,落实市级储备、专业储备、区县储备三级防汛储备体系,储备足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立即补足。

  6.5.2资金保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

  全市性防汛抢险应急处置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6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的责任。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台风等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7监督管理

  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统一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当黄浦江发生超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全市发生暴雨积水,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7.3演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4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事局和市防汛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7.5.2预案评估与修改

  市防汛办负责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每两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市应急办备案。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接受市政府的监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则

  8.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名词定义

  (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2)防汛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

  (3)紧急防汛期:本市将出现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或者防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4

  配套道路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职务: 日期:

  职务: 日期:

  职务: 日期: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目 录

  总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组织体系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

  为了切实做好黄海大丰港海上船舶防台(大)风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及船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海船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大)风应急预案。

  1、成立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熊安平

  副组长:刘彦祥

  2、领导小组职责

  2.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2.根据气象预报,负责船舶在台风期间的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警报解除等阶段的工作指令的下达。

  2.3.进入台风季节,负责组织对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检查。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外联系工作。

  2.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防台(大)风的能力和水平。

  3、气象预报的监控

  3.1.领导小组在进入台风季节要切实做好中央电视台、盐城气象台、中国台风网、以及周边气象台站有关海上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每天的`气象记录,尤其要密切注意台风的形成和走向趋势。收到台风预报立即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4、台风风力级别划分及避风地点的确定

  4.1.台风中心靠近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10级以上(含10级)为A级。此时船舶必须到指定避风锚地避风。

  4.2.台风中心偏离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9级(含9级)以下定为B级。此时船舶就近在指定锚地避风。

  4.3.根据施工特点,应实地考察和调查,以确定船舶避风锚地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5、船舶避台风前的准备

  5.1.船舶做好封舱加固的材料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2.船舶要认真检查、检修机器设备和保养系缆件、锚机、缆风绳、消防救生、供电及信号系统,保证各类设备完好可靠。

  5.3.船舶在避风前要一次性备足燃、滑油料,以备避风时连续航行的需要;另需备足食品、淡水等生活必需品。

  6、应急预案启动

  在进入台风季节时,领导小组按气象台发布的台(大)风信息(以下简称台风),进入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三个阶段。

  6.1.台风预报阶段

  6.1.1领导小组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按程序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各船舶宣布进入海上防台准备阶段。

  6.1.2.领导小组组织船员在短时间内迅速回到岗位。

  6.1.3.避风船舶对各种设备在启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立即整改。

  6.2.台风警报阶段

  6.2.1.收到海面台风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风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后,由船队队长下达施工船舶进入避台风锚地指令。

  6.2.2.接到指令后船舶立即离开施工海域进入指定锚地避风。

  6.2.3.船舶到达避风锚地后,应根据当地海域情况,进行避风锚泊;根据风向、风力选择抛前后交叉和领水锚4-6口,必要时抛设8口。

  6.2.4.以上计划根据当时情况可另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做好改航其他锚地的准备工作。

  6.2.5.船舶完成上述作业后,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的锚泊情况,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方位。

  6.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6.3.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台风紧急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通知船舶进入全面防台阶段,做好各种应变准备。

  6.3.2.避风船舶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观察本船锚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3.3.避风期间,船舶与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立即汇报并及时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以便请求援助。

  7、避台风锚地安全措施

  7.1.船舶在进入避风锚地时,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本次船舶避风情况,建立必要通讯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请求海事部门给予援助。

  7.2.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对锚机、通信、消防、救生、机舱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

  7.3.保持通讯畅通和24小时职守,每日上午8:00时、中午12:00时、晚上20:00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动态。

  7.4.避风船舶在避风期间船员不得随意离船,因生活或工作需要离船时报船舶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船。

  8、船舶返航施工计划安排

  8.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解除台风警报,改发大风警报后,须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2.领导小组根据风力、船舶抗风能力和航程,经请示上级领导后,下达船舶原地继续防风、准备返回施工现场或开始返回施工现场指令。

  8.3.避风船舶接到返回施工现场指令后,及时制定船舶返航计划,船舶返回施工现场后及时汇报,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动态和船位。

  9、作好防台(大)风的工作总结

  防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本次防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今后防台工作打好基础,提高海上防台(大)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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