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4-01 14:58:1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篇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根据气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雨汛情分为一般汛情、重要汛情和重大(极端天气)汛情四类,以气象台预报为依据,具体为:

  一般汛情:中雨以下,24小时降水量在24.9mm以下;

  重要汛情:中到大雨,24小时降水量25mm-49.9mm,或者24小时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

  重大汛情:大到暴雨,24小时降水量50mm-99.9mm,或者24小时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

  极端天气汛情:大暴雨以上,24小时降水量100mm以上,或者6小时内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汛应急救援以迅速有效地组织施救工作,防止灾情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统一指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项目部首先做好自救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物资、财产抢救工作,遇到特别危及情况时,不惜发动整个公司的救援力量,以确保最大程度发挥救援作用。

  一、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讯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讯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讯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讯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开展防讯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1、做好物资准备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配备防汛应急抢险所需的排水、照明设施及其他必备的抢险工具,有充足的沙石、草袋储备。要加强防汛应急队伍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配备足够的安全帽、雨衣、雨鞋、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确保抢险需要。

  2、建立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防汛应急队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3、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确定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切实做好汛前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准备和汛情发生时的抢险救灾工作。在汛期到来前,确保防汛领导班子、防汛队伍、防汛措施和防汛物资“四个到位”。对因措施不力、准备不足、拖延、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防台、防汛各部门职责

  项目部各部门配合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防洪措施的落实,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等工作。在出现洪涝险情时,各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抢险救援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分队,对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此工作的开展,首先应进行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在确保不出现二次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伤员的抢救为首要任务;其次,进行对事故设施的抢修、加固,特别是对影响营业线安全的部位;最后,进行的.物资、设备、财产等的抢救。(当条件允许时,以上几项工作应同时开展,防止事故所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扩大,延伸),抢险救援分队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组长统一指挥。

  2、物资设备组

  明确防台、防汛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负责所需预防设备,抢险救援设备、材料的进场、分配,当险情发生时,统筹安排,以确保各抢险救援设备的最大功能利用。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报送指挥,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实施对险情、险段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三、防汛抗台预防措施

  1、思想发动

  确保我部工程防台度汛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沿线地方群众的生产、生活。项目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洪度汛工作的严重性、迫切性。各部门加大宣传和发动力度,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意识,使全体人员有充分的思想意识和准备,预防可能发生的不测。

  2、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为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我部建立了完善的防汛组织网络,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处在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总值班制度,特别是在控制运行期要加强工程各部位的巡视和观察。成立抢险突击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认真做好汛前工程安全检查工作

  为确保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汛前对工程设施各部位进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大检查,软件、硬件一起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备足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

  各处所物资仓库应备足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如水泵、电机设备抢险、抢修用的备品、备件。抢险物资,如塑料编织袋、木材、彩条布等备有一定数量。

  5、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在汛期项目部及各工程处安排值班人员,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防汛抗台应急措施:如遇到暴雨或台风天气时有以下几种应急措施

  1、汛期前,对驻地、工地、料库、存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易受水害的隐患,限期解决。

  2、在汛期施工时所用机具、材料、设备等,放在不易被水淹处。洪水到来之前,提前撤出低洼地区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并随时备足编织袋等抢险材料及机具,以防不测。

  3、台风、洪汛期间,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并安排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防汛、防台突击队24小时待命。

  4、现场配置对讲机3台,现场指挥车1辆,挖掘机1台,泥浆泵和潜水泵共2只,水管300米,可以随时调动展开施救工作。

  5、事故最早发现者立即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求有关部门查明有关情况,下达应急救援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防汛、防台突击队,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向上级单位汇报事故情况。

  6、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部位和原因,能则以自救为主,如不能控制的,应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消除事故或抢救的具体措施。受伤人员,以最快速度将其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7、会同事故发生地点班组,在查明事故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工的决定。

  8、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事故扩散或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外部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9、洪涝过后,尽快检测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尤其应检查开挖的基坑、铁路路基可能出现坍塌,并及时予以纠正。

  10、除此之外,应在雨天做好线路设备,轨道几何状态的检查等工作,并及时修整消灭。

  五、根据以上应急措施建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抢险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中留守工地值班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六、应急机具、人工、材料

  人工:工地常驻人工不少与20人(含电工1名,挖掘机司机1名,汽车司机1名)。

  机具:75kw发电机组1台及电箱线路、120型挖掘机1台、汽车1辆、水泵4台(配管子150m)。

  常备材料:草袋1000只,土箕20副,铁锹10把。

  备料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并记录,根据不同时期应适当增加或减少备料,做到紧急情况发生时急而不乱,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紧急情况。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桐琴镇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为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武义县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桐琴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快速反应、部门联动;抓好四进、加强基层”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桐琴镇防汛防台抗旱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由镇长担任指挥,成员由国土、民政、水务、林业、农业、气象、建设、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分工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并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汇报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负责发布全镇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指挥:xx副指挥:xx成员:xx指挥部办公室主任:xx成员:xxx主要职责:负责气象、水文预报,水库、水闸控制调度,拟订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负责各项协调工作;负责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负责协调指挥部其它各组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预警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人员转移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拟定人员转移对象、范围、路线、时间、地点,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组:

  组长:xx成员:

  xx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灾害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统一指挥救援队伍,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在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期间,负责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救灾组、慰问团、红十字会等单位团体的接待事宜;保证道路、通讯的畅通,组织人员对受灾地区的治灾、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筹措调集抗灾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讯设备;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村、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各村、社主要职责

  (1)各村、社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负责本村、社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编制村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协助镇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

  (5)当洪涝台旱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

  (6)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7)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人武部负责组织落实抢险队伍的人员、培训工作。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及时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并能全力会同驻武部队、武警参加抗灾抢险,把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城建办负责镇域公用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指导村庄和镇域农民建房中的防汛防台工作;做好辖区内建设系统内的危房、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工棚的防汛防台工作;提供辖区灾害损失情况。

  (3)国土所负责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情况。

  (4)农业服务站、林业站、气象站负责农业、林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生产自救,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负责提供防汛防台急需的木材、毛竹物资的供应;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旱情,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

  (5)文化站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开展灾区慰问活动。

  (6)桐琴派出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镇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联系交警部门,确保公路交通的畅通,实施交通管制,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

  (7)桐琴供电所保障电力线路畅通,负责及时抢修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需要而受损的电力设施;根据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需要,调度好各水电站的发电;制订重大事故下的应急措施;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8)桐琴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9)桐琴小学、芦北小学、东干中学、桐琴幼儿园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灾患意识;组织校舍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根据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风暴、干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及时上情下达。

  2、山洪灾害监测。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行政村、社,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镇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镇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当各水系流域发生洪水时,各村应加强监测,并在1小时内报镇防指、2小时内报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各河流及支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监测,并将堤防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县防指。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及有关责任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镇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塘坝出现险情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广播电视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镇防指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防旱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防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村社,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4)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薄弱地段,制订工作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各类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镇防指收到强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各村和有关单位发出警报。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发出预警。

  3、台风灾害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动向预报,镇防指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江河洪水预警。各河流及其支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各村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应及时当向下游发出预警。

  5、山洪灾害预警。各村社和有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镇防指。

  6、内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向社会发布信息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镇防指随时掌握旱情灾情,根据干旱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做好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8、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镇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9、水利工程险情预警。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单位和镇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有关村社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四、灾害分级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一)一般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75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20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00人。

  (二)较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200-3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6000人。

  (三)重大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5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30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镇域中心范围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6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4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9000人。

  (四)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2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6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5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5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2000人。

  五、应急响应根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办主任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进岗,加强值班。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3、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县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照灾情,做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预判,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办主任。(应急响应期间监测预警组均要开展本条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中不再重复。)

  4、镇防指通知各村社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山塘、薄弱堤防、各类危旧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巡查工作。

  5、镇防指对有关农业生产作出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

  (二)Ⅲ级应急响应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知抢险救援组做好进岗准备,组织驻村干部下村(社区)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副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2、部署落实危旧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旅游景点、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

  3、根据县防指部署,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4、督促检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通知小型水库、山塘、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5、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6、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进岗带班,抢险救援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以下人员转移:低标准房屋、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

  2、通知以下区域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并根据实时降雨、河道水位、工程险情等情况按村级预案及时转移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病险水库下游受影响人员;屋顶山塘下游受影响人员;低洼易涝区人员;江河发生大洪水时可能淹没区域的人员等。

  3、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或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4、通知镇、村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援队员集结待命,根据工程出险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县防指支援。工程出险后,派出抢险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赴出险处组织抢险,组织出险工程附近村级抢险队伍参加抢险,必要时调派镇抢险队伍参加,调运镇和附近村防汛抢险物资;一般险情可根据本镇技术人员提出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险情较大时,及时请求上级技术支持,重要工程出险时,请求上级派出专家组实施抢险,并配合专家组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调派、物资调运和后勤保障工作。

  5、镇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6、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关闭全部旅游景点,暂停所有户外活动,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镇、村广播每两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坐镇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县防指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必要时分赴一线指挥。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抗旱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出险水库、山塘下游人员;江河两岸洪水可能淹没区域人员;镇域低洼易涝区人员;镇域地下空间设施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2、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3、镇、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工程抢险方案与Ⅱ级响应时一致)

  4、组织实施停运、停工、停课、停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5、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6、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村自为战。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村广播每1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停运、停工、停课、停市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消息,通知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社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乡镇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紧急救护;必要时,乡镇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六)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权利投入抗洪抢险。

  (七)应急结束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洪的义务。镇民兵应急分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二)物资保障镇防指、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受洪水威胁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常规物资。

  (三)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四)电力保障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资金保障财政、民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六)避灾场所保障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七)其他保障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通信、交通、卫生、后勤等保障工作,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后勤等保障。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七)防汛防台防旱工作评价镇防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指办牵头制定,由镇政府审查报县防指批准后实施。镇防指将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镇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县防指办备案。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镇防指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防台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为确保讯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上海天翔酒店有限公司防台防汛抢险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防护部位;

  三、防台防汛队伍的组成;

  四、防台防汛的具体实施;

  五、防台防汛的法律责任及其它。

  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防台防汛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防台防汛小组的主要职责:

  1)服从上海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制定重点防护部位检查、维修、加固计划,制定防台防汛方案;

  3)收集台风、汛情情息,有针对性的做好防台抢险工作;

  4)建议防台防汛预警制度,在汛期根据降雨和水情的变化,做好防台防汛预警工作;

  5)建立防台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6)建立和组织防台防汛抢险队伍,在发生台风时统一协调,及时赶到第一线抢险;

  7)发生台风时,在现场组织抗洪抢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8)统筹安排防台防汛资金的使用,负责防台物资储备和调配。

  二、防台防汛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预防部位

  1、任务

  1)贯彻执行防台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修建和治理汛险隐患工程和设施;

  2)抢险、排险、救人;

  3)保护酒店一层区域,地下室各机房、仓库等重点防洪部位;

  4)维持酒店秩序,确保正常经营。

  2、要求

  1)服从市防台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主汛期,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3)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在台风来临之前,对酒店各区域进行检查,尤其是外围、楼顶地段要时刻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防患于未然;

  4)凡在防台防汛抢险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由各部门组成:

  1、资金及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安排;

  2)统筹安排防台防汛抢险资金;

  3)保障防台防汛抢险资金的`及时划拨;

  4)合理采购防台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5)在临台抢险中要保证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6)部分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

  2、抢险抢修工作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及抢救工作;

  2)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仓库、客房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3)服从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

  4)确保室内室外下水道的畅通;

  5)在接到防台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撤离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

  3、治安保卫及运输组

  组成单位:

  组长:

  主要职责:

  1)建立防台防汛抢险警戒区;

  2)负责酒店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破坏交通、通讯、生产救灾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的犯罪活动。

  3)保证交通道路的畅通;

  4)保障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6)将伤员送往医院。

  4、后勤保障组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xxxxXX场配套区xx河、xx河道工程工程位于xxxxXX场配套区,是XX场的配套工程。为提高XX场配套区防汛、除涝的能力,完善新XX场配套区的景观、生态型河道系统,故在XX场配套区实施本工程。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共1999.5米,其中xx河1525.8米,xx473.7米,xx河新建护岸2906米,xx新建护岸967米。

  1.2、本年度汛期主要工程量汛期土方开挖工程全部完成,主要工作为浆砌石挡墙施工、石龙挡墙施工、太湖石护岸施工、压顶、土工布铺筑、人行道施工、整坡、土方回填、新建导梁、安装栏杆等。

  1.3、本年度防汛重点排除施工区地表水、排除基坑内积水、排除生活区雨水、排除河道内积水。

  二、水文气象条件

  2.1、气象本地区位于北亚热带南缘,为东亚季风盛行地区,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受海洋影响较明显,具有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湿度适中等特征。但由于地处中纬度大陆东部沿海,冷暖空气交替明显,气候多变,存在旱涝、低温、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2.2、气温、湿度和雾况年平均气温5.4℃,最热7月份,月平均气温27.8℃,最冷为l月份,平均气温3℃。为1144 mm,年平均蒸发量1336.6mm。夏秋之季常有热带风暴侵袭,多雷暴雨;秋冬季节常有大雾天气,该地区晚秋及初夏空气较干燥,六月中旬后期进入梅雨,湿度明显上升,多年平均湿度为80~82%,最小相对湿度为1l%。历年平均雾日为27.1天,1 2月雾曰最多达4天,8月雾日最少,仅0.3天。

  2.3、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87mm,历年最大降水量为1774mm (1985年),历年最小降水量为728mm(1978年),年度降水量变化较大,年降水量变差函数(CV)为0.21。年内降水量分布极不均匀,其中汛期6~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60%。

  2.4、风况该地区由于受冬夏季风的影响,春夏季节盛行东南风(SE),秋冬季节盛行西北风(NW)。根据上海市1951年~1986年共36年资料统计分析,平均最大风速为30m/s,极大风速为38.9m/s。年平均风速4.4m/s,平均每年大于八级以上风日数为25天,多发生在秋末及冬天。5~10月份为台风季节,尤其7~9月台风最多,每年平均台风2次,最多年份达5~7次。

  2.5、水文本工程的主要特征水位为:

  设计高水位:

  3.90m设计常水位:

  2.60~2.80m

  设计低水位:

  2.00m

  三、项目部防汛领导小组组织结构成

  3.1、建立完整的防台防汛组织网络,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生产、安全、调度等部门参加的防汛领导小组,在建设单位和当地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抢险工作的协调指挥。指挥系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作出快速反应,研讨方案、制定措施、布置任务,一切工作均应紧张有序的进行,具体组织机构如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全体施工人员

  3.2 、思想落实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项目部领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本工程防台防汛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高度重视防台防汛安全。结合本工程施工的工期要求,要充分认识今年我项目部防台防汛任务的艰巨性和责任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防台防汛职责。项目部要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带领全体员工切实做好台,汛期间的防、抗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3、具体责任区划分:

  (1)气象预报的接收及台风生成至影响施工水域大潮汛的跟踪、记录

  工作,与上级指挥部的联系工作,由x xx负责,及时发到各领导和施工现场负责人。信息来源如下:

  ①实时收听969221广播预报。

  ②热带气旋或台风期间,上海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不定时播报上海xx地区的热带气旋或台风运动情况的预(警)报。

  ③网络接收:

  (2)施工现场的各设备、构筑物的防台工作的检查落实,由x xx负责,并将每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遇有设备及工程构筑物不满足防台防汛要求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3)施工现场管理区、施工区临水成品、半成品等的保护,特别是台风、大潮汛、暴雨三种灾害天气齐聚形成风暴潮期间的保护,由陈雪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防护。

  (4)施工现场台风、潮汛期间的漏电保护、防雨遮盖、施工用电安排、送电及断电时机掌握等,由x xx负责。

  (5)台风、潮汛期间,施工所需物资的调入及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的安排,由陈雪根负责。

  (6)接到台风预(警)报后,确定暂时停止施工进行防台加固及准备的时机,临水作业区域避台撤离时机的确定由提出,并报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后,启动本预案。

  (7)现场临时住房、仓库等的加固工作由x xx负责。

  (8)出现险情时,负责组织所有组员及施工人员积极的救助及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确保员工生命及工程安全。

  (9)建立汛前、汛后巡守检查制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10)汛期警报时,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安排好值班车辆及驾驶员,随时投入防汛工作。

  (11)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和强降雨将在12—24小时内影响本地区时,应紧急响应领导小组,抢险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待命,同时车辆、抢险物资及设备齐全到位,并排专人及时了解气象消息,并随时分析,采取对策,与现场紧密联系,并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4、有关责任人电话:

  序号职务姓名电话备注1组长Xx项目经理2副组长Xx项目常务副经理3副组长技术负责人4副组长项目副经理5成员Xx施工员6成员Xx质量员7成员xx安全员

  8成员xx资料员9成员xx取样员

  相关涉外职能部门

  (1)xx海事处:xx区城北路651号

  (2)xx防汛办公室:

  (3)建设单位:

  (5)医院急救:120

  (6)F1供电局:

  四、指挥流程图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共同决策下达命令四、度汛措施

  4.1、度汛阶段的主要工作本工程工期为240天,计划竣工日期为7月20日,其中汛期主要是土方开挖、浆砌石挡墙施工、石笼挡墙施工、太湖石护岸施工、压顶、土工布铺筑、人行道施工、整坡、土方回填、新建导梁、安装栏杆工程等的施气象、政府部门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室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业主、设计、监理防台、防汛办公室各突击队各部门工。

  汛期各重点部位的防护现场排水采用开挖排水沟结合局部设集水井用水泵抽水排入临近河道,项目部及生活区地块设排水沟由集水井收集并入市政雨水管网,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雨水泵站保障我项目排水。重点将施工区域各条排水明沟疏通,(安晓路西侧xx河)的排水能力。疏通哽塞排水沟,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弥补水系不足,同时对规划的`骨干河道和主要排水支河汛期前进行疏浚,增强现有河道蓄水、排水能力。

  五、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5.1建立一支灵活机动的抢险分队,配备充足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遇到险情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汛期,加强现场巡逻,注意收听天气预报,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动态,防汛领导小组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当接到风暴的警报以后,在高潮汛期间,派出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抢救。现场配备对讲机与项目部及时联系,以便采取行之有效的抢险措施。具体准备工作做到:

  (1)对办公区及生活区内排水沟、管系进行彻底疏通、检查,防止暴雨引起陆域大面积积水。

  (2)电工对生活区及办公区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线路、配电箱、漏电过荷保护装置正常工作、防雨遮盖有效。

  (3)项目部所属各车辆、施工机械等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洪汛、

  台风期间各设备的灯光信号系统、操作系统、制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的工作状态良好。

  (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现场各施工班组联系方式的畅通,确保随时保持通信联络。

  (5)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避风的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摸清避风点的撤离路线。

  (6)定期对管理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冲刷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设备物资、技术上的补救措施,确保台风来临前管理区、施工区的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7)各班组安排防台值班人员,在台风期间,作业人员一律不休假。

  (8)台风位置标示图、黑板等其他记录发布工具配备到位。

  (9)完成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投保工作,建立施工设备、人员保险台帐。每天现场作业人员上班之前必须登记,下班之前点名确认,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10)召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交底会议,进行全员防台防汛安全动员,明确各部位、各人员的安全责任。

  5.2、汛期物资的配备在工程开工后,迅速购买“汛期所需物资”并存于仓库中,张贴标牌,由专人保管。汛期所需物资必须用于施工防汛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非汛期使用于其他方面。

  汛期施工防汛资源计划表

  六、防台防汛的执行

  6.1项目部大临设施防汛抗灾措施项目部大临设施建在安晓路东侧,xx河北侧,大临设施全部采用钢管纵横加固,与地下预埋钢管相连,并用钢丝绳拉紧,台风发生时,我项目部将组织人员对工人宿舍和附近xx西侧水位进行巡逻,一旦发生情况,将把人员全部撤出,撤出地点和路线如附图。

  6.2、施工现场防汛抗灾措施施工中,施工现场必须留有抢险通道,10m以内严禁堆放杂物,汛期未经许可不得占用抢险通道。抢险突击队在接到项目部指令后,必须于5分钟内到达施工区域,执行现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防台度汛期间,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放置,停放在安全的地方,临时电线、配电箱等能撤离的及时组织收回,切断电源,以防止发生事故。对水泥等易潮材料、搅拌机,发电机等设备,临时仓库及工棚等设施应进行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不能转移的应绑扎加固牢靠。

  同时对XX场附近河道开展汛前专项检查和检测○1主要针对河内水位、与外河的疏通情况、地表明沟的疏通情况、排水机械设备的完好状况等方面;加强与配套区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共同抗洪排涝工作。

  ○开展对河道涉及的围堰检查,对薄弱处及时加固和加高。必要时采取临时拆围措施,以免造成河道水位过高,排放不畅。

  ○针对今年南方暴雨频发的极端气候,进一步加强对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监测,及时了解气象部门暴雨台风等的天气预报。

  6.3紧急撤离的原则○1施工现场预报6级风以下时正常作业,6-8级风:施工设备不撤离现场,但必须安排专人值守,作好撤离准备,要求现场24小时值班。

  ○施工现场预报8-9级风时:停止作业,所有施工设备必须撤离现场,现场临时房屋及仓库做好加固工作,值班人员随时做好撤离的准备,保证联系畅通。

  ○台风中心距离现场1000Km时,必须开始现场设备及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

  七、防雷方面的应急预案由于XX场配套区区地势开阔平坦,人员设备易受雷击。因此,我单位十分重视对雷电的预防工作。

  (1)当气象预报施工海区有雷暴雨时,应提前停止施工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2)当气象预报虽没有预报施工区有雷暴雨,但作业区上空出现雷暴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3)当雷暴突然来临来不及撤离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放下手中的金属物品,远离钢筋加工间、木工加工间、基坑等施工区域,选择相对干燥

  的低洼地蹲下来,待危险过后迅速撤离。

  (4)如有人员不幸遭受雷击,救援人员应迅速查明受伤人员的呼吸脉搏情况,必要时首先采取人工呼吸帮助伤者恢复呼吸心跳,然后急送医院抢救。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抬了伤者就送医院,这样可能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八、要求

  8.1、防台防汛组织结构成员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时刻准备着,严阵以待;

  8.2、明确各人员职责义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强度(汛期各带班领导、应急分队负责人、值班人员通讯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项目部建立互相监督机制;

  8.3、认真做好灾害来临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及时登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意见,限期整改完毕;

  8.4、人员保持在岗在位,严肃记录,服从指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7〕57号)、《上海市南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 概况

  2.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围、地形、地貌特点等

  南汇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0°53’~31°09’、东经121°35’~121°51’之间。西与闵行区接壤,北与浦东新区毗邻,东北与浦东国际机场毗接,西南与奉贤区相交,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属沿海地区,海岸线全长50.1公里,海塘和一线海塘的出海水闸是防汛的重点。

  本项目部地处南汇区周浦镇,是防讯防台的重点位置。

  2.1.2行政区划、面积、人口、重要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1㎡,现有施工人数28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3台,中小型机械3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防汛风险分析

  影响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潮及龙卷风。

  2.2.1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对本地区的影响及历史上最大灾害的危害情况,从建国以来的记载来看,对我区影响最大的灾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毁海塘25公里,占全线海塘长度的58.82%,受灾面积高达17.5万亩,死亡1211人,流离失散35700多人,冲坍房屋18000余间,死亡牲畜2.69万头。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团、惠南地区水位高达4.52米,造成36万亩农田受淹,16800户受涝,倒塌314间民房和97座桥梁,损失粮食6万公斤。

  2.2.1.3 1986年7月11日龙卷风:吹毁民房4361间,1190户人家受灾,死亡22人,受伤540人,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号台风:芦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潮位,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达10858.5万元。

  2.2.2现状

  2.2.2.1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麦莎”台风:港城大堤内坡石拱肋底119处淘空;8.6公里顺坝护脚冲刷严重,抛石外露,大堤护坎地被削低约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护林受损树木约3000棵,倾斜24800棵。受损果园4.7万亩,水稻1.3万亩,蔬菜大棚5.6万亩,苗木932亩,其它经济作物1.8万亩,养殖业受损棚舍3万平方米,死亡家禽13.8万羽。全区共有18条道路、60个居民点、2755户家中进水,家中积水最深的约50厘米。港城开发(集团)公司工程损失约908万元,同盛物流园区工地彩钢板屋面受损4000多平方米,绿化场地受淹22万平方米。

  2.2.2.2 2007年9月18号“韦帕”台风:过程累积雨量最大为书院镇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风速:小洋山12级(34.4米/秒),滴水湖9级(21.0米/秒),惠南8级(19.0米/秒),全区内河水位由于早已采取预降措施,18日全区最高水位为周浦2.99米,东南沿海400亩秋瓜损失较大,周浦地区有200亩葡萄损失约30%,160亩桔子损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树被吹折、吹倒。全区共转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芦潮港水闸外共有94条船只进港避风,无人员伤亡。

  2.2.2.3 2007年10月8日台风“罗莎”:普降大到暴雨,芦潮港镇降雨量达239毫米,泥城镇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涨至3.3米,芦潮港内河水位3.76米。1.8万亩露地施蔬和600亩西甜瓜受淹,3000余亩设施蔬菜积水,1000亩大棚塑料受损,城镇部分地区出现积水。

  2.2.3特征和趋势

  从地理位置看,南汇地处上海东南沿海,位于热带气旋北上路径要冲之一,又属东亚季风盛行范围,在海潮和季风的影响下,热带风暴、梅雨暴雨、东海潮汐等自然因素会给我区带来频繁的涝、台潮灾害,如果上述灾害组合出现,更会加剧本区的灾情。

  历史资料显示:南汇区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的袭击,对南汇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沿海还经常发生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对海塘堤坝防汛墙等工程会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本区年均降雨量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区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龙卷风过境,具有突发性与破坏性。还有近几年来强对流天气的增多,甚至出现“飑线”等天气现象,且影响南汇的台风强度越来越强,局部地区的短时间内的强降雨也有增多趋势,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大,但人员伤亡由于全社会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措施到位,呈现下降趋势。

  2.3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潜水泵20台,担架一付,手电筒1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周浦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缪建担任,副指挥由张宝根、宋黎明担任。

  3.2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职责:

  3.4.1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xxx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xxx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 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见附表一)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3.3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船只全部进港避风;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9)绿化、市政部门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0)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3)主海塘决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

  5.2.4.2 Ⅰ级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

  (2)区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4.3红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5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情况特殊时,根据加强预防的需要,可提高响应等级。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3.1准备工作

  根据近几年在“麦莎”和“卡努”及“韦帕”和“罗莎”台风中人员撤离、转移的情况和经验,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3.2撤离指令发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的撤离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3.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的治安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区的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4信息报送

  5.4.1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110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4.2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5.4.3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4.5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5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善后工作

  6.1.1.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的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6.1.1.2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6.1.1.3积极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6.1.2社会救助

  6.1.2.1提倡和鼓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保险

  鼓励参加保险,减少损失。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性。

  6.4调查与总结

  6.4.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4.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4.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项目经理谢三义,联系电话:13502120991。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南汇供电分公司报告。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5.1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8.1.2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8.2演习

  8.2.1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积极参与镇、园区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 附则

  9.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名词定义

  9.2.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9.2.2防汛设施:包括潜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应急设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郝登强校长

  副总指挥: 崔广荣 孔松领 胡俊岭

  成 员: 成秀玲 杨森 吕海滨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 李文法 高胜利 施中宁 陈新起及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 2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李丽 李贺元 周伟伟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孔松领

  成员:吕海滨 杨森 牛新亮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侯传景 李善林 孙建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全体教师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xx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号文]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x(手机:xxxx,电话:xxxx)

  副组长:xxxx(手机:xxxx,电话:xxxx)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

  xx东环铁路工程2标项目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景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景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景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手机:1xxx,电话:xxx)

  副组长:xxx(手机:1xxx,电话:xxx)副组长:xxx(手机:xxx,电话:xxxx)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

  XX项目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温州市星五小学现有教学班12个,在校学生487人,在职教师31人。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集体财产在灾害中少受损失,立足于防大汛、防大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居安思危。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星五小学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

  一、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侥幸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大灾意识。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虽然自然灾害是无情的,但只要做到常备不懈,就能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要求全校师生按照防汛抗台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汛、抗台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汛情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二、防汛操作规程(汛情等级根据防汛部门预报)

  1.一般汛情

  (1)防汛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汛情

  (2)分管领导进岗到位

  (3)通知学校相关防汛负责人做好防汛准备

  (4)通知、教育全校师生做好防汛相关事宜

  2.较大汛情

  (1)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汛情

  (2)主要领导进岗到位

  (3)落实防御措施,对重点部位及有安全隐患部位做好抗灾准备

  (4)通知、教育全校师生做好防汛相关事宜

  3.重大汛情

  (1)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2)分管领导向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汛情

  (3)全面部署防汛工作,各级联动,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群众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

  (4)通知、教育全校师生做好防汛相关事宜

  三、组织分工、落实防汛责任。

  重大汛情时,学校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后勤组、抢险组。

  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

  1.传达上级抗台、抗洪救灾精神,召开紧急动员会

  2.协调和决策

  3.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4.制定重大险情的抢救方案

  5.请示上级及有关部门、物资支援抢险

  6.决定抗台、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指挥组:主要负责防汛决策和调度

  后勤组:主要负责接收转移人员的联络和人员的安置

  抢救组:主要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查清上报灾情

  2.做好自救工作

  3.修复教育设施(校舍)水毁工程

  4.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

  温州市星五小学防汛抢险救灾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星五小学

  附件 星五小学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下设:

  1.指挥组:

  负责人:z 电话:zz

  成员:zz 电话:zz

  2.后勤组:

  负责人:z 电话:zz

  成员:zz 电话:zz

  3.抢险组:

  负责人:z 电话:zz

  成员:zz 电话:zz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0

  为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保证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防台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是一个典型的内陆鱼米之乡,虽近年来传统的捕捞业明显地萎宿,但其渔业养殖产业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县有19个渔业专业村组、社(场),渔业总人口6020人,其中捕捞渔民1091人,养殖渔民1350人,机动渔船563艘,非机动渔船261艘,固定捕捞场所277处,流动捕捞渔船351艘,渔业养殖总面积7.8万亩。渔民生活“连家渔船”集居停泊点比较典型的有2处(大云、西塘)。群众性自然渔港15处,分散在各(街道)渔业村组。

  地处沿海地带,每年受1-3个台风影响。由于我县区域离海面尚有几十公里距离,故根据台风的特征和以往实况,对我县影响的台风一般风力在10级左右,最大时可达12级,过程雨量一般在150毫米左右,最大可超过300毫米。这样的台风灾害对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威胁。

  二、工作职责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

  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其防台防汛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渔民的防台防汛通知、渔民安全撤离以及灾后渔业生产自救的指导,保证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人员无伤亡、极大程度地减少灾情损失的原则,我们应做好:

  1、及时通知渔业船舶停止捕捞、航行,安全回港避风;

  2、指导养殖户做好水产养殖设施的加固与防御,从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性自然渔港渔船的固定、生活渔船人员辙离;

  4、指导灾后渔民生活自救,落实恢复生产措施,维护渔区社会的灾后稳定。

  5、局机关工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台防汛工作,本局成立防台防汛指挥组,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并有局办公室、渔政科、船检科、执法大队、推广站、资产科以及下属二个渔政中心站负责人组成防台防汛指挥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二个工作小组、抢险突击队、物资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生产自救组等,分别有各科、室、站负责人担承队长或组长。

  三、工作程序与步骤

  根据台风的特点规律,本局将有步骤地启动防台防汛组织机构的各项功能,逐步落实防台防汛工作措施。

  1、台风预警。根据台风走势和官方预警级别,利用电视台、农民信箱等途径及时向渔业人员发出台风信息和警示通知。

  2、突击检查。台风初次预警后,立即组织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了解薄弱环节,完善防台防汛应急措施。

  3、宣传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防汛的自救防护意识。

  4、人员辙离。在台风预警到达最高级别时,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辙离、安置处在安全隐患场所的从业人员。

  5、信息通畅。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听从县防台防汛总指挥部的抢险人员的调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

  6、灾后自救。开展灾后调查研究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发动、协助群众开展生活生产自救,并在技术、资金上支持灾民,帮助迅速恢复渔业生产。

  四、防台防汛重点

  全县分二个重点片区,分别是魏塘站管辖区域、西塘站管辖区域,具体重点防范工作是:

  1、全县560艘渔船及277处固定作业场所的人员财产的安全防范。

  2、外塘渔业养殖设施的加固防毁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保障,重点是500亩以上的汾河、夏墓荡、蒋家漾、北许漾等外荡养殖水域。

  3、对群众性自然渔港采取防范保护措施,协助各镇(街道)做好“连家”生活渔船财产保护以及人员辙离工作。

  五、应急措施

  在整个台风从初次预警到解除警报,保证领导一线指挥、抢险人员随时待命、抗灾物资充足,渔政艇、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1、重要渔业养殖场所发生危险时,及时组织人员抢险,并随时保证物资的供应。

  2、三艘渔政艇、三辆汽车、40多名工作人员随时做好台前、台中、台后的预防、抢险和灾后自救工作。

  3、对一些老弱病残和个别不愿辙离危房危船的,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措施辙离。

  4、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六、制度保障

  1、值班制度。接到台风警报后,本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保证值班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2、台前必检制度。台风预警期间,及时组织人员到各渔区,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的排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防台防汛方案。

  3、渔船“定人联船”制度。“定人联船”是本局在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样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县560艘机动渔船和150艘非机动渔船,有14位渔政工作人员分别联络管理,签订责任状,并实行积分考核。

  4、自身安全制度。在保证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抢险救护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抗灾人员应配备防滑胶鞋,雨衣、手套等必备用具,临水抢险时,抢险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同时保证车船的行驶安全。

  七、灾后恢复措施

  1、台风过后,本局将及时组织灾后自救组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向上级递交灾情报告。

  2、组织发动渔民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协助地方政府对受灾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的养殖渔区,开展科技咨询,指导服务,出主意,想实招,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减少灾害给渔业生产带来的损失。

  4、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疾病防治工作。

  5、凡涉及渔业互保规定的人员,有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局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开展理赔工作,保证赔偿款的及时到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1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 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 员:张 勇 曹 琨 张润利 任学武 冯卫东 姚俊各班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2

  为提高防御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防台和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实施科学防洪、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大隐村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1320亩,耕地面积465亩,常住人口1590人,党员60人。地处余姚、鄞州两地交界处,四明山东北麓,地理位置优越,距宁波市区17公里,余姚34公里。杭甬高速公路在大隐设有道口,与河姆渡遗址隔江相望,距梁祝文化公园10公里。大隐山川秀丽,土地肥沃,气候宜人,文化深厚,物产丰富,交通便捷。20xx年村集体可分配资金29.5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9441元。

  2、水利工程现状:20xx年我村投入了3万余元对庙前河河道进行了治理。庙前河河道为我村主要河道,全长2100米。

  二、村级防汛防台组织及职责

  1、经村三套班子开会决定成立大隐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金正国,副组长:毛继峰,组员:金翠岳、史夏芬、徐寅、徐丽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主要职责:1、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2、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3、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4、当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5、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6、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下属4个队伍,分别是:监测预警队,队长:毛继峰,队员:姜文标、翁炎军,职责:负责接受相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联系电话:62913077;人员转移队,队长:金翠岳,队员:张甫生、翁恒惠,职责: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居民到指定安置点,人员转以后转入参加应急抢险,联系电话:62913077;抢险救灾队,队长:徐寅,队员:徐国庆、官小明、胡永康,职责:工程未出险前参加本村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工程出险后负责水利工程抢险,联系电话:62913077;后勤保障队,队长:史夏芬,队员:徐丽珍、刘海堂,职责: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组织抢险物资供应,搞好后勤服务,联系电话:62913077.

  2、大隐村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流程

  大隐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汛情监测、汇总信息,下雨刮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安排值班。

  一、当气象部门通告可能有台风或大暴雨影响

  1、安排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天气动态;

  2、组织对河道等阻碍行洪、各类危房等的防台检查;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落实农业大棚防台措施。

  二、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接到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防台指令

  1、安排24小时值班,全面部署防台准备工作;

  2、广泛告知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台准备;

  3、防汛责任人员、抢险队员进岗到位工作;

  4、做好危房、仓库、户外设施的检查和保安加固措施。

  三、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接到进入紧急防汛期指令

  1、村两委领导进岗,按责任分工开始工作;

  2、抢险队员集结待命,抢险物料、机具等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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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3

  1、总则

  为了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保障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

  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

  值班电话:

  2.1.2成立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技科科长担任;厂各部门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2.1.3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保安消防队员担任抢险突击队员,队长由保安消防队长担任。

  2.1.4公司当班值长在值班期间为防台防汛值班总负责人,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防台防汛抢险责任制

  3.1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职责:

  3.1.1防台防汛指挥部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

  3.1.2负责对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1.3负责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组织检查防汛组织、物资准备、措施落实情况,掌握防台防汛发展动态,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3.1.4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防台防汛指示、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1.5有权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罚。

  3.2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在公司防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2.2全面负责本厂防台防汛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台风、汛期发电设备安全运行。

  3.2.3负责本厂防台防汛物资准备、落实工作,制定防台、防汛部位的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演,组建本厂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

  3.4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3.4.1负责处理公司防台防汛日常事务,汛期值班安排,车辆调度。

  3.4.2负责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台风、暴风雨、洪水等气象资料,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上通报,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

  3.4.3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防止防汛物资被盗和发电设备遭受破坏。

  3.4.4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3.5安监部职责:

  3.5.1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安全监督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事故。

  3.5.2监督检查防台、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6生技科职责:

  3.6.1负责下达防台、防汛设备的计划检修任务,安排防台、防汛设备的停役申请和沟、河道清淤任务,在月度计划中下达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任务并检查考核。

  3.6.2负责对全公司防汛物资计划的审定。

  3.6.3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防台、防汛设备及系统的定期检查,协调解决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公司防台、防汛能力从设备技术作出评估,并提出改进方案。

  3.6.4保证防台、防汛期内通讯畅通。

  3.6.5负责防台、防汛期内发电生产调度工作,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组织事故处理。

  3.7后勤部职责:

  3.7.1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安排汛期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3.8财务部职责:

  3.8.1保证每年用于防台防汛所必须的资金,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需要。

  4、险情级别界定及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险情级别界定

  4.1.1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

  b.红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60毫米以上;

  c.黑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4.1.2台风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8级以上;

  b.红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

  c.黑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2级以上。

  4.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2.1

  正常工作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防台、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并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2

  夜间与节假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3应急状态:

  a.

  当接到黄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总值长安排运行人员增加对生产区域易积水地点巡查,试转排水设施正常等,密切注视汛情变化并及时汇报。

  b.

  当接到红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待令;如遇夜间或节假日,当天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并安排每2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后勤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c.

  当接到黑色警报,无论任何时候,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紧急在行政楼集中,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集中待令;并安排每1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码头、煤场停止作业;众鑫公司保证一辆工具车、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物资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5、通讯联络方式

  5.1公司防台防汛值班表(见公司值班表)

  5.2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电话:

  6、技术保障

  6.1.1在汛期前和汛期中,运行和检修均应对有关转运站的地下室进行检查,发现排污泵不能排水等缺陷应由检修及时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如排污泵故障不能使用且积水过多,应使用备用潜水泵向外排水。

  6.1.2对暴雨期间,运行人员应将现场的门窗、运煤配电室、转运站的配电室、油罐区泵房门窗锁好,不让雨水侵入。油灌区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有杂物应及时处理。

  6.2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措施:

  6.3.1循环水泵房、化学综合泵房、凝汽器进口阀门井、输煤系统、除灰系统、、磨煤机油站等处低位排水泵在汛前应检查、试转良好;对没有装设固定排水设施的泵坑、阀门井等低洼处,在汛期来临前应加装具备足够排水能力的临时设施,并对低位水坑进行彻底清淤。

  6.3.2电缆沟、电缆隧道汛前认真查漏、堵漏,检查排水设施完好,并进行试转,保证有足够排水能力。

  6.3.3汛前准备足够沙袋、草袋、铁锹、砂子,以防发生内涝时,及时用砂包封堵主厂房、开关室等入口。

  6.3.4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生产厂房、办公楼、餐厅、公寓等各处门窗,并加强对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

  6.3.5在台风、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增加对生产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的设备、水位及防水与排水情况的巡检次数,发现生产区域有漏雨水、进水或低洼位置、低位水坑水位上升趋势时,及时启动排水设施等应急措施。

  6.3.6如果发生现场所有排水设施投入运行,仍不能满足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增加抽水、排水设施。

  6.3.7一旦发生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投入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

  6.4室外电气设备防汛措施:

  6.4.1汛前检查室外就地开关箱、电机、电机接线盒、就地事故按钮、端子箱等设备应具备防雨水能力;不具备防雨水能力的应加装防雨棚、防雨罩,防止进水短路。

  6.4.2检查室外防雨棚、防雨罩安装牢固可靠,具备抗大风要求。

  6.4.3室外开关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开的`,应及时关好。

  6.4.4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应增加对上述设备巡检次数,发现有漏水、进水设备,立即采取措施,带保护的的设备应紧急采取防误动措施,并汇报厂、公司主管领导。

  6.5防高空落物应急措施:

  6.5.1厂区、道路上的广告牌在大风来临前检查是否牢固,不具备抗大风能力的应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大风刮倒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坏设备。

  6.5.2厂区内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在大风来临前全部收回,防止被风刮起,引起线路短路跳闸。

  6.5.3厂区内的树木,同设备、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够的应进行处理,防止被大风刮动或吹倒,造成线路短路跳闸或损坏设备。

  6.5.4厂区内的电杆、灯具在在大风来临前检查牢固可靠,不牢固的应及时处理。

  6.5.5厂区、道路垃圾及时清理,尤其塑料纸、大块布、棉纱等物,防止被风刮起。

  6.5.6大风天气(B)厂运行部必须加强对厂区、升压站、主变、输电线路的巡视。

  6.6防涨潮应急措施:

  6.6.1当武江河水位高至警戒水位线,江边水泵房值班人员应向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报。

  6.6.2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或有上升趋势时,应随时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

  6.6.3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威胁水泵房安全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紧急汇报向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

  7、物资保障

  7.1为了确保防台防汛所需物资,在每年汛前必须做好防台防汛的计划、采购储备工作,防台防汛物资的管理必须设专人、专地、专项管理,非防台防汛抢险所需不得动用。

  7.2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如下表:

  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

  编号名称规格数量

  1潜水泵 8台

  2潜水泵出水管200米

  3大号编织带500条

  4电缆3x2.5+1x1.5 500米

  5塑料薄膜宽2m 100KG

  6铁锹(含柄) 100把

  7麻绳Φ12 200米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

  一、目的

  为早抓落实防台防汛工作,防止险情扩大,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任务是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作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4、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防台防汛事故应急措施:

  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2、现场下水道疏通。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6、施工用电、各部门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7、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及时到楼层集合。8、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9、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四、应急物质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通讯联系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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