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6-06-26 04:41:22 方案

实施方案(优选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施方案(优选3篇)

实施方案 篇1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中南部西接陕西省通往延安市,到达陕、甘、宁等地的重要通道。工程涉及我市大张镇、辛置镇、白龙镇、陶唐峪乡、南环办的十多个村庄,全长约20公里。为了确保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和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霍政办函[20xx]42号),全面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和协调保障领导工作,并负责处理与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事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办理土地、林业等相关手续,综合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中相关事宜。

  主 任: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杨 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志勇(市林业局局长)

  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成 员: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薛会平(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张康华(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技术员)

  2、征地拆迁协调评估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的评估工作,并负责施工协调和善后处理事宜。

  组 长: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张云峰(大张镇党委书记)

  刘国平(辛置镇党委书记)

  张伟兴(白龙镇党委书记)

  门保生(陶唐峪乡党委书记)

  侯晋川(南环办党委书记)

  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国宁(霍永高速指挥部主任)

  成 员: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李 民(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

  张秀文(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主任)

  朱文梅(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副主任)

  王华伟(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李小峰(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王 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干事)

  沿线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村支书和主任均为成员。

  3、监察审计组:负责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组 长:朱壮军(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胡文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时宏伟(市审计局投资审计股股长)

  4、安全保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工作等有关事宜.

  组 长:王文艺(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根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田晶杰(大张派出所指导员)

  李忠忠(陶唐峪派出所指导员)

  李志毅(辛置派出所负责人)

  张顺平(南环派出所负责人)

  刘建兵(白龙派出所负责人)

  二、征地拆迁

  1、本次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起大运高速观堆北,西在白龙镇耿家庄出境,长约20公里,涉及陶唐峪乡的辛庄、成庄、观堆、官底,大张镇的上乐坪,辛置镇的下曹、阴底,南环办的东湾、圣佛,白龙镇的柳树腰、陈村、陈家庄、寺庄等村庄,以及沿线部分厂矿企业。

  2、本次征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经评估组评估核实后,由沿线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3、拆迁

  (1)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临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国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拆迁临时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参照《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xx]32号)规定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执行。如不按评估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拆迁者,该二项费用将不予考虑。

  (4)被拆迁厂矿企业的补偿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由项目单位同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评估,参照晋政发[20xx]4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项,由有关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位与被拆迁单位商定补助补偿标准。

  (5)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设施,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结合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予以补偿,限期进行改迁。如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评审后执行。

  (6)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晋政发[20xx]38号文件执行,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地类依据;征占用林地由林业局提供林地依据,其他涉及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复核面积为准。

  (3)本次征用土地实行逐级负责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市领导组与被征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签订补偿协议,乡(镇)、街道办和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被征用地的承包农户进行补偿安置。

  三、时间要求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将予以奖励。

  四、具体要求

  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一项全省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等相关部门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免有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及村要及时协调解决,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市协调领导组、相关乡(镇)、街道办设立征地拆迁费银行专户,专人负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工地的需与市协调领导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公安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对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廉洁广州、廉洁荔湾建设,增进共识,凝聚人心,共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氛围,区纪委、团区委联合在全区开展廉洁使者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关于建设廉洁荔湾的意见》和十一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探索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新途径和新载体,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打造重点覆盖机关、学校、社区(经济联社)、家庭、企业和医院的.廉洁使者队伍,开展廉洁荔湾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廉洁广州、廉洁荔湾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廉洁荔湾建设“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融入”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廉洁荔湾的良好格局。

  二、队伍组建 (一)组建原则。

  1.统筹兼顾。把握广州建设“志愿之城”的重大契机,统筹兼顾组织动员和社会发动,增强公众参与廉洁广州、廉洁荔湾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扩大廉洁荔湾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2.分类创建。在开展廉洁使者行动的过程中,把握不同系统、不同领域的特点,组建有系统特色的廉洁使者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3.探索创新。着眼于形成尊廉崇廉的文化认同,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着力在骨干培养、队伍凝聚和品牌项目上创新突破,创造鲜明特色和鲜活经验。

  (二)招募条件和程序

  按照自愿参加原则,分别组建机关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学校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社区(经济联社)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家庭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企业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医院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等6支队伍

实施方案 篇3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施工前先砌施工区围墙,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密目网:

  工程采用外脚手架密目网进行封闭,防止施工粉尘外扬,污染环境。

  3、水泥库和搅拌站:

  水泥库与搅拌站应设计成全封闭式,避免水泥袋表面的水泥面污染空气。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水泥袋,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

  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四、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 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13、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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