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实施方案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课程目标:
学生方面:激发学生参与花样跳绳学习的热情,要让学生“爱跳绳、会跳绳、跳好绳” ,让学生掌握花样跳绳运动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并能在日常锻炼中加以运用。同时提高学生体能、自主锻炼的能力与环境的适应能力,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良好的思想作风、顽强的意志品质、强烈的竞争意识及高尚的团队精神,使体育锻炼成为他们的自觉行为和生活方式,使体育锻炼伴随他们的一生。
学校方面:通过特色活动开展,培养一批热心于花样跳绳教学的教师,部分教师在特色教育方面有一定知名度;通过课题研究,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花绳教学方法,探索花绳教育的育人功能,并加以推广;全面推动学生特色工程,使花绳活动真正成为学校的特色品牌,打造学校花绳文化。
课程实施办法与课时分配:
课程实施采用体育课教学和活动课练习相结合的方法,每班每周利用一节体育课进行花绳教学,下午的活动课全校统一进行花绳练习。
课程评价:
一、开发花绳校本课程的意义。
(一)是体育新课程和全面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
新的体育课程标准为我们确定了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终身体育”为培养主线,以“快乐体育”贯彻教学全过程的改革思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中指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因此,学校开发花绳校本课程是体育新课程的要求,也是全面开面体育阳光运动的要求,同时还是园区教育局开展“体教结合”一校一品的要求。
(二)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与理论价值
实践意义:
1、从身体方面来说,可以有效增强肺活量,促进血液循环,使学生的身体更健壮。
2、从心里方面来说,跳绳能培养学生的注意力,增强自信心,提升承受力。
3、从伦理方面来说,能让学生养成自律习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4、从智力方面来说,有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拓展,培养学生的平衡感和节奏感。
理论价值:
1、肩负增强学生体质的“使命。”我们看到中华民族寄予希望的下一代接班人的身体状况下降到令人担忧的地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号召在全国中小学生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每天锻炼一小时,因此,花样跳绳肩负增强中小学生体质的“使命”。
2、行为彰显的课程活动平台。花样跳绳活动,只要开发合理,设计科学,可以成为有目的有计划引领学生把学到的东西表现出来的“行为彰显的课程活动平台”。
二、开发花绳校本课程的优势。
根据学校学生多,场地相对比较小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开展花样校本课程至少具有以下优势:
(一)简单易行,利于全面开展。花样跳绳是在普通跳绳的基础上适当加上花样动作,比较简单。且该项目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半小时可跳,三分钟也可跳,操场上可跳,走廊里也可跳,只需一根绳子就可以,因此可以发动全校学生参与此项活动。
(二)可简可繁,根据实际情况编排花样。花样跳绳的`动作繁多,学校可根据不同年段的学生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水平创编不同难度的动作,难度可大可小。
(三)花样繁多,利于激发学生兴趣。绝大部分孩子觉得跳绳是很有趣的事情,花样跳绳因为加入了更多的花样动作,同时在加入花样的时候还可以创编一些顺口溜、童谣等,因此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
(四)观赏性强,可以表演展示。花样跳绳因为其花样变化多端,因此有很强的观赏性,适合在各种场合进行表演、展示。学校在普及花样跳绳的基础上可以组建校队,加大训练难度,有机会可以走出学校进行展示及参加各类比赛。
(五)增强体质,激发学生意志。花样跳绳比普通的跳绳更能训练人的弹跳、速度、平衡、耐力和爆发力,同时可培养准确性、灵活性、协调性,以及顽强的意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六)危险性小,安全可靠。就器械稳定性,运动危险性,场地安全性来说,都是安全可靠、让人放心的运动项目。
三、课程目标及课程内容的设定。
课程目标明确、清晰,充分考虑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提出了花绳课程的总体目标及不同年段的阶段目标。课程内容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来编排,教材框架清晰,层次分明,科学合理。学校将花绳特色纳入体育课程,充分利用校本教材,初步摸索出了适合各年级段的教学方法。一、二年级以“情境激趣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绳趣;三、四年级“竞争合作式”为主的教学方式发展学生手脚协调的能力;五、六年级以“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组织培养学生的花式跳绳水平。
四、花绳课程的评价体系。
制定了可操作性强、方法科学、具有激励性作用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一般适合于花样跳绳、双人跳绳、集体跳绳的评价,定性评价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和激励性评价。定量评价一般适合于个人跳绳评价,定量评价时应因人而异,对不同年级、性别、和基础不同的同学要有不同的标准来衡量。跳绳的评价应把定性和定量评价二者结合起来。下面例出学校一至六年级跳绳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参考。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交通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交通行政处罚权,促进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省交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交通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符合立法原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另行设定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档次的划分,不得超出法定幅度。
(二)合理性原则。建立健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平公正原则。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要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防止和避免发生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或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的现象。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交通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行政处罚项目。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等内容进行逐项登记,做到不遗漏一个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每个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都要有合法依据。
(二)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在梳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按照下列要求,制定科学、具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作为本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1、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要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
2、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要根据涉案标的、过错、违法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划分明确、具体的不同等级(一般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级)。
3、对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公民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4、对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违法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5、对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从重处罚:(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2)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4)在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5)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6)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7)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8)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9)对检举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10)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理由,在处罚决定中予以说明。
2、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案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交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3、建立健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将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促进交通各执法单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10月20日)。布置全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
(二)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细化处罚标准(11月15日前)。交通执法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件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结合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违法情节、违法次数和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制订本部门的细化标准,报厅法规处。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由厅法规处负责拟订。
(三)集中修改,提出初稿(11月25日前)。由厅抽调各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厅起草小组,集中办公,对各单位上报的细化标准进行审核、修改、完善,对《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初稿)》和《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初稿)》。
(四)征求意见,汇编成册(12月20日前)。厅起草小组将两件初稿分送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编印成册,交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厅务会讨论。
(五)公布处罚标准(12月30日前)。将厅务会讨论通过的《江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江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通过站、办事窗口、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孙茂刚 省交通厅副厅长
成 员:王圣义 省公路局副局长
刘伯康 省稽征局副局长
彭发根 省高管局副局长
严春生 省航务局副局长
王赣军 省运管局副局长
胡大根 省航运局副局长
栾建平 厅质监站站长
谢元银 厅办公室主任
汪明彦 厅监察室主任
梁雅端 厅法规处处长
袁望京 厅基建处处长
钟彦祯 厅财审处处长
秦小辉 厅运安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由梁雅端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和我省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本部门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扬民主,保证质量。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市、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不断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厅法规处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厅法规处要加强对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切实把全省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省交通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20xx年实行公开竞岗初中新任校长。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争上岗办法
全面推进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核与公示等步骤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在竞争上岗入闱人选中择优选拔校长补充到空缺岗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现任初中副校长,并经20xx年及20xx年中小学班子考察民主推荐、组织审核确定的校长后备人选;高(完)中、进修学校中层干部,并经20xx年及20xx年中小学班子考察民主推荐、组织审核确定的中青年后备干部人选;在县教育局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任职的副股级以上干部。上述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
1.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
3.爱岗敬业,业务素质高,在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两年内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或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等“一票否决”事项的直接责任人;
(2)两年内由于本人工作失职,给单位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3)在中小学任职,未担任课程,不在教学第一线;
(4)本年度综合考评全县同类学校排名倒三(县直同类学校排名倒一)且低于同类学校平均分70%以下的学校的后备人选。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xx年8月7日上午8:30—12:00在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8日上午8:30-9:00在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报名须带材料:
(1)报考介绍信(样本另行下发,见各校邮箱)、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两张近期小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3)加分项目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实申报业绩加分部分的项目。报名资格由县新任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业绩考核加分
(一)任职考核加分,9分封顶,加分项目如下:
1.任副股级及以上职务资历得分=任职年限×0.5分,3分封顶。
有2所以上学校任副校长职务经历(含交流轮岗经历)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任副股级及以上职务资历得分=任职年限×1分,3分封顶。
2.任课情况评价考核,满分为6分,评分办法如下:
(1)近三年担任班主任的得3分(每年1分,未担任班主任的不得分)。
(2)完成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近三年担任中考或高考文化考试学科课程的得3分(所任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视同为考试学科课程计算得分),担任其它学科课程的得2分;属教育局机关副股级干部,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此项得3分。未完成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的,此项不得分。
(二)业绩加分,3分封顶,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同类项目不重复计加,仅取分值较高者):
五、笔试
1.时间地点:20xx年8月8日上午9∶30---11∶30,县实验小学四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1)理论基础知识占70%(含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现代教育技术);(2)申论(教育类素材)占30%。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职数,按笔试成绩(含任职考核加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6确定。
2.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与内容: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分值为100分。
七、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入闱人选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
八、公示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加上业绩考核加分合成总成绩,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加一”为岗位侯选人,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县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拟任职公示人选。公示无异议者为聘任校长人选,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准属实者,将取消其资格。
九、任命
公示对象无异议者,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校长职务,按组织程序任命(试用期一年)。
十、组织领导
成立**县新任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杨志正,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谢燕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文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县新任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4
为促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昨日武汉市发改委发布相关实施方案。武汉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就此进行了解读,称该方案旨在切实解决大学生落户难、安居难、创业融资难、创业服务跟进难、将大学生引导到新城区就业难等“痛点”问题,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更优的环境,让大学生扎根武汉、立业武汉。
明年实现“网上申请窗口发证”。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制定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工作规定,出台试行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做到应落尽落。20xx年实现“网上申请,窗口发证”或“网上预约,窗口受理”全覆盖。
针对安居难,方案要求,通过政府新建、商品房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支持用人单位筹集等方式,指导各区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落实大学生在汉读书期间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等专项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供租房补贴。
针对创业融资难,方案要求,扩大“青桐基金”等政府性创业基金规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种子基金,引导其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加大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的.倾斜力度。建立贷款创业风险分担机制,设立大学生创业信贷风险专项补偿基金。
方案要求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博士生资助、创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等优惠政策,每年资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结对帮扶大学生创业项目100个。每年新增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5家,在大学生创业聚集地设立打造“创业之家”30个。
方案还要求深化“新青年下乡”计划,完善落实大学生到新城区就业生活补贴制度。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互联网+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农业创业培训等产业项目,每年支持大学生创办农产品电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50家以上。
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基本民生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县实际,现就“救急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行;乡(镇)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居)一级应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监控,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五)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和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六)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人社部门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八)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创新救助方式
根据急难对象的现实需求开展以下两种方式的救助:一是通过实物和现金救助的方式解决急难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急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服务。
六、规范工作流程
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一)个人申请。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就医等困难的群众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委会或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对口头申请,乡(镇)经办人员要详实记录申请人口头申请的.内容。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对象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时起的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核报工作。
(三)对核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由乡(镇)负责人进行审核,报相关救助主管部门审批。
(四)落实救助措施。分别按照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转介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落实救助措施。
七、加强资金管理
“救急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救助项目建立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体现临时救助即时、高效的特点,救助资金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县、乡两级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发放程序,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方式。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救急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救急难”工作要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乡(镇)政府应将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救助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其居住地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资金的,发放机关有权悉数追回,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负责“救急难”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救助的,其责任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 篇6
为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及《xx市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卫生院实情制定我院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x(院长)
副组长:田x(副院长)
成 员:唐x(副院长)
艾x(副院长)
周x (副院长)
陈x(主管会计、院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真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聘具体相关事宜。
二、岗位竞聘原则
(一)在科学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通过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三)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
四、竞聘岗位条件及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岗位竞聘条件及职责。
1、全科医师34个(其中八级4个,九级3个,十级4个,十一级8个,十二级13个,十三级2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临床医疗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竞聘各科岗位者必须具有相应科的执业医师资格)
(2)七级岗位需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八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八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九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十一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需具有医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临床经验丰富和当地群众基础较好者优先。
(4)在上级医院经过专业进修学习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及夜班门诊急诊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2、中医科岗位2个(其中8级1个,十一级1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临床中医医疗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且能胜任本职工作。
(2)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十一级岗位需具有中医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3)临床经验丰富和当地群众基础较好者优先。
(4)在上级医院经过专业进修学习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及夜班门诊急诊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3、护理岗位21个(其中,八级1个,九级5个,十级2个,十一级5个,十二级8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 七级岗位需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八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八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九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护师资格,并在十一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必需具有护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必需具有护师职称或护士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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