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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把握好农资供应、规模化服务、基地建设、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关键环节,打造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点工作
(一)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打造安全放心农资经营品牌
1.提升农资配送效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各大农资公司配送服务功能,适时开工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级对农资经营配送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农资农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势发展,借力提升。
2.规范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总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和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农家店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配送中心、农资店等经营网络,农资连锁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间市场占有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
3.增强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农资、农资、农资、农资、农资、三农物资等农资经营骨干企业,提高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抓住农业生产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资惠农活动,叫响“供销农资无假货”,打造“诚信供销、合作兴农”品牌。
4.开展联采直供。整合系统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市县两级农资公司、基层社之间的联合合作,形成区域品牌优势,扩大联采直供规模。
5.加强农资经营监管。进一步抓好农资采购、销售、运输和库存各环节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企业进销货台账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农资商品从进货、入库、配送、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无缝监管,建立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商品通过供销社经营渠道进入市场。要特别加强对挂靠网点和挂靠企业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靠前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要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不得私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借与其它企业使用或以供销社标识谋取私利。
(二)通过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威办发〔20xx〕14号),按照《全市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服务的规模化促进农业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结合我市实际,从花生、果品、西洋参、大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规模化服务方式。重点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苹果、西洋参,大姜、苹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规模化服务亮点。20xx年服务面积达到8万亩,到20xx年突破15万亩。
3.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托农资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测土配方、化肥农药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
(三)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1.制定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科技推广中心和青岛农业大学的技术合作,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产品不同品种和市场定位,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
2.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围绕花生、小麦、玉米、苹果、地瓜、西洋参、大姜等农业优势或主导产业,每个市区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发展一批单个面积不少于5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使用统一标识,确保生产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3.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全程记录化学投入品使用时间、数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与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为形成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奠定基础。
(四)通过搞活农产品流通、培育农产品品牌,形成优质优价的农业生产和市场消费导向
1.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按照“一种产品进入多个渠道、一个渠道融入多种产品”的思路,主动与大型超市、采购商、批发市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各类终端市场对接,不断扩大网络辐射带动力。要重点借助“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海峡两岸海洋食品展销会”等展会,运作好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海洋食品展销中心、三农物流配送中心等产销对接平台,培育好中国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国(文登)名优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销、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特色鲜明、品种齐全、辐射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2.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级技术,扩大规模,拓展市场,重点培育壮大副食品、泓达食品、瑞昌食品、国香斋食品,供销社农产品、文登汇润果品,春江源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质量安全为前提,积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农产品“三品”认证、GAP认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重点培育“圣农”、“创新”、“绿源丰收”、“国香斋”、“汇润”、“大姜”等农产品品牌,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品牌辐射带动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到20xx年,每年取得质量认证的农产品不少于2个,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的注册商标总数不少于2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农资、农产品经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各市区社要根据市社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推进落实,确保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的监督管理,在参与中融入,在融入中发展,在创新中体现供销社价值。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调度,严格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基层社,在项目资金申报时要给予倾斜。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坚定发展目标,加快联合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
到20xx年,达到 “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到20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 “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 “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 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 “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 “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 “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 “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3.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织结构图
4.20xx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
5.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附件1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 皓(副区长)
刘 宾(副区长)
成 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 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 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 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 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 军(温泉镇镇长)
陈 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 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单 位责 任 分 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公安环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及农产品出口给予资金支持
区农业局负责种植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种植业产前土壤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对种植业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水产养殖业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
区外经贸局负责引导出口企业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参加国际认证、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以及相关信息服务事宜
环保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
区安监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区商贸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
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畜禽养殖业兽药、饲料进行监测、监管
工商环翠分局负责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审查和管理,对流通环节农药、化肥、种子、农膜等农用资料进行监管
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负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出口农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化学品投入、标准化生产进行监管
附件3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组织结构图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办公室
技术专家组 管理执行处 协调分工部门
附件4
20xx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
阶 段时 间主 要 内 容
宣传发
动阶段2月26日—3月30日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2.组织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赴先进市区观摩学习
组织体系建设阶段3月1日—4月30日1.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安办)
制度建设
阶段4月1日—6月30日1.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考核方案》
3.制定《化学投入品准许使用名单》、《准入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管理规定》、《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管理规定》和《化学投入品使用技术规范》
4.区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层层签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责任书》
5.出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基地备案办法》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
5.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
6.建立考核机制,由考核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附件5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 整改
检查监督 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监督检查
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使用记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篇3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积累经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接山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养新典型,打造新亮点,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样板区。
二、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选择在接山乡建设10万亩绿色小麦生产基地、8万亩无公害玉米生产基地、3万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服务网络。在接山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全体技术人员为监管成员,设立速测室,购置配备速测仪等设备,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示范区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委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负责做好本村标准化生产、农药等投入品监管、产品自检、“三品”认证、包装标识、开具产地证明等工作。
2、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基地。按照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标准化基地有生产技术规程,有完整的生产档案、有基地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对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设置明显标志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小麦、玉米、瓜菜等标准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注册商标。
3、开展品牌或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地产品进行“三品”认证,使10万亩小麦获得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8万亩玉米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认证,3万亩蔬菜获得省级以上有机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对以上农产品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争创XX省和国家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水平高。在示范区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及经营农户,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依托龙头带动,加快提高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在接山乡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同时在基地村设立检测点,达到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以此为基础,推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建立检测档案,为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
6、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在乡驻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专卖店,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严禁假冒伪劣农资和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管理环节。示范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签订农资经营责任承诺书,达到“放心店”标准。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禁止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
7、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机瓜菜等重点产品,在严格自检和抽检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基地、进市场,凡无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保证等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标识计划”的要求,凡进入市场、超市、专卖店的瓜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都要做到有包装、有标识,无包装、标识的原则上不得上市。
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在示范区内各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步伐,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采取印发明白纸、编制顺口溜、墙报宣传栏、质量安全科普进中小学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 “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保证书等形式,以及设立箱、举报电话,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田间巡回检查等监督机制,落实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佳农户”、“十佳标兵”、“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增强积极性、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把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接山乡及县农业局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地方优势农产品的保护,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山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接山乡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南。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东平农业信息网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项目、高产创建、标准粮田、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到接山乡及其基地村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标准化种植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相挂钩,全力扶持,调动接山乡及其相关村抓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
(五)搞好督导考核。县局、接山乡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年终,认真搞好总结评比和检查验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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