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方案

时间:2026-01-31 03:19:38 方案 我要投稿

市场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管理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管理方案

市场管理方案1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 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1、市场外“门前三包”区域内无流动摊贩、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等行为;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和绿化带清洁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熟食经营、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4、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 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市场管理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秩序,有效推进民生计量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衡器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XX区集贸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实施强制管理的衡器目录》调整的新情况,决定对全区的集贸市场开展贸易结算衡器管理整治提升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法规宣贯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监督管理与诚信自律相结合,免费检定与执法检查相结合,重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建立集贸市场主办者与政府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诚信计量建设,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和“政府放心、主办者管理、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监督管理,确立“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按照集贸市场规模配备满足需要的公平秤,公平秤检定率达到100%,努力提高集贸市场在用贸易结算衡器检定率。

  2、对在用贸易结算衡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集贸市场计量动态监管机制,使集贸市场主办者及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显著提升,使集贸市场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集贸市场主办者具备处理一般投诉纠纷的技术能力。

  3、创新监管模式,建立科室、监管所、中队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通过集贸市场自主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结合,使集贸市场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使我区建立起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集贸市场秩序。

  三、工作对象

  集贸市场衡器管理负责人、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各监管所、计量标准化稽查中队、认证认可稽查中队、XX区计量测试所有关工作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砝码使用及执法培训

  1、对集贸市场衡器管理负责人的培训内容:

  ①衡器管理法规政策、衡器制造使用知识、衡器技术要求及检定规程、砝码使用维护手册、处理纠纷技巧及案例。

  ②集贸市场主办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部分M1等级砝码,用于本市场日常计量纠纷中的定性核查。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议配备5kg、20kg砝码,以零售为主的建议配备5kg、1kg砝码(以下简称砝码组)。计量所对砝码使用人进行使用和保管方法的培训并对所配置的砝码进行周期检定。

  2、对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①每个监管所和科室、中队各配备一套M1等级砝码组。

  ②基本的衡器检定操作程序。

  ③贸易结算衡器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

  (二)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倡导其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承诺书,严格遵守《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造集贸市场的诚信消费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集贸市场主办者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使用的贸易结算衡器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完善,配合计量检定机构做好检定工作,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衡器不得使用。

  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负责于每季度末将各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台账分配至各监管所和中队,计量测试所负责台账数据的提供。实现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台账在科、所、队共享。建立监管所日常监管、中队处理投诉举报,科室、监管所、中队共同执法的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各执法单位的计量案件及时汇总至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科室全面掌握计量违法情况。

  充分发挥宣传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向集贸市场的主办者、经营者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市场自律能力,使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计量违法曝光力度,对“缺斤短两”的业户予以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惩戒。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时间安排为20xx年4月29日至10月31日,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29日至5月15日)

  各监管所对各自辖区内有主办者的集贸市场进行摸排,完善集贸市场主办者台账。安排部署本次活动,配备砝码组并组织活动对象进行相关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集贸市场主办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集贸市场在用贸易结算衡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本市场在用衡器数量、型号、使用者、周期检定情况等,按照模板建立完善贸易结算衡器管理台账,将超期未检定的贸易结算衡器向XX区计量测试所申请免费检定,指定衡器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市场衡器管理。各市场于20xx年5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三)实施检定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依据各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申请,XX区计量测试所按照检定周期对各集贸市场在用贸易结算衡器开展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要加贴检定合格标志。计量检定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按照原检定计划时间申请报检。

  (四)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计量稽查中队、认证认可稽查中队分成三组,与集贸市场所在的监管所共同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六、工作分工

  (一)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对集贸市场的衡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管所计量行政执法中的业务指导。监督、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做好衡器的检定、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分配台账数据并汇总、调度检查结果。

  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牵头向集贸市场的开办者、经营者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市场自律能力,使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二)稽查中队运用本次培训内容和配备的砝码组,对相关衡器投诉、执法线索现场进行定性检定,对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负责处理计量疑难案件。

  (三)监管所鼓励监管所在对集贸市场管理中,将经营者的衡器计量检定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运用本次培训内容和配备的砝码组,对本辖区内计量违法线索现场进行定性检测,对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数量计入我局工作目标考核。对发现的大案或疑难案件,及时移交中队处理。

  (四)计量测试所负责做好本次活动的砝码配备及衡器检定操作培训工作,对日常执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指导集贸市场做好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台账的建立、完善,每季度将台账数据提供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认真做好衡器的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衡器要加贴标识,做好咨询服务、免费检定工作。

  (五)集贸市场主办者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公平秤并置于显著位置,保证公平秤的准确性,及时更换无法使用的公平秤。加强本市场的衡器管理,建立动态的在用衡器台账,并按周期向XX区计量所申请检定。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明确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鼓励集贸市场主办者配备砝码组,公布本市场计量监督电话和途径,调解本市场内的计量纠纷,探索“缺斤短两”红黑榜制度,落实主办方的管理主体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方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认识本次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的意义,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集贸市场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注意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好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告,引导消费;对不好的典型,要予以曝光,将其置于舆论和社会监督之下。

  各方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务求抓出实效。

市场管理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效果。

  二、工作任务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长效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整治。

  发展趋势

  随着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将逐步退出市场舞台。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中已不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而以其他新型业态取而代之,对已有的农贸市场都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改超等等。

  在短暂的时间内,农贸市场在城市里仍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而在城镇、市郊等区域发挥主导作用。从长远看,农贸市场升级、转型、甚至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避免的,过去七、八年国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在新型农贸市场的构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这些有益的经验很值得其他市场借鉴。

  纵观国内农贸市场的历史演变,总结先进地区品牌市场、创新型市场的做法,农贸市场未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主权主体、复合化混业经营、专业化特色彰显、连锁化品牌扩张、综合化市场服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地区化兼并重组等。

市场管理方案4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二、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三、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市场管理方案5

  为了全面规范我市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出版物,净化演出市场,杜绝电子游戏和游艺场所违规经营和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以及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定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农村文化市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依法对全市农村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使农村文化市场严格依法经营,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违法未违规经营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消除。

  工作重点:1、全面查封取缔无证经营从事电子游戏娱乐经营场所、“黑网吧”,收缴、销毁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取缔非法演出市场,查处电子游戏和游艺场所设置违规机型、机种,超时经营和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对消防通道不畅通和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1、动员部署暨自查自纠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根据上级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农村文化经营场所调查摸底,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2、管理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整治农村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农村文化市场环境。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推进农村文化市场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对列为重点整治的'农村文化场所和重点地区,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迎接上级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在开展农村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求做到: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加强与公安、工商部门交流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3、严格纪律,落实责任。

  4、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5、及时报告,畅通信息。对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上级对口部门。

市场管理方案6

  一、加强管理力度

  首先,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核心在于加强管理力度。这包括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服务行业、加强经营者的自律等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投入力量,建立一支专门的监管队伍,定期进行检查、抽检、抽样等工作,对于违规行为采取惩处措施,让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非法私自调整业务的小商贩不敢有所作为。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该积极加强对于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对于农贸市场的卫生、物流管理、价格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于不符合规范的部分作出处罚,以保证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

  其次,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也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环境卫生差,势必会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建设,以示好的环境、硬件和服务,来提供一种舒适和安全的环境。

  特别是农贸市场排除异味、卫生整洁、蒙古包的`栅栏整洁沉稳,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充满光彩。对于垃圾处理问题,建立专门的收集管道,保证垃圾及时清理,防止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发生。

  三、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

  最后,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也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重要内容。农贸市场在近几年的市场竞争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农贸市场管理者需采取一些措施来吸引消费者。例如,在特殊的节日里,组织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展现农贸市场对城市经济和发展的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并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目的就是为了让市民能够感受到农贸市场所带来的好处和优势。当农贸市场发挥出自身的长处,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样的市场才是健康和可持续的。

市场管理方案7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娄底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90年代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大市场、大市场、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娄底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市长在《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娄底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余组长,刘副组长等,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月5日至月10日)。下发娄底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月11日至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

市场管理方案8

  根据《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督办函》怀创卫督【20xx】11号的文件内容,近段时间以来,市创卫办屡次反映我区管多个农贸市场日常管理不到位,普遍以收费代管理,清扫保洁、市场内部管理、市场自身建设等后续服务跟不上,导致场内垃圾较多,尤其是家禽和水产区脏乱差现象严重,排水系统不畅污水四溢现象突出、场内摊担未严格划行分区、出场经营和场外经营现象严重、大部分市场为开展除“四害”工作等不符合我市“创国卫”的要求,影响我区市级文明城区的创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抓紧对全区农贸市场的整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拿出整改方案,确保我区创卫成功: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针对市创卫办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加强市场硬件设施、食品安全、依法经营、卫生管理等工作,推进农贸市场综合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建立健全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鹤城。

  二、组织机构

  为积极完成区级城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指示,落实农贸市场”创国卫”各项工作任务,我局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田任副组长、农贸市场办公室人员任成员,负责组织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场巡查、监督和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沈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贸市场“创国卫”日常工作。

  三、具体整改内容

  1、针对大部分市场保洁不到位、保洁次数少、场内散落垃圾多、清理不及时和针对大部分农贸市场内摊担摆放不整齐、不规范、未严格分区经营的问题,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各市场业主加强联系,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业主搞好物业管理:一是结合市场巡查监管工作,督促市场业主争取做到循环保洁,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督促业主加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流动归摊,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2、针对部分农贸市场出场经营和场外经营的现象,将于近期内与市、区两级执法局联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归场经营;加强现场进行我区农贸市场“创国卫”的宣传力度。

  3、针对农贸市场“除四害”工作,积极争取市场管理业主支持,并抓紧与爱卫办及市场所属办事处和社区联系,保证无人管理市场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

  4、农贸市场排水系统缺失和不畅、按要求在农贸市场内建设家禽家畜和水产区和配备公共区域垃圾设施问题,由于我局无农贸市场管理修缮专项经费,难以在短期内整改到位,但我局将协同市场管理业主在迎检前进行一次分区经营整治和协助市场管理业主疏通排污沟、清除污水。

  5、针对农贸市场日常管理不到位、普遍以收费代管理,清扫保洁、市场内部管理、市场自身建设等后续服务跟不上,部市场无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存在管理盲区的问题,一是加强局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巡查监督。

  以上整改方案定于8月25日前落实到位。

市场管理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到20xx成第三批2个市场检测室的建设任务。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xx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xx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xx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一直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是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全系统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局成立由一把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市合科牵头,消保科、公交科、注册科、私个协、消协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系统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的推进实施。县局相关科室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和对基层分局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局将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重点,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各分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于担当,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升级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将半年和年度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市场管理方案10

  为圆满完成全乡收购任务,收购秩序的稳定和不外流一扯烟叶的目标得以实现,经乡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县烤烟工作会议精神,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加强边界管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二道贩子,确保我乡烟叶收购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烤烟收购和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任组长,任副组长,乡政府其他党政领导及派出所、烟草站为成员,驻村工作人员和各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

  三、人员安排:

  全乡分源头控管组、收购驻点组和稽查组三个大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一)源头控管组:管理好烟叶源头控管和预检进度。

  (二)收购驻点组人员:每天至少一人驻点,协调、掌握每天收购情况。

  (三)稽查组:

  组长:

  组员:

  四、目标及任务:

  (一)目标:保证全乡不外流一片烟叶。

  (二)任务:

  1、宣传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布控到位:对重点村要严密布控,设立布控点。

  3、秩序维护到位:维护好收购点的秩序,及时处理好收购中发生的有关争级争价、强买强卖等矛盾。

  4、打击到位:严厉打二道贩子,确保本乡烟叶不外流。

  5、宣传好政策,动员烟农按预约、按合同交烟。

  6、摸清底子,搞好预检预约,加快收购进度。

  7、掌握本村烟叶动态,对烟贩子进行全天候24小时防控,及时、准确向乡政府通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纪律及奖罚措施

  在烤烟收购工作中,各组应尽职尽责,责任到人,要各自看好门,收好烟,管好人,绝不能有一片烟外流现象的出现,源头控管组成员做好预检预约工作,对烟农烟叶变动情况要做到了若指掌,同时,密切注意外来人员和车辆。稽查组要求24小时守关制度,实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外流、套购等不法行为。

  1、凡收购点和源头点、布控点无干部值班的,每发现一次扣驻点工作人员30元。

  2、及时果断处理收购点发生的一切矛盾,发生罢秤停秤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驻点工作人员50元。

  3、经县、乡两级烟叶市场管理稽查队核实,在辖区内走失一担烟叶,罚驻村干部、村干部各100元。

  4、凡烟农因走失烟叶而完不成合同任务的,除追缴政府及烟草部门的`产前扶持投入外,再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烤烟收购期间,所有人员若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书记、乡长批准;无故旷工每天扣50元。

  6、在烤烟收购期间,源头控管组乡干部给予工作补助,每天10元,三水片每村每天15元,其它村每天10元,驻点组每天10元。稽查组每天每组50元工作补助。每周兑现一次。乡考核督查组不定时,随时下点督查,督查不在岗或擅自离岗的扣50元每次。

  7、凡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联络员举报一起贩烟案子,并经查实已作出处理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每人次100-1000元。

市场管理方案11

  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 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 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市场管理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目标,以开展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3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二)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讲诚信、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创成2个“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

  三、政策措施

  (一)对列入新一轮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的资金补助,继续按照《区农贸市场新一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执行。即“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按期完成改造的,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金额,由区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新建、拆建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限15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装修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信息化投入按实际金额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

  (二)对当年被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区财政按《区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的标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农贸市场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三生融合·幸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市场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协调性,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深入抓。今年有改造提升和创建任务的街道,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进度,实行定人、定职、定责、定时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商务、工商、消防、财政、规划、住建、卫生、城管与执法、国土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并充分调动街道和市场举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通过“一场一策”、并联审批、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联系街道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合力推进。

市场管理方案13

  为了加强我办农贸市场的管理,确保源头食品安全,按照<渭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我办决定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序建立和推进“准入指导把关、强化主体责任、流向追溯可控、典型示范带动”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努力推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层次,实现农贸市场源头“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二、规范管理重点

  (一)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责任、准入制度、索证索票溯源制度的落实;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划区归类经营,信息公布。

  (二)重点整治范围:我办范围内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包括自发的自由贸易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特别是市场中的流动散户。

  (三)重点整治品种: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冷冻冷藏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四)重点环节:市场中小作坊加工。

  三、规范管理内容

  (一)清查经营主体资格。对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检查市场主体在准入资格审核把关,农民自产食用农产品贸易和流动摊贩严格检查其身份证明,确保可追溯性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命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食用或非法食用添加剂的食品、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等行为。

  (三)严格查处小作坊加工等环节。严禁无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开展熟食、熟食等加工经营活动。

  四、规范管理措施

  (一)强化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食品经营者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查食品经营者入市资格,主要检查流通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形式。二查进货查验制度、台账制度落实,主要检查食品的来源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方购进,批发企业是否建立台账,向零售商提供完整的单据作为零售商的台账,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查食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查食品质量状况,主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周围是否存在污染源,食品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渭城要求。五查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制度,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质量承诺,退市召回等制度;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六查活禽贩售与屠宰市场是否分离,动物检疫日票、禽类检疫票是否明示。

  (二)强化上市食品质量检测与监控。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等性质,强化对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主要检测项目:

  1、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是否浸泡甲醛;

  2、米、面、豆制品等是否添加吊白块;

  3、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5、肉制品是否添加硼砂;

  6、干鲜水产品、肉类产品及肉制品、干果和米面制品是否浸泡双氧水;

  7、新鲜肉是否注水;

  8、检测蔬菜、瓜果中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9、馒头、油条等是否添加明矾;

  10、市场中骑车游动的散户,特别是打着陕北羊肉招牌的流动摊贩。

  (三)强化严厉查处工作力度。一是对需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三是对经营来源不明、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要立案查处;四是对未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五是对市场经营者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依法严处。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以罚代刑。

  (四)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挂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

  (五)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举报有奖制度。全面落实《渭城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公众力量,保持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五、工作步骤

  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12日到3月29日)。制订渭城街道办事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市场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30至7月29日)。按照区级部门统一部署,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2)。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激励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科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制度,引导、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账、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账电子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证经营、诚信守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经营户,树立标兵;宣传此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同氛围。

市场管理方案14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以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立足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保障民生,以保证冬春蔬菜供应、满足应急需要、平抑菜价大幅波动为目的,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适当补贴”的方式,建立储量合理、管理严格、投放及时、运转顺畅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做到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确保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

  二、储备的时间、品种、规模和方式

  冬春蔬菜储备实施时间为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以确保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

  根据我市居民消费习惯,主要储备品种为白萝卜、红萝卜、土豆、洋葱共四种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

  储备规模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中关于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的要求确定,即“确保重要的耐储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核定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总量为20xx吨,其中白萝卜500吨、红萝卜500吨、土豆500吨、洋葱500吨。

  储备方式根据菜源和储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动态库存(委托骨干蔬菜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结合自身经营,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应储备的库存规模)和产地储存(委托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产地储存)相结合的方式。动态库存和产地储存的具体数量由市蔬菜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承储单位的选择和确定

  在充分考虑地区农产品产销特点和承储单位经营资金实力、加工仓储能力、市场影响力、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储备单位备选名录。在对备选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情况、仓储能力、银行信誉等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择承储单位,报市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签订承储合同。通过合同明确政府和承储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四、储备蔬菜的管理、动用和销售

  1.储备蔬菜的'管理。储备按照“政府委托、市场运作、权责明晰、自负盈亏、适当补偿”的原则实施。在储备期内,政府不启动抛售储备蔬菜的情况下,储备蔬菜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但承储单位必须始终保证承储数量,满足调拨任务的需求。储备期满后,储备蔬菜由承储单位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2.储备蔬菜的动用。储备蔬菜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动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致使蔬菜市场出现脱销断档趋势;市区蔬菜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供应偏紧时;其它需要动用的情形。

  3.储备蔬菜的调拨。储备蔬菜是市级专项储备物资,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发生重大情况确需动用市级蔬菜储备时,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制定的应急供应预案组织实施。

  4.储备蔬菜的销售。经市政府批准动用抛售储备蔬菜时,应遵照有计划、逐步投放的原则,储备蔬菜实行定点、限量、挂牌销售,销售时优先考虑“农超对接”、“农社对接”销售点。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参照储备蔬菜入库时价格合理确定。

  五、建立健全蔬菜储备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物价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蔬菜储备方案、储备种类和数量,审定蔬菜承储单位,审定蔬菜供应应急预案和补助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蔬菜储备的监管,制定储备蔬菜购进、入库、储存、抛售、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储单位和储备库进行检查,确保全部蔬菜储备数量到位、质量安全、调用顺畅、保障有力。

  市农业局负责会同市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确定承储蔬菜的单位,负责与承储单位签订承储合同;制定储备蔬菜供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储备蔬菜的入库验收、日常管理及投放;建立蔬菜专业合作社与蔬菜直销店有效对接的投放网络。

  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冬春蔬菜储备资金预算,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农业、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监督储备计划执行情况。

  市物价局负责市级储备蔬菜入库价格监测和投放市场价格的制定、监管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运行态势分析。

  市交通、交管部门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菜车辆通行畅通。

  各蔬菜承储单位要严格按照承储合同的规定,及时入库、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挂牌标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储备蔬菜。对违犯规定的承储单位,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直至取消其承储资格。

市场管理方案15

  xxxx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文化强市战略目标,努力创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这条主线,以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为抓手,开创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xxxx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以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开展为契机,参照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1、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实现跨越式突破。2月xx日和4月27日先后召开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长座谈会,对县市区文化执法部门完善文化执法机构职责、健全执法组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了独立的正科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基本实现了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部门合署办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获市政府批复通过,授权执法模式获省政府批复通过。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制和机制在全市已基本形成。

  2、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文化执法人员准入制度,5月23日,组织全市34名新进入执法人员培训会议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5月至6月,市文化执法局组成3个巡查代训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代训,通过上下联动、交叉执法、以案代训的形式传帮带训,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文化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制定《目标量化考核办法》、《评先树优奖励办法》等制度规范,建立完善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目标量化管理机制、评先树优激励机制、督促检查落实机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社会媒体对文化执法的督促检查。

  3、严格培训促技能提升,“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竞赛取得省前三优异成绩。4月至10月,全市文化执法系统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为主线,举办了8期执法人员集体学习和3次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举办了1次由省市专家授课的高水平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专业培训,400余人次的文化执法队员受到系统培训。在全省“大练兵大比武”网上在线统一考试中,获得全省平均成绩第三名。8月30日,举行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决赛活动,省文化厅、省文化市场稽查队派员现场观摩比赛。

  4、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先后历时一个半月时间,深入11个县市区实地调查研究、发放60份调查问卷、召开7次座谈会等调研活动,调查了解、深入分析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当前文化市场改革面临的困境,针对存在的问题与矛盾,进行战略性、前瞻性思考,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省文化厅和市委宣传部,为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5、积极协调财政支持,推动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果。11月,投资近300万元的市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升了全市的文化市场监管的感知化、互联化、智能化水平,德州市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6、加大信息报送和网站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效果。规范全市文化执法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创建并编印了16期《文化执法信息》,积极交流执法经验、执法成果,完善信息报送奖励机制。截止11月底,共向各级政府部门、媒体报送信息60多篇。积极创新文化执法宣传模式,将德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网站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分派信息专员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宣传全市文化执法的成果,并利用网站平台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7、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专题活动。强化廉政效能建设监督反馈机制,对各科队日常管理工作、市场执法行为、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控。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帮扶工作以及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慰问走访困难家庭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活动。

  (二)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突破

  积极落实年初制定的'“一三三六”工作思路,实行全员执法办案,坚持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巡查狠抓不懈。创新办案模式,优化力量组合,打破科队界限,全局执法人员成立三个执法组,每月有两个执法组外出负责日常巡查、办案,一个组留守处理案件、组织学习,承担其他任务。始终保证一定数量的执法队员处于市场第一线,保持对市场的严密监管。执法检查任务分解到各科、队,由分管局长、科队长和各科队抽调的具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执法检查,每个科队一年(10个月)完成20个案子,实行执法办案48小时电话的监督和回访制度,严格遵守依法办案、规范执法各项制度。截止11月底,全年完成办案数量突破60件,并做到零上诉零申诉,实现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双突破。

  (三)以市场专项整治为突破,全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1、开展“保障两会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自2月下旬至3月底,重点对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进行“拉网式”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音像店、书店50余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00余盘、非法书刊200余册;先后对4家出版物经营业户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与全市30余家图书经营单位、90余家印刷企业签订责任书,做好文化市场领域维稳工作。

  2、开展演出、娱乐、艺术品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娱乐市场、印刷市场、网络市场、农村演出市场、卫星接收设施、网络共享设备等6次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3、开展网吧市场治理专项行动。5月起组织开展了全市网吧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对网吧“净网先锋”安全软件的安装情况进行大检查;对以电脑学校、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站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进行认真治理;对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进行公示,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坚决取缔。共出动执法人员760人次,检查网吧380家次,查处各类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22家,责令整改7家。

  4、开展暑期文化市场整治行动和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和网吧、游戏厅和KTV等娱乐经营场所,严查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对中小学周边的电子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实行严加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在这些场所娱乐消费;对学校周边的小商店销售黄色、暴力书刊、侵权盗版教辅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以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月22日召开了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20xx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市网络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清源行动、秋风行动等三次专项治理行动。“净网”行动坚持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网下清缴与网上净化相结合,查堵清缴违禁出版物、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侵权盗版出版物,共检查各类业户300余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5起,收缴非法出版物xxxx余册。自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了查堵非法出版活动的“清源”行动,针对运输环节、印刷环节、市场清理、网络监控、综合反制、案件查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七项任务。从5月份起,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企业、上市公司的办公软件、操作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11月份,组织山东扒鸡股份有限公司、黑陶文化有限公司、国宝金丝贴、剪纸厂等四家版权创意企业参展首届“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

  (五)加大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宣传声势

  开展了318法制宣传日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全市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保护正版、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及各类非法出版物、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良好氛围。积极依托两个协会做好法制宣传,召开全市网吧协会年会及业主法规培训会议,对印刷业户进行实地走访摸底,对违规经营纠正督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引领文化经营业户文明守法经营,努力营造出人人争做文明、绿色、健康文化传播者和建设者的社会氛围。

  二、xxxx年工作规划和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现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规范化的深层次工作: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制度汇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业户台账及档案整理、案卷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技术监管与服务规范化等一系列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县市区交叉执法检查等活动提高县市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基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以适应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廉政效能机关建设,树立风清气正、想事干事、提效提速、大胆创新的机关作风。积极转变思路,争取在由管理向服务文化市场的转型上做好文章。

  四是促进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市级技术监控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控平台的正常规范运行。按照文化部统一要求,协调县市区财政支持,督促县市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的立项与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互联互通,做到对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的远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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