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4-01-12 16:39:50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优选(10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优选(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 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二、整治内容及时间

  1、时间: 20xx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xx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治方案 篇2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3

  一、紧抓整治重点,全面进行落实

  (一)行政审批方面。我局无行政审批事项,《收费许可证》实行核准制,收费单位持省级以上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文件,由我局进行核对,经核准后,在一周内颁发收费许可证,申领程序已在局网站公示,在申领过程中严格查处办事程序不公开、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查处粗暴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三)政务公开方面。严格查处不采取有效措施公开科室和单位管理权限、办事流程及监督投诉方式的问题;重点解决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或告知不明确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方面。严格查处干扰服务对象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解决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主要方法和措施

  整治工作从20xx年x月开始至x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我局及时召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科室、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动员,办公室积极报送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解决投诉。举报中心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对检查网站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各方面的投诉举报,建立受理投诉举报登记薄,及时进行查处。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三)检查督促。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以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民意测验等方式对下属科室单位的行政效能和执法行为进行积极暗查,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严肃处理,要有处理结果。

  (四)对照总结。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总结。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二级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的各项促进工作,细化分解,夯实责任,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的良好格局。

  2、强化督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要,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民意测验、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式,以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对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还将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3、有力推进。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加强对我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每月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抓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亲力亲为,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主义,将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确保我局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4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xx年3月8日开始,20xx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xx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整治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2、各班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主题班团队会,对学生携带手机给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整治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国庆节,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遏制各类触电和损坏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根据文件要求,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强化重点隐患的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建设等措施,大力推动农业系统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夯实用电安全基础,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消除隐患,遏制各类触电和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围绕本部门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重点隐患整治。市及市级确定并公布的重点隐患项目必须100%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在全局开展木结构房屋以及办公楼、出租屋等电器线路改造的查漏补缺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宣传教育培训。注重运用农业安全信息、农民信箱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工作,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

  3、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培训,引导和帮助安全管理人员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的取得成效。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事前准备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1、制定整治方案。局属各单位要完善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28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农业局安全监管科。

  2、确定重点隐患。根据市安委办确定和上级政府公布挂牌整治的重点隐患,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开展对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的排查梳理。

  3、制定培训计划。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用电安全培训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全市46家安全培训学校的资源优势,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培训。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15日)

  1、要按整治方案实施整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加大用电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和检查力度,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检查,特别重视对办公大楼、出租房屋、人员活动密集地和实验室、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用电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局将在6月底组织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验收考核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

  1、局属各单位要对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12月5日前上报农业局安全监管科。

  2、农业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隐患整治进度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人员、责任、经费、措施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提高认识,强化基础。扎实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和电力设施保护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涉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提高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覆盖面。强化对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的监管,规范安装和使用行为,并逐步形成隐患治理常态机制。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夏季高温等)、重点部位(办公室、实验室、出租屋、变电房等)、重点人员(实验室人员、涉电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等)、重点设备(可移动和临时用电设备等)的用电安全监管,以查处涉电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对无证上岗、私自安装自备电源、“三线”无序交叉跨越、超容量、超负荷、外力破外、偷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综合治理,确保成效。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靠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如期完成辖区内的整治任务,确保用电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整治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XX〕5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按照河政办〔~〕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超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琨区政办副主任

  尹伟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蒿海艇区经委纪检组长

  李永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辉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顾涌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亚东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武春付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马秀洲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大明新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姚红军区环保局副局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姚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重视烟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具体分工为:

  (一)区环保局:

  1、牵头协调烟尘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2、对烟尘污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

  3、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掌握和通报烟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区直单位锅(窑)炉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二)区经委:

  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并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三)区质监分局

  负责对锅(窑)炉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等监督管理,以及锅(窑)炉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

  (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强锅(窑)炉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促使锅(窑)炉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避免或减轻安全事故。

  (五)区工商分局

  对申办或年审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严格进行核查。

  (六)区公安分局

  保障烟尘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三、烟尘污染整治要求

  1、按照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规定,“0.4-0.7吨/时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锅炉”应予淘汰,由经贸部门实施;

  2、经检验、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锅(窑)炉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操作使用证件的司炉工不准上岗,由质监部门实施;

  3、对现有1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改油、改气、改烧无烟煤,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还必须配套使用除尘设施,以确保烟尘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今后,热电厂供热范围外新建或更换的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由环保部门监督实施。

  4、对办理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检;

  5、根据锅(窑)炉使用单位的具体违法情节,由具有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6、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积极参加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采取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法,以说服教育、引导为主,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保持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健全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确保烟尘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时间

  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至~年8月31日实施。

整治方案 篇10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总体目标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实施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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