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08-22 10:02:57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精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整治方案(精选)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对本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取得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及时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这些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制订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进行了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6、检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分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是否编制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是否开展了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治理。

  7、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处理程序,做好记录、安全台帐登记,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中。

  四、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在旁站和巡视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规范检查、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要坚持天天抓安全,日日查隐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监理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做好。

  2、按照本监理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所有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记录在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3、监理部每月都集中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共同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标准。每月向公司报告安全排查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并报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六、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目标,把安全隐患彻底“清除”出现场,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整理、分析,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新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我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不懈的抓下去,力求控制和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该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

整治方案 篇2

  一、环境整治方案

  1、成立环境整治组,由工商、规划、房管、环保、交警、城监、物业等部门人员组成,实行分工负责制。

  2、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垃圾处理,由城监大队负责。

  3、饮食店规范要求,卫生、排污处理,由环保局负责。

  4、小区、道路环境卫生由各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区物业公司负责。

  5、广电大楼对面,东侨大道、五里亭、管委会大门等公共绿地补植、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

  6、天安经典至东海商务广场段河道垃圾清理、防护坝修筑,由环保局、德港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与商贸街交叉路口设置闪烁灯及东侨大道等各要道修补交通护栏,补刷道路标志线,由交警二大队负责。

  8、建筑工地围墙砌筑及工地入口硬化,人行道地砖铺设由规划局负责。

  9、闽东路新建绿化带由路桥指挥部负责。

  二、夜景工程

  1、新建商贸街夜景灯光工程,共安装小华灯80盏,投资40万元,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2、新建工业园区夜景灯光工程,安装路灯30盏,投资8万元,由工业园区指挥部负责。

  3、修复灯箱广告94面,由工商局负责。

  4、闽东路、东侨大道、坪塔路路灯、景观灯修复由物业公司负责。

  5、各业主单位夜景灯光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6、“天安电器城”夜景灯光布置路灯、霓虹灯及广告灯箱,由天安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兰溪桥绿化带草坪灯安装,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环境布置

  1、闽东路布置彩虹门8个、彩球10个,祝贺单位: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通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地税局、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大道布置彩球8个,彩虹门2个,祝贺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邮政局、闽东建设开发总公司、牡丹大酒店;坪塔路布置彩虹门6个、彩球8个,祝贺单位:冠宏星(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宁德市电视台、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建设工程公司、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烘托招商节氛围,由管委办和物业公司负责。

  2、高级中学环境布置由高级中学负责和市委宣传部负责。

  3、体育中心环境布置由办展单位和体育中心为主负责。

  4、各开工、竣工项目场景布置由各业主单位按要求布置。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于6月25日前完成。

  2、开发区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

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整治方案 篇4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xx〕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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