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时间:2024-02-05 18:31:1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概念与分级

  1.3.1概念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危险化学物品处理过程中,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者其能量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事故。

  1.3.2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0万人(含10万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不足10万人的事故。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1万人以上不足5万人的事故。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伤)的事故;需要紧急安置不足1万人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1本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1.4.2上级认为临近区域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市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其它事故灾难。

  1.5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施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应以现场当地乡(镇)政府和本企业为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待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到达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协助其工作。

  1.5.4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

  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是:负责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

  2.2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2222990)。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2.2.1凡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生事故后,需要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由总指挥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2.2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2.3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争取上级和华油援助。沧州市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2070056;华油消防支队电话:119;炼油厂消防中队电话:2735119。

  2.2.4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具体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组织实施。

  2.2.5发布撤销、救援、协调等各方面的临时性命令。

  2.2.6负责向媒体迅速、如实传递发布信息。

  2.2.7负责组织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3成员单位职责

  2.3.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提供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2.3.3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灾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灾区社会治安;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协调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受伤人员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3.6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灾区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检测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2.3.7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事故区大气、水源、土壤进行监测;对有毒化学物质在大气、水域、土壤中的扩散进行分析,预测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挥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有害物质的消除;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

  2.3.8市交通局:负责事故灾难损坏的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负责调度运输公司、汽车出租公司等单位的车辆,实施救援车辆的保障;负责监督抢险单位车辆的日常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2.3.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因特种设备原因而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处置方案。

  2.3.10市建设局:负责城镇燃气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关建筑物的相关技术资料;组织人员紧急处理修复被破坏的相关重大设施。

  2.3.11市气象局:负责为指挥部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区域内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有关气象参数和气象服务。

  2.3.12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2.3.13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中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资金。

  2.3.14市民政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有关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做好善后工作。

  2.3.15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2.3.16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待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到达后,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

  市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安监局和乡(镇)安监办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做到及时、快速上报。

  3.2监测

  市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测,并及时向市政府上报重大事故风险信息。

  3.3报告

  3.3.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3.3.2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及时通报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

  3.3.3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其它灾害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事故灾难险情分析,并将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关情况,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3.4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

  3.4预警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危险化学品灾难事故报告后,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要及时发布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预警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时间等内容。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进行。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当地乡(镇)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

  发生较大级别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时,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争取上级救援队伍的支援和专家的指导。

  4.2启动条件

  本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等级达到一般级别时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4.3响应措施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向专家请教事故救援的指导意见,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前的准备工作。

  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在专家组现场指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4.4信息处理

  4.4.1市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发生事故的等级不同,在上报上级的同时,要按规定上报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4.2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要跟踪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有关信息,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上级协调解决和提供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提出请求。

  4.4.3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有关专业应急机构研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处理方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4.5指挥与协调

  进入应急状态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紧急处置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4.5.1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指令前,指挥当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5.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和医疗移送。

  4.5.3落实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救援指令。

  4.6紧急处置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成员接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物理状态、化学性质和发生事故的不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因危险化学品物理状态、化学性质和发生事故类别以及有关人员职责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及其它应急人员进入污染区域时一般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装备;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人员进入污染区域时应配备密闭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4.8.1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群众的安全防护范围,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确定群众的疏散撤离方式、程序和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3确定应急情况下对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众疏散、避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会救援力量动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政府或上级救援机构请求予以支援。

  4.10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染区域的水源、空气、土壤等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监测、确定毒物的种类、浓度及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环境数据。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环保局提供的环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预测事故影响程度及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4.11新闻报道

  市广播电视局要按市政府拟定的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及时进行发布报道。

  4.12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报市政府批准,终止实施本方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难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奖励与抚恤

  政府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

  5.3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与监督工作。

  5.4保险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要及时派人员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5应急救援总结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应急救援报告。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讯录(通讯录见附件四),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人员通讯录,确保应急指挥部的命令下传畅通,各成员单位相关信息上报及时。

  6.2应急救援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的装备保障根据相关职责,由下列各单位负责保障:

  6.2.1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交通运输单位对抢险人员、物资的前运后送工作。

  6.2.2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救护队实施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对人员的伤亡特点,协调医疗药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6.2.4物资保障由市安监局负责。主要组织全市各危化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各企业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在应急响应时,协调、调动各企业的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的需求。

  6.2.5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负责。主要调度应急救援时物资所需资金和善后资金的供给。

  6.3技术保障

  6.3.1市气象局要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6.3.2市安监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数据库,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情况的数据资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当地石油各大企业的科技人员,建立人员信息库,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项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开报警电话(2222990)、灾情受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的普及工作。

  6.4.2培训

  各应急救援机构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并做好后备人员的培训,积极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习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有关企业应根据各自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市安监局根据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变化情况,以及在预案的实施、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7.2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3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附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一、装卸

  1、搬运、装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摔、碰、拖拉、翻滚、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等,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划定禁火区,作业人员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二、运输

  1、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中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翻车、撞车,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合格或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在行驶途中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混装混运互为禁忌物料,运输中由于货物相互挤压致包装破漏,二种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混合,会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三、扑救不当

  发生火灾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危险。

  四、储存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控制不严,各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汽车排气管火星、烟囱飞火等外来火种;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等,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风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

  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7、雷击。危险品仓库或露天的储罐遭受雷击,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化学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的危险、危害。处理泄漏根据具体情况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疏散有关人员,隔离泄漏区。根据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断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时,立即停止泄漏区周围一切可以产生明火的作业,严禁火种。

  3、处理人员的`个体防护。根据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质,选择适当

  的呼吸器、防护服、橡胶长靴、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防护。

  4、堵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如坚固包装容器桶盖,在漏点打卡子,包装桶底部渗漏时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围堤火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围扩大。

  7、冲洗。对能溶于水或能与水混合的物质,用水大量冲洗,并收集废水,使之流入污水处理系统或集中处理。

  8、转移回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适当器具对泄漏物进行回火。

  二、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火灾扑救。装卸、运输中发生起火事故,组织现场人员根据着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和控制。

  2、报警。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人员紧急撒离或转移。火灾发生时,组织现场人员和周围人员向逆风向安全地带转移。灭火人员在火灾热辐射超过或估计超过人体的安全限度时,要采取紧急避难或人员撒离。

  4、防止火灾扩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况下,组织人员将火场附近的危险化学品物料,尽快运出,远离火灾现场。对无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装物料,用水冷却,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场上如果有液体流淌火,用黄沙、泥土等,构筑起堤坝进行堵截,阻止火势蔓延。

  6、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介绍燃烧物料名称、数量、危险性、有无毒性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

  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

  (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

  (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

  (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厂

  (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

  (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区环保分局:  区质监分局:  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 ,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

  1.目的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范围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 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 正己烷职业中毒

  3.组织领导及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 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各类事故应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 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 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 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 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 迅速送医院治疗。

  4.3 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 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 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 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 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 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 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 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 加强个体防护。

  5.注意事项

  5.1 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 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 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统一指挥,迅速反应,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自然人为的原因,在危险化学品贮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烧、爆炸造成危害人员生命和健康及财产损失的事故。我市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分布点多面广,种类较多。现有危险化学经营,使用单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气、爆炸品、有毒物品和农药。共达50多个品种。有以贮存、经营为主的油料、化工、燃气仓库等超过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20多处。这些潜在事故隐患随时可能引起事故发生。

  一、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处置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查明事故原因,适时调整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抢修危害源。

  (二)组织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调度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

  (三)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物资、设备、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组织事故现场所需电力、可燃气、液体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并转移危险物品。

  (五)组织抢救人员,送疗保障。

  (六)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疏散区域内人员,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七)组织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编成及任务区分

  (一)市安全生产救援指挥部是应急救援最高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安监局领导组织。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领导救援工作,决策救援行动,指挥调度各种救援力量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行动。

  (二)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承办日常救援事务。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落实救援行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危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准备好救援物资、器材等;组织建立起指挥、通信、值班勤务等社会保障力量。并指挥指抢救队执行救援行动。

  (三)消防和抢险救援组,由消防队组织。主要任务是:灭火、消,协同事故单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扩散,营救重度、中度危害区人员,抢修设备排除险情。

  (四)现场管控组。主要任务是对救援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现场。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现场抢险车辆,并对主要路段进行管制。

  (五)调查取证组。负责进行现场勘察,提取物证。对重大责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受伤害人员进行急救和护送治疗,通报相关医院做好接治伤员准备工作。协调市血站、防疫部门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救护所。

  (七)新闻宣传组。主要任务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宣传教育和采防报道、为能干扰事故抢险。负责发布现场救援作息、传达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项工作。

  (八)环境监测和气象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监测情况,跟踪监测危险物品灾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气象组将天灾情况送达指挥部,分析天气对救援的影响,协助修改应急方案。

  (九)运输组。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医疗队护送伤员,转移物品,运送抢险救援物资。

  (十)抢修组。主要任务是:对建筑物实施抢险抢修,以大型工程机械作业手段实施抢险救援。

  三、应急救援指挥及协调方法

  (一)报警。市安监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与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联动报警系统市安监局救援中心电话为7512327。遇有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报警。

  (二)接警。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总指挥,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挥中心或事故现场,通知各救援队,保障组立即集结,服从命令,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三)现场指挥。各救援组到达现场后,立即按规定任务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救组移交,事故单位交消防队,再交现场指挥部。

  (四)疏散组织指挥。事故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疏散,街道、社区组织群众疏散。运输队协助运送,治安队协助疏导。

  四、落实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人员和装备。各救援组要按照预案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到人头。根据任务分工自行调整配备车辆、器材,保证调动执行任务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联络系统。各救援组要设立24小时值班员,电话号码13944353200,掌握同指挥部的联络方法。救援车辆、设备、器材情况能移与值班员保持联系,以便随时调用。

  (三)落实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救援组织和重点目标单位要根据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参加救援行动了人员、任务情况,同时要适时开展演练。

  (四)及时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要经常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各救援组织要适时调整、补充人员、装备、器材并上报市安监局救援中心要及时搜集整理救援资料。完善救援数据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