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09 16:59:5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供水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水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1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3+1”保障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安全,结合各村(居)实际,对12个村(居)应急备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应急安全供水预案。

  一、各村(居)应急供水措施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况:五官屯村总人口2694人,下辖大五官、小五官、肖冲、纸厂4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个,取用水源为泉水。

  2.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五官屯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肖冲组自流水水源点。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况:大鼎寨村总人口4230人,下辖大鼎寨、洋海2个自然村组。大鼎寨村人饮工程共有洋海人饮工程和大鼎寨人饮工程2个,人饮工程取用水源均为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洋海水库;大鼎寨组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工程。

  (三)天落湾村

  1.基本情况:天落湾村总人口4720人,下辖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龙潭、罗家大坝、对门寨、甘冲8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4个。其中:潘孟、罗家大坝、对门寨3个组分别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5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用龙潭取水点。

  2.应急备用水源:天落湾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罗家大坝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龙潭;潘孟、对门寨2个自然村组备用水源为潘孟取水点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况:木山堡村总人口6557人,下辖小呈、新房、邓家堡、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梅家院,湾子园9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6个。其中:木山、小呈、邓家堡、新寨、下河头、上河头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梅家院和湾子园与木山组共用一个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邓家堡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上河头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组备用水源为本组原从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况:林哨村总人口4480人,下辖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梅子菁,河坝田、石板荡、长冲、龙消土10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0个。其中:长冲自然组使用的是机井,新苑、下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应急备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4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荡、长冲、龙消土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坝田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河坝田水库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况:上苑村总人口4072人,下辖上苑、油鱼井、龙泉寺、老虎寨、老鸦寨5个自然村组。油鱼井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宁谷集镇的供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上苑村应急备用水源为上苑村龙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场村

  1.基本情况:下洋场村总人口3915人,下辖下洋、老塘河2个自然村组。老塘河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机井,下洋自然组使用的龙潭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下洋场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洋组龙潭水。

  (八)龙潭坡村

  1.基本情况:龙潭坡村总人口2426人,下辖龙潭坡、跑马地、偏坡寨、银庄、凉厂坡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龙潭坡村的跑马地、龙潭坡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的备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青园的供水水源;跑马地自然村备用水源为本组的井水水源。

  (九)胡军堡村

  1.基本情况:胡军堡村总人口2985人,下辖水洞、大岩底、小岩底、关山、石门楼、胡军、上苑、下苑、文书田9个自然村组,共有7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胡军堡村的水洞、大岩底、石门楼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水洞组的泉水水源;胡军、小岩底、关山、上苑、下苑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岩底的泉水水源;文书田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况:干河村总人口1961人,下辖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冲头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盘组的泉水水源;冲头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冲头组的水井。

  (十一)张家井村

  1.基本情况:张家井村总人口5181人,下辖张家井、里板、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11个自然村组,共有5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张家井村的张家井、里板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老鸦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况:大寨居委总人口4521人,下辖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共有1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本自然组的水井水源。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村级及时成立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值班。当出现供水安全问题时,村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

  (三)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各村(居)能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居)无法解决的,应在问题出现后半小时内上报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经费保障。镇财政应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等费用。

供水应急预案2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尽量杜绝因各种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部负责。行政办负责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完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应急处置体系,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和可能发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要重视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培训,组织员工广泛参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

  1、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时,行政办牵头成立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行动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机构

  设立专职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监测机构,该监测机构负责日常定期监测水质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若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则由该监测机构直接向行政办汇报,并配合行政办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护二次供水现场,以便相关部门检测;

  2、二次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向行政办、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3、行政办牵头成立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及时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救治因水质污染受害的病人;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检测等工作,待水质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恢复供水。

  四、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1、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各部门在行政办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行政办进行存档备查,同时将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培训与预演

  1、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行政办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3、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六、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供水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各村(社区)季节性缺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乡季节性缺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柳池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各村(社区)因发生季节性缺水或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坪乡季节性缺水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相关村季节性缺水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刘海军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相关季节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职责分工

  1.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季节性缺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乡各村季节性缺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大坪自来水厂、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应急加固、恢复重建或准备蓄水设备工作。

  三、季节性缺水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二级

  (一)全乡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乡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缺水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乡级应急预案启动,各村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季节性缺水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乡直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三)应急处理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东冲水库、横岭水库);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有序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乡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大坪自来水厂和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九、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4

  (一)目的

  为确保我县主区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1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3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我县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4依靠科学

  5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导致取水受阻,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传染性区域疾病;

  7战争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8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9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第二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自来水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队长:xxx副队长:xxx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xxxx

  3、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分队:(下设4个抢修小组)(1)管网抢修应急分队;队长:xxx(2)机械设备抢修、电器设备、液氯泄漏抢修应急分队;队长:xxx(3)水质污染抢修应急分队;队长:xxx(4)物资供应应急分队;队长:xxx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主区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部门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有关部门制定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第三条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县城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或严重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大量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4水厂、加压站、水库供水、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市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露。

  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4水厂、加压站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露。

  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4水厂、加压站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威胁。

  (五)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县级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2二级预警:由局级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3三级预警:由公司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4四级预警:由公司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第四条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788210

  6、12319,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条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公司办公室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员,疏散职工和周围群众。(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4)随时掌握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统计上报伤亡、损失情况。。

  (6)按领导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7)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营业所、生产技术科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管网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并通知水厂采取相应措施。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第七条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部门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灾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如能自己抢修的应及时指令电器设备抢修应急分队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引水管道损坏时,营业所管网抢修应急分队应及时组织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造成壶山水厂停产,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公司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以保证居民用水。

  7公司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公司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泄露事故处理预案

  1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领导及应急领导小组报警,及时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2厂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岗抢险,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社区街道报警。

  3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按各自职责分头到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4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的源点,泄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露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开启泄氯吸收安全装置,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5应急抢险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险指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抢险,控制事态扩大。

  6出现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0指挥中心。

  7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爆管抢修预案

  1供水热线或其它科室、部门以及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营业所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处理办公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技术科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化验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拨打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第八条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供水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涡阳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一般、较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指导本县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本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突发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置全县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供水事件;属地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责任机制。

  1.5事故分类分级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发生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因素,将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5.1 Ⅰ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

  1.5.2 Ⅱ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Ⅱ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30%-40%(含4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40%-50%(含50%)。

  1.5.3 Ⅲ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Ⅲ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20%-30%(含3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30%-40%(含40%)。

  1.5.4 Ⅳ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Ⅳ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10%-20%(含2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20%-30%(含30%)。

  1.6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报请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我县负责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响应后果,综合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调整响应级别。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三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指导协调,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应对,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四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及其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需要,可报请市委、市政府,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

  镇级人民政府响应等级可参照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实际在镇级预案或行动方案中予以明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设立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供水单位根据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1县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办分管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数据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

  当发生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高低递补。

  2.1.2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城市供水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及时传达、部署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和有关工作,并负责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3)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对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5)其他有关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把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媒体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城市供水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具体的抢险救援措施;建立供水安全应急救援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宣传供水安全知识;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数据局: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播发预警信息。根据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配合相关部门组织面向公众的手机信息发布。

  县应急局:接收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处理供水突发事件;指导县住建局预警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协助指挥部完成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会同县住建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按照县政府的指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快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及灭火等救援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援中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协助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通过气象监测,为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提供技术数据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下拨应急抢险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交通运输局:保障公路、水路等优先运送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应急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发展改革委: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供水系统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工作。

  2.3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3.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专家组会商事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负责建议启动、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成员单位联络;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4专家组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组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县住建局、县应急局负责建立和联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对事故处理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提出咨询意见。

  2.5供水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县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及应急体系,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抢险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工作。

  3.运行机制

  3.1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1监控机构。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3.1.2检测网络。省、市、县相关监督部门的水质监测,供水单位定期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

  3.1.3预警级别与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有关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指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认定,对可以预警的事件进行预警。较大的预警信息,由县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由县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提请市政府决定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3.2信息报告

  3.2.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一般事故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直报县住建局。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要第一时间直报县政府,同时报县指挥部。

  3.2.2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0558-2862152(住建局应急电话)、0558-7257729(供水服务热线)或110或119。县住建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人员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同时进行确认事故的危害程度。

  (2)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县住建局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送县政府。若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b.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c.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d.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e.事故的简要经过;

  f.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g.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h.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i.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j.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由供水部门全面负责城区规划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事件发生后,由县住建局报告县政府启动本预案;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响应措施

  4.2.1 I级(特别重大)响应措施

  (1)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通报事故情况,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县指挥部提出启动I级(特别重大)响应的建议,并报县长决定。县政府领导按分工,率工作组、专家组第一时间赴一线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的调度。可每天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县指挥部负责涉及城市区域I级(特别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事发地区的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

  (4)县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5)申请省、市政府支持。

  4.2.2 Ⅱ级(重大)响应措施

  (1)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市政府并立即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重大)响应。县政府领导按分工,率工作组、专家组立即赴一线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督促相关单位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的调度。可定期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县指挥部负责涉及城市区域Ⅱ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事发地区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

  (4)申请省、市政府支持。

  4.2.3 Ⅲ级(较大)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加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迅速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市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较大)响应。可不定期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

  (3)县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2.4 Ⅳ级(一般)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加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一般)响应。

  (2)县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4.2.5关于不同性质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

  我县城市供水安全事故一般分为电气设备事故、水质事故、管网爆漏事故,针对以上三类事故特点,应急救援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

  (1)电气设备事故

  ①电源断电应急处置。应尽快查找断电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如恢复供电所需时间较长,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水厂停产情况。供水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供水调度,确保城区正常供水。

  ②电气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若供水泵房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故障机电设备的供电线路,开启备用水泵供水。若配电线路发生故障,工作人员应开启备用机泵进行供水生产。

  如果由于电源和电气设备故障造成较长时间水厂停产,供水企业应立即上报县指挥部,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生产。在停产期间要加强供水调度,为停水区域解决临时供水问题。

  ③电气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应急处置。现场人员立即上报,供水企业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

  供水企业根据事故危害程度上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建议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指派工程抢险、医疗卫生、治安保障等队伍,进行事故抢险救援。供水企业要立即启动生产事故调度预案,尽量保证正常供水生产。

  (2)水质事故。要立即停止供水,排放、冲洗相邻管网,启动其它水源井,确保安全供水。县住建局要确认受污染的时间及受污染范围,对污染的危害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水质情况。对各个水质监测点进行全天候监测,确保市民饮用水的安全。尽快查明原因,做好污染物的检测工作,合格后方可联网供水。

  (3)管网爆漏事故。抢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做好为停水用户的送水准备和对停水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

  (4)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停水事故,要及时提出应急供水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

  4.3应急支援

  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通知受灾地区的群众和单位,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4.4新闻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并审查新闻通稿,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并做好舆情监管工作。

  4.5应急终止

  4.5.1终止程序。一般、较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县指挥部确认,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由县政府宣布结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结束报经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

  4.5.2后期工作

  (1)指挥部工作。收集、整理所有应急处置资料,对事故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上报县指挥部。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15日内,供水企业向县住建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5.应急保障

  5.1应急准备。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机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各自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装备保障。供水企业要制定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县住建局备案。做好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的储备,满足抢险需要。

  5.3资金保障。县财政要根据应急抢险需要,足额安排用于供水等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资金。

  5.4培训演练。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5.5宣传教育。对公众加强城市供水安全饮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6.1.1县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1.2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救助、保险理赔、供水系统恢复重建等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供水设施。指用于取水、净化、送水、输配水、二次供水等设施的总称,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

  7.1.2公共供水设施。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1.3自建供水设施。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生产、生活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据县指挥部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

  7.3奖励与责任

  县指挥部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预案的起草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7.5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住建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供水应急预案6

  为确保黄州城区供水安全,应对因冻害造成的供水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订如下防冻抢险供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冰冻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黄冈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冻抢险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指挥长:王汉良

  副指挥长:李兵、王光辉、黄双平

  另外根据防冻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小组:安全生产组

  组长:李兵(副经理)

  副组长:陈雄、冯建明、帅杰华

  成员:王细春、钟国、文孙伟、宋伟

  第二小组:管网抢修组

  组长:王光辉(经理助理)

  副组长:刘广、谢建新、张可立

  成员:柴敦元、刘杰、周伟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双平(总支成员)

  副组长:许青

  成员:张辉、林里、刘钢

  第四小组:新闻联络组

  组长:杨明明(工会主席)

  副组长:姜志勇

  成员:王习锋、郑晓龙、朱晓敏

  二、应急预案启动及具体办法。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城市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防冻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建委备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各应急小组根据抢险工作安排,及时就位,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两水厂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运行,并保证能随时启动水厂各项应急预案。

  第二小组:迅速成立20人的抢险突击队到营业所集中统一调配,负责城区管网的抢修工作,及时快捷地应对管网突发事故,保证管网正常供水。

  第三小组: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供应及储备,并保证质量和数量;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车辆,保证各单位通信畅通;保证公司职工的劳保、防护用品。

  第四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对外宣传工作,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水对外公告以及用水设备防冻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并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应急小组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四、防冻抢险保供水应急处理程序

  1、险情发生后,第一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抢险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

  3、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由各责任小组进行实施。

  4、各应急小组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向指挥部提交险情分析报告。

  5、指挥部联络电话:

  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各应急小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应急小组应无条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4、各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在预案实施期间每日下午3时30分向指挥部汇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决定应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抢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现场。

  六、各生产单位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抢修、维护恢复工作,尽早做好人员安排。各项抢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门出现问题要追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将作行政处分。

  七、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建委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王汉良宣布终止。

供水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集镇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本集镇供水安全,结合本集镇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站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九龙集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集镇发生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由镇人民政府组建。

  (二)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集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xxx(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

  成员:镇属各部门成员、卫生院负责人、xxx等村委会。

  (四)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镇属各中心、站所、医院、学校、xx、xx村委会

  (五)防疫部门:xx医院、畜牧兽医中心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集镇供水,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a情况报告

  对集镇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b报告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c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a对于集镇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b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c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d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自来水管理者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城区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供水站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前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五、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集镇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4

  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供水应急预案8

  为做好我乡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理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村镇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内容

  本预案是指发生洪水、干旱、水源污染、供水系统损坏等突发事件后的供水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急预案适用于福田铺乡范围之内的供水应急处理。福田社区水厂、各村(社区)百人以上安全饮水项目、安置区集中供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供水应急小组:

  组长:廖新宇(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周彦鹏(副乡长)

  成员:黎智慧曹新华刘战明周友华朱孝根

  郭文斌曹飞林李永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负责供水应急处理过程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县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对于本乡供水,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汇报。

  (二)报告制度

  1、总体要求

  应急机构成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2、情况报告

  对各类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如实汇报。

  3、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五、应急处置

  (一)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措施

  1、若遇大暴雨或长时间的阴雨天导致水源区内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污泥、砂石流入前池时,要迅速关闭供水主管道总闸阀,避免污泥、砂石直接流入高位水池,水厂反应池、沉淀池和过滤池内破坏制水设施;同时及时启用旧水厂应急水源,向集镇供水。

  2、若遇旱情,水源区供水不足,要及时启用应急水源,并通过广播电视加强节水宣传。

  (二)供水系统故障应急处置

  对于集镇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本站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抢修,8小时之内恢复供水。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供水时,供水企业要发布停水信息,内容包括停水原因、停水区域、抢修措施、恢复供水时间等;并采取闸阀分片控制的办法进行抢修,尽量缩小停水面积。

  (三)供水水源污染应急处理

  1、供水水源污染监测及防御措施

  供水水源污染由水厂全体工作人员负责监测和汇报。具体防御措施如下:

  一是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处水源进行巡查,发现对水源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为要立即进行阻止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和不接受批评教育的,要立即向派出所、镇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汇报。

  二是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生物反应观察制度,要求所有制水、化验值班人员每两小时观察一次生物反应情况,并做好详细观察记录。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要求,每天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常规指标自检,定期进行全指标送

  检,坚决杜绝不合格水出厂。

  四是在供水企业资金好转的情况下,添置制氯发生器水质检测仪器,以便准确确认水中污染物及其成份含量,从而及时提供水污染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供水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水源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办法:一是因动物尸体、生活垃圾等原因而造成的水源轻微污染,引起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超标或其它大量菌群时,立即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等水处理药剂投放量,强制杀灭这些病原菌;二是在水源受到农药、工业垃圾或化学药品严重污染,而供水企业内部又无法及时控制和排除的情况下,首先关闭水源总阀门,立即停止制水和向用户供水。三是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自来水公司应急领导机构要在疫情发生期间,加强对公司职工健康检查,对水厂定期消毒,对感染疫情的职工应迅速撤离工作岗位集中隔离,并及时对其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对必须进行的报漏维修,工作人员进出场地前后必须严格消毒,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如福田自来水厂无法承担、满足乡集镇供水安全,必须立即向乡政府进行汇报,及时向广大用水户进行宣传和解释,防止引起居民恐慌和发生社会不稳定情况,必要时调用预备水源。(乡政府政务中心后面水源)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各水厂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相关村(社区)、派出所要协调矛盾,打击违法行为,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故障停电造成停水时,电力部门要积极组织相

  关人员加强电网修复,尽早恢复供电供水。

  (三)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需全部停水时,卫生部门和水厂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救治,并分析原因。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用备用水源。

  七、宣传与培训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能顺利开展应急工作,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水厂要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管网快速抢修技能培训,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八、奖惩

  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给予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水应急预案9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对农村饮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太和镇农村饮水抗旱保障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季节性缺水应急处理措施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二)因水质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正常供水。

  1.寻找新的水源;

  2.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

  3.采取应急定点、定时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二)寻找新水源点

  采取增设水源点与原蓄水池并网方式解决;无新水源点,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既无新水源点,又不具备打井条件,采取送水方式解决。

  六、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5、《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镇及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镇成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2、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命令;

  3、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收集、掌握、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5、负责指挥、调度以及调动民兵、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二)预警确定原则

  Ⅳ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轻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

  Ⅲ级:一次发生5人以上饮水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

  Ⅱ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深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残或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上;

  Ⅰ级:一次发生1人中毒死亡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

  (三)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由镇人民政府联系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报告可采取环保举报电话或环保值班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

  3、报告程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属一般、较大级别的,由乡镇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属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同时上报市环保局。

  四、应急响应

  (一)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处理

  1、一般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派专人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和卫生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2、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接到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救援组织人员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政府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援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险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向区级应急指挥部求援救援人员现场施救,分析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4、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区级应急指挥部请援专家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区人民政府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水源处理不能达标的应急处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质急剧恶化,处理工艺不能处理达标时,采取以下紧急预案:

  1、立即关闭供水阀门,通知用水户停止用水;

  2、立即对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分析;

  3、及时启动备用水源开始供水;

  4、待水源地水质恢复正常后,再开阀供水。

  (三)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期评估及其应急保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结束后,在乡镇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有: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医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建设,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大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接到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Ⅲ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较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Ⅱ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Ⅰ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2、扩大应急

  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向时,立即报请县人民政府求援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赶赴现场,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扩大,直至解除应急响应。

  (五)新闻报道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镇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公开发布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救治方案和现场事故情况,解除社会公众的恐慌,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援。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解除应急响应,经批准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的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组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物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二)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之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项专用。

  (三)保险

  建立健全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四)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二)装备保障

  根据财力适当配置应急装备与器材,满足应急处理的需要。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备小车和大货车各一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协调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四)医疗卫生保障

  与县人民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五)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公安部门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六)物资保障

  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七)经费保障

  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可申请区政府解决。

  (八)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九)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十)建立备用水源

  镇的备用水源为沱江供给,其供水规模及条件满足需要,水质能够达到饮用水标准。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布应急措施,平时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用水常识、预防灾害常识。

  (二)培训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达到具备安全生产证照,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三)演习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演习,使人人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临场不慌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供水应急预案11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岚皋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培训和应急事件处置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处置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给予工作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县镇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反应,及时会商,快速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饮水现状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共762处,农村供水总人口139662人。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为1处12937人;千人集中供水工程为20处39889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为593处85471人;分散供水工程148处1365人。

  三、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农村饮水水源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供水应急措施

  利用邻村管网的水源、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五、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农村饮水运行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2.县镇两级农村饮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对本辖区供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县卫健局要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一)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镇级应急预案:各镇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七、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

  成立岚皋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地电岚皋分公司和县气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具体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部署要求。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审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公安、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和各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项目建设、资金日常监管、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水源、水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抢险突击队,制订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负责对遭受突发事故的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防疫和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卫生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依法依规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参入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占用土地的规划调整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供水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或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4.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专家由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从事供水规划、工程设计、水环境监测、应急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成员由以上相关单位确定),其职责是:参加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派,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给予技术支持。

  八、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值班电话:0915-2528789,多渠道获取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相关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反馈,向上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2.水污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卫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供水单位和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值班电话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信息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九、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应急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要成立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反应,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发动群众参与供水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防疫措施,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和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岚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信息发布。突发供水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属地应急指挥部可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同时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供水设施后续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状态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县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镇政府提出请求,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各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3

  1.预案分类分级

  根据水污染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1.1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大范围严重污染,供水必须立即停止或在12小时内停止,停供时间预计在5天(含5天)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1.2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污染,预计在12小时后停止供水的',且停供时间预计少于5天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3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局部污染,不经适当处置可能影响供水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4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局部污染,经自然净化或适当处置后能维持水质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2.应急处理程序

  2.1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应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第一时间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2.2保护好现场状况,了解事件经过,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

  2.3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须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

  2.4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相关病人送往医院,稳定用户情绪;

  2.5若需公安部门配合,应立即拨打电话,同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2.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7对水箱、水池及相关管道反复冲洗消毒,等水样送检合格后恢复供水。

供水应急预案14

  由于受天气干旱和自然灾难影响,为了确保X县城区及沿线乡镇居民饮水安全,依据X县人民政府有关精神,指导应急抢险准时、有序、高效、妥当地处置,做好长期抗旱和供水,节水预备,结合相关实际,成立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特制定本供水应急方案。

  一、成立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指挥小组;

  组长:邓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贺卫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厚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林县政办副主任

  成员:杨先春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庆胜县水利局局长

  鲁述坤县广电局局长

  刘仁海县环保局局长

  赵一鸣县物价局局长

  王仁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东红县工商局局长

  曾琼英县公安局政委

  吴德斌县卫生局副局长

  付贵平县城关镇镇长

  李X县三里城镇镇长

  丁卫东县大新镇镇长

  刘胜兵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先春同志担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状况。

  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企业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支配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亲密协作,确保重大信息准时报告、精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全县城区及沿线乡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在紧急状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全县城区及沿线乡镇供水行业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城乡建设局、县自来水公司:制定完善和实施自来水供水系统供水应急方案,负责全县城区供水行业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及应急学问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城区基本正常供水。

  2、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关镇、县三里镇、县大新镇:负责水源地及环河水源的保护,取缔环河沿线河道内全部的采砂及危害供水公共安全事故的.事务,确保水源水质不受影响。

  3、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加强水源地及环河水源水质监测,严控因水质污染发生的事件,并做好卫生监督、疾病掌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4、县物价局、县工商局:负责县城区物价的稳定,严禁借机哄抬物价和严打假冒伪劣商品,保持市场商品稳定。

  5、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6、县广电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向公众传达县政府的有关精神与打算,发布公共信息,做好相关宣传,确保精确、准时传递,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

  二、自来水公司供水应对方案: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经理刘胜兵担当,负责应急供水的全面领导指挥工作。

  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陈礼、李育奎和水厂厂长曾强担当,负责应急供水和水源地的取水及调度工作。

  成员:由副经理张友祥、高兵、朱海力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当,主要是协作协调好应急供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胜生担当,负责应急供水过程中的上传下达、内外联络、信息采集、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等日常办公工作。

  应急供水的工作原则:

  1、根据公司应急供水预案进行(人员根据预案不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准时、措施得力坚决、快速联动,做好长期应急规划。水量分析:

  1、现有水量:

  界牌水库:目前水位在死水位以下4.5米,可用水量约200万方;姚河水库可用水量为300万方,合计可用水量为500万方。

  2、农业浇灌:

  从今年5月份开始,由于界牌水库水位在死水位以下,无法自流放出,用于农业浇灌只有从姚河水库放水,依据历年用水状况,从姚河水库放水约200万方用于农业浇灌。

  3、用水量测算:

  X县城区及沿线乡镇(包括农村饮用水),用水人口约20万人,按每月供水150万方计算,界牌水库、姚河水库可用水量为500万方,可保持用3个月时间,从现在开始,在一个月时间内假如没有较大的降水,今冬明春X县城将会出现8个月无水可用的状况。

  4、环河备用水源

  依据环河现有水量和缺水状况,在当前连续干旱的状况下,环河备用水源已断流,无法做补充水源。

  应对措施:

  1、采取节水措施,做好长期抗旱的思想预备。一是分时段分片供水,河东、高塔为一片区,城南、城北低塔为一片区,送河东和高塔停城南、城北低塔,水源充分的状况下都不停;二是供一天水停一天水;三是分凹凸塔供水,供一天高塔停一天低塔,供一天低塔停一天高塔;

  2、碰通姚河水库与界悟引水管网。在今年汛期来临之前,由于界牌水库水位较低,如遇暴雨界牌水库水源将会出现浑浊度较高的状况,水厂水处理设备不配套,很难将界牌水源澄清,就可以启用姚河水库供水。姚河供水管网与界悟引水管网碰通,城区需停水三至四天,目前澴河备用水源无水可取,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广阔居民多储备水量,或者在澴河河道形成自流水,备用水源点有水可取的状况下,启用环河应急水源供水,保证部分居民冲洗用水。

  3、关闭非生产性质和非生用水的产业。对于城区非生产性质经营用水的大户,如洗车场、浴池、卖鱼户等用水大户,将逐步进行关闭用水,有利于节省水资源。

  4、做好节水宣传。增加节水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电视、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广泛进行宣传,公告供水、停水、节水的措施及方案,得到广阔居民的支持与理解。

  5、组织好农业浇灌及抗旱工作。每年夏季也是农夫最为重要的季节,要做好农夫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浇灌农田时,尽量从环河抽水,确保水库水源供居民有水用。

  6、做好环河的环境维护。在供水预警未解除前,各相关执能部门共同加强对环河备用水源的监督管理,连续关停环河内全部的采沙行为,治理不利于环河水质提高的垃圾场及污染源,起到长久效应。

  7、加强自来水公司的自身建设与管理。从现在起,公司支配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有一名副经理带队,每片有一名副经理负责宣传解释工作,每片有三名工作人员进行修理,负责处理各种状况;加强水质检测力度,每3小时对水质做一次常规检测,准时调整水质消毒药计量,确保水质安全。

供水应急预案15

  1范围

  为尽快有效控制供水管网突发大面积停水事故,最大可能保障居民、企事业单位正常用水,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公司漏损,确保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内供水管网遭遇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抢修过程。

  2管理内容

  2.1职责

  2.1.1供水管网抢修由各供水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抢修作业,平时负责组织日常培训和抢修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一旦出现险情或接上级通报要求,抢修人员立即转为战时状态;

  2.1.2公司相关人员立即组成应急抢修指挥部,并成立后勤保障组及现场抢修组两个小组。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后勤保障组由公司安全办、总经办、信息办、供水营业部、物资设备部等组成,现场抢修组由供水分公司组成。

  2.2组织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2.2.1.1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员担任现场指挥;

  2.2.1.2组织各小组开展救援行动,排除现场险情,控制事态发展;

  2.2.1.3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根据情况,请调增援力量;

  2.2.1.4及时调集抢修所需人员、设备器材及物资,制定抢修方案;

  2.2.1.5发生重特大事故,及时提出建议,报上级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2.2后勤保障组职责

  2.2.2.1及时协调公司内各部门的力量,合理调配人员、车辆,确保应急抢修所需;

  2.2.2.2及时协调媒体报导工作,做好用户来电咨询和解释工作;

  2.2.2.3配合做好现场抢修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2.2.4如预计连续超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应配合协调与相关外单位联系,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2.2.2.5做好抢修现场相关事件资料收集,及时表扬先进,鼓舞士气。

  2.2.3现场抢修组职责

  2.2.3.1在规定时限内赶赴现场,通过对现场查勘,明确抢修工作重点,提出抢修方案;

  2.2.3.2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汇报指挥部,并安排相关班组展开疏散、求援、通告沿线用户等工作;

  2.2.3.3组织调配现场抢修人员、设备器材与物资,按各自分工开展抢修作业;

  2.2.3.4抢修完毕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清理抢修现场。

  3事故危险源分析

  3.1当供水管网遭受地震、洪灾、施工作业损坏及人为破坏,导致供水设施毁损时;

  3.2城市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时;

  3.3因其它原因,造成供水管网严重损坏时,如因桥梁损坏、煤气管线的爆炸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冲撞等;

  3.4上级有关部门应急调遣。

  4应急启动

  当接到供水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抢修命令后,各小组在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4.1抢修现场指挥及抢修小组成员应在时限内赶赴事件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制定初步抢修方案,并向指挥部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4.2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联系煤气、电力、通讯等其他管线单位。安排阀门班组利用GIS管网信息系统了解现场所须关停阀门位置,实施关阀停水并书面通知沿线用户;

  4.3检漏人员及时对漏点实施定位;

  4.4抢修人员组根据抢修方案组织相关设备器材和工具进行抢修;

  4.5抢修完毕后由供水营业部对施工质量进行质量验收;

  4.6验收合格后,开阀通水,并进行管网冲洗;

  4.7冲洗完毕后,由水质检测人员进行取样化验;

  4.8通水后再次经供水营业部验证,抢修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修复;

  4.9全部抢修作业完毕后,现场抢修组及时将抢修情况报告指挥部,撤出抢修现场;

  4.10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执行。

  5应急资源

  5.1供水营业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员工开展管道抢修知识培训。

  5.2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随时待命,以便应付突发事件。

  5.3应急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急救中心:120

  5.4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5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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