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贷款协议

时间:2023-03-20 16:21:47 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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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贷款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贷款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作贷款协议

  合作贷款协议 篇1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为促进汽车消费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平安银行汽车按揭贷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汽车消费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按揭贷款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销售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帐户,甲方按照与客户签定的贷款合同金额划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乙方优先向甲方推荐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购车客户。

  三、甲方委托乙方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收集相关资料,乙方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收集。

  四、甲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乙方不承担相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责任。尽快完成贷款的审核,并对符合甲方贷款发放要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

  五、乙方应当为购车人代办上牌等购车手续,并在上牌后3个工作日内将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保险单正本及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抵押手续;对于上完牌后未及时提供上述资料的,造成借款人情况发生不利于甲方的变化以及甲方无法及时办理抵押手续,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承诺.。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符合甲方汽车消费贷款发放要求的抵押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付给乙方。

  七、乙方因市场竞争需要,要求甲方提前发放贷款的事宜,应由甲乙双方签订《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乙方对提前放款所出现的贷款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向甲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2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月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4.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销(预)售 新政镇滨江大道三段33号“东南国际”商住小区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支行和促进商品房销售,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新政镇滨江大道三段33号“东南国际”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甲方对购买该项目住房的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为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xx年;对购买商业用房的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为50%,贷款期限不超过20xx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或商业用房。

  第二条 该项目根据仪国用(20xx)第027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为1219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800平方米,有住房111套,面积约10000平方米, 商业房21套,面积约8800平方米,酒店约9000平方米,地下商场及地下停车场约10000平方米,预计售房款约为20xx0万元,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督机构。

  第三条 乙方同意将该项目销售款全部存入在甲方开户的:南充市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房屋销售款专户。其中:包括甲方提供按揭贷款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和按揭贷款的全部存入该帐户。

  第四条 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乙方同意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和房屋回购责任。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住房全部按揭贷款余额5%的款项,营业房全部按揭贷款余额10%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收通知后1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包括售房款专户、保证金户)中主动扣收。履约保证金帐户帐号: :

  开户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商品房销售款监管帐户帐号:

  开户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第六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非现房)抵押的,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七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劝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劝决:

  (一) 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二)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以所

  (二) 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副本一式壹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否则,甲方以乙方提供虚假合同套取资金,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

  (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请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乙方提供一切贷款,并立即收回向乙方发入的所有贷款本息。

  (四)乙方的销(预)售款不得不进入销售专户而私下坐支。乙方以项目房屋折抵工程款项、抵偿债务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乙方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还偿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从购买人办理了按揭贷款之日起至乙方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之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4

  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丙方)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商品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职工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职工购

  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及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企业财务报表、按揭贷款有关情况证明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配合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收集贷款资料、审核借款人资格等工作。

  三、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帐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四、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商品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乙方存入不低于贷款金额30%的保证金存款。

  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等),并随着借款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

  保证期限从乙方或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或丙方收妥之日止。

  六、甲方同意在其保证期内,如因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丙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或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保证金帐户中划款还本付息。

  七、购房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连续超过三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或丙方为了回收贷款需处理抵押物时,甲方应保证回购抵押物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丙方审批,并在收到丙方审批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告知甲方。

  贷款发放前,及时办理甲方保证金存款入帐、冻结手续,待购房人的房屋产权抵押证明收档后及时解冻。

  二、为防止贷款抵押风险,在组合贷款中,乙方应保证制定一份同时包含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两项内容的`贷款合同。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乙方应保证每月末将该月所办理的<<他项权证明单>>复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丙方。

  五、在甲方保证期间内,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可按丙方书面通知要求或直接在甲方的“保证金专户”中划款还本付息。

  六、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对甲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按第四条第六款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产权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

  合作贷款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二)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四)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五)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六)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七)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八)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四)、(六)、(七)、(八)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五、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行长(签字):_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6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建立良好的双方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友善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一条双方合作原则

  1、各方同意秉持优势互补、自愿共赢、权责一致、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并同意尽量为其他方提供便利、以最大限度地诚意与其他方开展合作。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金融机构

  、监管部门、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和规范,合法地开展业务合作。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1、信息贷款服务合作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乙方向甲方推荐房地产抵押贷款客户或其它符合甲方业务要求的客户,甲方则根据自身风控要求,筛选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源,并对通过风控要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收集的客户房产资料、传递资料等本协议约定的与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有关的服务,包含并不仅限于:客户筛选、材料初审、复审、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

  2、市场拓展合作

  甲、乙双方将利用遍布各地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公司、分公司,加强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在双方协议的城市开展服务。

  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中使用对方的名义,须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寻找、筛选、匹配出资人。

  (二)受出资人委托,甲方对借款人进行风控信审把关、相关资料收集、相关协议签署指导等;

  (三)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客户,在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及其它服务,具体贷款条件、成数、年限和额度等由甲方或甲方经办机构根据自身的风控要求,对每个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审核评定;

  (四)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个人资料秘密,不得泄露乙方业务资料和客户个人资料。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寻找、筛选、匹配借款人;

  (二)筛选借款人、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协助相关协议签署指导等;

  (三)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给甲方及其推荐的'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四)向借款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五)不得超越合作协议范围以甲方名义向客户作出承诺;

  (六)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个人资料秘密,不得泄露甲方业务资料和客户个人资料;

  (七)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严格遵照本协议的约定;

  (八)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业务,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共同开展业务活动、授权行为或其他任何渠道、方式获知对方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均须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超出本协议的合作事项使用前述信息,否则被泄露信息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协议解除、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补充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以书面附件形式解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终止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一)协议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1)乙方提供虚假的房屋产权文件、抵押登记文件、卖方收款回执等资料的;

  (2)乙方串通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出资人资金的;

  (3)乙方裁留、挪用借款人贷款资金的;

  (4)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2、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内容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其他条款内容仍然对各方具有约束效力。

  3、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适用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有意合作,经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8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协议,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购房定金、购房款及付款方式

  1.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____);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付款方式甲方均确认。

  第五条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协议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乙方义务

  1.签订本协议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协议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协议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协议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九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协议履行期间,未按本协议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___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______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___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协议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合作贷款协议 篇9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分行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1.

  2.

  3.

  4.

  五、其他事宜

  (十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行长(签字):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10

  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丙方)

  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住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不超过丙方规定的贷款限额、期限和比例。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资信;

  3、单位及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所建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所建楼盘为主体结构封顶的期房; 6、已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7、商品房销售客观真实,无虚假销售行为、无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丙方开设或丙方指定乙方开设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责任范围

  1、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实际发生的金额及费用; 3、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六、保证期限从乙方、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受丙方委托的乙方收妥之日止。

  七、甲方同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退还及使用:

  1、期房阶段性保证转为现房抵押时,按实际发生额退还;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方提醒催收,否则用保证金先行偿还,后由甲方向贷款户追偿;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按实际发生额用保证金偿还。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内发放贷款;

  2、积极协助甲方将已交付的期房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规定的'范围内; 4、每笔贷款客观真实,无协助他人办理虚假贷款行为。

  二、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抵押手续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收件齐全、实地堪查后,对按揭项目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答复。

  2、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

  3、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虚假销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超过丙方规定的范围。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退回丙方,以保证专款专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回丙方指定银行账户,由丙方通知乙方与购房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等义务的条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QR—7.5—03—01

  合作贷款协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进《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诚实、信用、平等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为购车客户开展购车分期付款服务(以下简称"按揭")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选择乙方作为汽车分期业务的合作单位,将在其购买车辆且有按揭需求的客户推荐给乙方。

  2、乙方根据购车客户的资质,对于符合按揭条件的购车客户提供汽车首付%、1%、2%、3%分期代理服务。

  本协议所指的汽车按揭包含汽车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两种形式。具体乙方以何种形式办理,根据乙方及乙方合作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车辆上牌: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双方合作的业务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按揭车辆的上牌手续。单无论何种方式办理,乙方均全程参与购车客户按揭车辆上牌。甲方应保证按揭车辆和上牌车辆的车型、配置和车价的一致性,负责在按揭车辆上牌前向客户收取车辆购置税,并负责购置税的代缴。因车辆及与车辆有关资料存在瑕疵而引起的无法办理上牌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车辆抵押: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车辆上牌手续或提供上牌资料。如因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车辆上牌手续或提供上牌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的,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应确保其推荐的客户能够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因客户不配合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手续延期办理或者不能办理的,甲方需权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3、抵押清单:

  ⑴ 车辆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⑶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车辆保险

  为维护抵押车辆的财产安全,保证抵押物价值,在按揭存续期内,根据乙方及乙方合作银行的规定,甲、乙双方一致约定,双方合作的`业务按照以下方式办理车辆保险。但无论何种方式办理,购车客户在按揭期限内必须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等五种必要险种,且注明保险第一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约定:

  车辆保险由甲方办理的,由甲方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事宜,但应在购车客户保险到期日前15天内通知购车客户办好续保手续,并将报道正本(原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银行留存。甲方未按本条款约定履行险种、第一受益人、续保通知和保单正本交付等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合作期为一年,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合作期满,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作的,须在合作期满前的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合作期自动延续一年。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商业秘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本协议的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12

  编号: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特约商户):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的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耐用消费品贷款适用商品

  甲方就乙方依法销售的放置于_________区(市)_______路(街)_______号的_______内的耐用商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第三条 有关名称界定

  本协议所称个人耐用消费品是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场所的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单价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或累计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数件家庭耐用消费品。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保证在收妥消费者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与消费者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合同》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款项(包括贷款和客户的自付款)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指定开设的基本结算户内。

  (三)甲方划转贷款资金后,应及时将自付款转账凭证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二联)传真给乙方,乙方据以发货。

  (四)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消费者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贷款资料清单、贷款宣传资料等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营销活动。

  (二)乙方保证消费者在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定地点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商品质量标准和商品销售的合法性。若消费者和乙方就购售的商品有争议,由消费者和乙方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消费者在持有甲方出具的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自付款转账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回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一联)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乙方经核对转账回单与甲方传真一致后,为消费者办理提货手续。

  (四)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资金结算委托甲方办理。

  (五)乙方保证将甲方发给消费者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个人耐用消费品的货款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耐用消费品销售政策、价格等有关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的贷款决策。

  第六条 商业秘密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合作贷款协议 篇1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贷款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提拱贷款客户资源共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初步资信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贷款、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

  (2)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奖励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把满足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2)在甲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相关材料。

  第四条 收费及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费用结算:

  (1) 针对银行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各类贷款服务,如果是乙方提供的贷款客户,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资源共享费用,在贷款完结后,将甲乙双方约定 的实际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费用收款账户为

  用户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借款申请人(乙方客户)与第三人之间关于抵押财产的权属、质量、面积、产权过户、委托等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相互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内容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因非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或/和泄露给其它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房产政策、金融政策等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可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___月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 篇14

  XX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合同

  贷款合同号:

  借款人:

  敬请注意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2、您已确保提交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分中心下同)和贷款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知悉签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6、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在签署之前向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咨询。

  XX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立约人:

  贷款委托人(抵押权人): 贷款受托人(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本合同由借贷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特别签定条款等内容组成。

  目录

  第一章 借贷条款……………………………………………………………2

  第二章 担保条款……………………………………………………………5

  第三章 违约责任条款………………………………………………………10

  第四章 其他约定条款………………………………………………………12

  第五章 特别签订条款………………………………………………………15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二十八条。 第二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二十九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XX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凭证(简称借款凭证,下同)所载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借款凭证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应调整。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 (一)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的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一条。 (二)罚息利率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本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每个还款期的结息日(最后一期为借款到期日)偿还借款的`行为。

  (三)利率的调整

  在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期限在一年及以下的,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除贷款委托人书面表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受托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一)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委托人要求的担保权利已生效; (二)借款人未发生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三)借款人已按规定向售房人支付了首付款。

  (四)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受托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受托人按照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款项直接划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的账户内,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

  第六条 计息、结息

  贷款利息自划款之日(即起息日)起计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偿还借款本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方法的除外)。借款按月计息和结息,当月本息当月清偿,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每个还款期内的任何一天还款,均按30天计息,但首期当月利息和最后一期当月利息按实际天数计收。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按照逾期的实际天数计算。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应一并偿还。但若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仍未偿还的借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约定还款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约定还款日见本合同第三十三条具体约定。 . 三、借款人可以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还款方式还款。

  (一)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授权贷款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系统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应还款项。委托扣款方式下,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应一并扣收。借款人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

  借款人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造成借款拖欠的,贷款委托人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要求贷款受托人在该期约定还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但该扣划并不构成贷款委托人和贷款受托人的义务。

  (二)柜面还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还款。对于每一期应还款项,借款人最迟应在当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办理还款手续。

  借款人未能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足额偿还应还款项的,贷款委托人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三)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到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四、借款人可选择以下还款方法之一偿还借款: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还款方法及每月还款额的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五条,还款方法一经确定,在借款期限内不再变更。

  五、提前还本

  (一)贷款期限在一年及以内的,不允许提前还款。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的,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本金,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委托人提出申请,经贷款委托人同意,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本金的,贷款委托人按照提前还本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当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其中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本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的,贷款委托人有权收取提前还本违约金。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本时,可同时申请缩短借款期限,但贷款利率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申请经贷款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生效,贷款委托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因此支付一定数额的缩短借款期限违约金。

  借款人不得在还款日当天办理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 提前还本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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