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通知

时间:2023-12-14 10:30:32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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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通知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房改造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房改造通知

危房改造通知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政发〔〕3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范围和任务

  我县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涵盖18个乡镇(场、区)。各乡镇(场、区)任务户数先期按照郧西县年农村危房改造分配方案表(附后)实施安排年度建设计划。待省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将根据各乡镇(场、区)上年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工作绩效等做适当调整。

  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认定程序

  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孤儿、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各乡镇(场、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按照省、市要求,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四、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管理

  年,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6000元。任务完成竣工验收后,拨付到乡镇(场、区);各乡镇(场、区)对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户,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完成年度分配任务的乡镇(场、区),指标由县政府收回统一调剂安排。

  五、时间进度要求

  各乡镇(场、区)要结合重点镇、新农村建设、宜居村庄、村庄整治等项目建设,对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采取适度集中连片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同步进行的方式整村推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的要求,形成区域特色。

  具体时间要求:

  4月中旬前,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内容的录入工作,并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前,各乡镇(场、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1月底前,组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将危房改造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存档,搞好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月5日前,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

  各乡镇(场、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县住建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危房改造完成后,住建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村委会逐户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配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七、农户档案管理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校核工作,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168号)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建办村函字〔〕959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县政府实施的“十件实事”之一。各乡镇(场、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财政、民政、扶贫、国土、审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二)多方筹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将扶贫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用于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项目管理工作。

危房改造通知2

  经你本人申请,村支两委核实,你户被列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

  造户、户型 户,等级级,补助标准 元, 请你务必于月日(农历日)以前缮加固、重建)完毕,逾期者不再补助,并追究相关责任。

  危改户签字:

  和溪镇危改办

  年 月 日 (回执单)

  整改通知书

  经你本人申请,村支两委核实,你户被列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户型 户,等级级,补助标准 元, 请你务必于月日(农历日)以前缮加固、重建)完毕,逾期者不再补助,并追究相关责任。

  和溪镇危改办 (危改户联)

危房改造通知3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列为县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努力,我县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社会反响较好。最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抽检,发现在对象确定、面积控制、信息录入、资金配套等方面还有不规范之处。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实专班,明确责任,严密组织,抓紧抓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农办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审核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决不允许拿指标做人情,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三、进一步严格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要求,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要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但从实地抽查和网上核查来看,去年我县有30%的D级危房改造后的面积超过70平方米。因此,各镇今年要从严控制D级危房的改造面积,凡是D级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四、进一步严把危改质量关。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必须有上下圈梁,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质量、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验收情况报告,按一定比例抽查。

  五、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网上信息录入要及时准确,今年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查询相结合,凡有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特别是D级危房改造面积、建筑总投资等重要数据不符合要求随意录入的,下年度将按1:2的比例裁减危改指标。每月25日之前,各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88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镇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顺利展开。

  七、进一步筹措危改配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其中,中央财政户均补助6000元。原则上,C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60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0元,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由各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测算确定。各镇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将扶贫移民搬迁、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危房改造通知4

  整改通知书(回执单) ________村施工队:

  通过对你处________户危房改造工程的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xxxxx

  限你在天内进行整改,并上报乡危改办公室,待检查后方可重新开工。

  施工队负责人:

  xxx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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