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2-08-22 13:20:47 通知 我要投稿

【精品】培训通知汇总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培训通知汇总7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科室:

  为了使新入职的员工尽快适应、熟悉我院环境,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对我院有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对我院文化尽快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我院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新员工按时参加培训。

  一、岗前培训内容

  1、医院发展愿景及学科建设

  2、医院文化建设

  3、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职业道德规范

  4、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5、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及个人安全防护

  6、医院规章制度;工资结构、福利待遇

  7、院感及手卫生

  8、医保合疗政策

  9、医患关系中服务意识的树立及沟通能力的培养和风险防范

  10、医院信息化建设

  11、健康教育;疫情及死亡病例报告知识

  12、医疗法规知识,医疗专业知识,十五项核心制度

  13、护理规章制度、职责、应急预案,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二: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xx年8月26日---9月5日2:30—6:00

  (星期六、星期日不培训)

  报到时间:xx年8月26日上午9时—12时

  四、参加培训人员

  五、培训要求:

  为了确保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和要求,培训时准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必须外出时需要请假,培训时请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将延长试用期。

  二0xx年八月十六日

培训通知 篇2

辖区内各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

  根据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必培项目)工作要求,朝阳区医学会定于20xx年5至6月份举办第一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在辖区内各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xx年5月18日(周四)下午,诊所(卫生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5月19日(周五)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5月23日(周二)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5月26日(周五)下午,诊所(卫生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5月27日(周六)下午,医务室、卫生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6月1日(周四)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6月2日(周五)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6月6日(周二)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xx年6月8日(周四)下午,医务室、卫生室及门诊部以下其他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班全部12:40开始签到,13:20截止签到。

  13:30开始培训。

  培训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会场,

  请参学人员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学。

  三、培训地点

  朝阳区医学会三楼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1、麻疹;

  2、结核。

  五、培训要求

  1、为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参加培训,请各医疗机构按照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分批组织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同时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自学安排。

  2、学员参加培训时,请携带记录本、签字笔、继续医学教育IC卡。

  3、第二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拟定于20xx年7—8月份举办,培训内容流感与H7N9禽流感、艾滋病。请关注朝阳区医学会网站通知(每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两期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

培训通知 篇3

  各中心、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各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基本知识,促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共二天):

  6月16日下午14:00—18:00

  6月17日下午14:00—18:00

  二、培训地点:食堂三楼1号培训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中心、部室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

  2、各中心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加:协力10人,铸造10人,冶炼20人,能动10人,烧结和原料10人,保卫科10人,物资科库房2人,后勤3人;

  3、欢迎其他人员自由参加;

  4、具体参加人员名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于6月16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后勤科。

  四、培训内容: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技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

  五、培训要求:

  1、各中心、部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培训人员提前到会场签到。

  2、培训过程将纳入人事考勤,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违者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考核。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请以书面形式上交请假条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并找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后勤科。

  3、请参训人员自带纸、笔。

  人事后勤科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部门:

  为使公司新进员工能够详尽地了解到公司的历史背景、组织结构、规章制度,更好的融入新环境,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并能为公司的目标而积极的工作。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组织自六月份新进员工进行培训,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20xx年7月28日(周四)下午15:00—16:30,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安全培训

  三、 培训主讲

  人力资源部:马经理

  四、 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好部门工作,并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办公室安排好投影、座位等,并做好后勤接待工作。

  人力资源部

  XXXX年七月二十七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县级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帮助会计人员及时更新和提升专业知识,适应我县国资监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xx县国有企业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有: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与实例;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企业财务通则》讲座。

  二、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县会计学会联合举办。

  三、参加人员

  县镇两级所属国有企业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时间三天,5月28—30日。

  地点:县委党校,武原镇城西北路118号。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按人均200元标准收费。各学员报名时应提交注册在我县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便于培训结束后予以登记。

  2.本次培训安排考试。培训成绩由上课签到率和笔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总分100分。最后总成绩在70分以上的,方可确认培训合格。

  3.培训结束后,各学员培训及考试成绩将通报各主管部门。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企业会计人员,填报好《培训报名表》于5月15日前,报送至我办。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xx,电话:86xxxxxx;张xx,电话:86xxxxxx。

  3.会计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可视作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特此通知

  附:xx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培训报名表

培训通知 篇6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xx]197号)、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xx-20xx)》(鲁人社〔20xx〕2号)、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xx〕27号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济财社〔20xx〕47号)精神,促进我市创业培训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切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现就做好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劳动年龄内,符合济南市城镇失业登记条件的各类人员(含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济南市户籍,16-59周岁的农村未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贫困家庭成员。济南市户籍,16-59周岁,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

  (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济南市户籍,毕业学年内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动年龄内,济南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已取得济南市居住证外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初高中毕业生。济南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七)创业人员。在济南市注册营业执照的创业者。

  以上各类人员可每年免费参加1次创业培训,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还可以同时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分类

  (一)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劳动者创业意识,了解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掌握创业基本知识。

  (二)创业能力培训:系统掌握创业理论知识,通过模拟创业实践训练,掌握创业基本技能,提高自主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三)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为创业者提供扩大经营、改善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的培训。

  三、教学组织与实施

  创业培训工作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统筹规划,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依托创业学院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含在济南市注册营业执照1年以内的初创人员)。济南市创业大学主要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为在济南市已注册营业执照的创业者)。

  (一)教学主要内容。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为基础,借助全球模拟公司联合体金马兰创业实训远程平台,组织开展创业理论和创业实训为一体的创业培训。各培训主体可根据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编制创业培训大纲,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

  1.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测评、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营销、创业政策解读等。

  2.创业能力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市场分析与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财政管理和风险评估等。

  3.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基本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与水平,改善并提高企业的赢利与竞争力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施。能够实现创业理论教学、创业能力测评、模拟公司实训、创业项目检验等基本功能。

  (三)师资管理与培训

  1.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已取得SYB创业培训师资证书的人员、各类院校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成功创业的企业负责人,可纳入创业培训师资库,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创业培训班可从师资库中选择优秀创业培训教师开展教学,授课费与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挂钩。

  2.参加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组织的创业培训师初训或能力提升培训的人员,培训合格的,给予1800元/人的培训补贴 ,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四)创业培训评价体系

  1.参训学员培训合格标准。参训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创业培训教师根据学员学习记录和《创业计划书》,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培训合格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计划书》须由2名以上创业培训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2.培训讲师授课评价标准。每位授课教师培训课程结束后,由参训学员填写《创业培训教师教学评价表》,为授课讲师进行打分,结果作为教学效果评价、评聘师资和发放授课费的重要依据。

  四、参训人员报名程序

  (一)创业学院报名程序

  1.资格认证。拟参训人员需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就失业登记,确定培训资格。

  2.打印推荐信。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拟参训人员进行职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具《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

  3.参加培训。参训人员持《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自主选择各县区创业学院参加培训。

  (二)市创业大学报名程序

  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市创业大学报名参训。

  五、经费来源及标准

  (一)经费来源:各县区依托创业学院开展的创业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资金中列支。市创业大学开展的创业培训所需资金从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作经费或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经费标准:创业意识培训8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1300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按实际支出费用实报实销。

  (三)申领经费提交材料:

  1.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须在系统中上传参训学员《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扫描件,并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培训人员花名册、《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原件。

  2.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需提交参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参训人员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费用明细表》等。

  六、有关要求

  (一)要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新模式。各县区要把创业培训工作作为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制定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设立创业培训账目。创业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创业培训宣传费用、教材教具费用、证书费用、实训耗材费用、教师授课费用、教室租赁费用、交通伙食补助费用等为创业培训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教师授课费标准参照《济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确定。市就业办每年将组织第三方对创业培训实效进行考评。对利用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金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培训期间,培训教室须安装录像设备,创业意识培训需对教学活动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教学录像,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需对教学活动进行不少于20课时的教学录像。纸质资料均需保存5年以上,不得遗失或损毁。

  本《意见》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现行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附件 1:济南市创业培训申请表

  2: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

  3:创业培训教师教学评价表

培训通知 篇7

  关于举办湖北省省级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招录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11日至8月21日(8月11日下午4:30时前报到完毕并办理相关手续)

  培训地点:

  1、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培训黄石市、宜昌市、黄冈市、鄂州市、荆州市、十堰市、恩施州、随州市、潜江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的新招录教师。

  2、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培训襄阳市、孝感市、天门市的新招录教师。

  二、相关事宜

  1、参训学员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培训费、资料费和住宿费、伙食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同时省教育厅向每位学员免费提供凉席、枕头、毛巾被。

  2、参训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请学员自备文具、注意着装。

  3、各市(州)要迅速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做好新招录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联络工作,安排专人将本通知的有关事宜迅速通知到每一位签约的新招录教师。特别是在外省的毕业生,要及早通知,确保他们按时参加。

  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于8月6日前将参加培训的新招录教师人数(包括参加培训的男、女生人数)、名单及有关情况通过电子表格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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