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04 10:09:3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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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再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标,以打造“清洁城关”为主线,重点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公共设施维护、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规范清理户外广告、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倡导文明交通“六大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洁净化、人性化水平,打造文明整洁、环境优美、宜人宜居的靓丽城区。

  二、整治内容

  (一)市容环境卫生。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小街小巷、居民院落(楼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日”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擦拭清洗各类护栏标牌,粉刷沿街脏旧墙体,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公共设施维护。各社区要加强邮箱、公用电话、报栏、座椅、窨井、垃圾箱、道路标牌、公交站牌、盲道、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维护。

  (三)“窗口”服务环境。各社区要积极开展“规范文明用语,开展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规范、便民措施和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使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户外广告整治。各社区要彻底清除乱贴、乱画、乱挂、乱摆的小招牌和小广告,保证城市立面干净整洁。

  (五)占道经营整治。清理整顿小街巷内的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还路于民,保障道路畅通。

  (六)交通秩序整治。落实交通劝导员职责,劝导行人不要翻越隔离栏、乱穿马路、闯红灯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营造“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七)道路建设整修。对有破损的道牙、路面砖、盲道、以及塌陷路面积极联系相关负责单位进行修缮,更换、补置缺损的下水井箅、井盖等。

  三、实施步骤

  创建迎检工作环境综合整治时间从3月起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3月底前)。街道制定总体方案,各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召开街道动员大会,对影响城区形象的重点领域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对标整治(4月至6月)。各社区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各项整治活动(详见附件)。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迎接测评(7月至9月)。各社区按照街道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进行自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迎接中央考核组的测评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再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具有重要的作用。各街道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及街道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任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社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具体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狠抓整治活动任务的落实。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社区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的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改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之中,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

  我区根据省、市委部署,全面启动“平安城市”建设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大稳定、大平安格局,社会稳定形势趋好,没有出现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群体到区上访同比减少59.02,到市集体上访同比减少149,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案件反弹幅度下降30.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制定方案

  区委于6月11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门讨论建设“平安城市”实施方案,研究“平安城市”创建工作。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城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委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城市实际,决定从20xx年—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xx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城市”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坚持统一领导步调一致、坚持依法治区依法办事、坚持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五项原则;确定了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明显下降、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的总体创建目标和分三步走的工作步聚(即20xx年1月—6月动员部署、20xx年7月—20xx年12月整体推进,实现达标,20xx年1—12月巩固提高);确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加大对敌斗争力度、严厉打击犯罪、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整治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八项工作重点,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思想,针对城市实际,把农村房屋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

  二、明确目标

  总体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力争两年(20xx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具体计划:20xx年1月—6月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深入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xx年7月—20xx5年12月为整体推进阶段,实现“平安县(市区)”目标,具体是:20xx年30的乡镇(街道)、30—5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社区(村)”的标准;20xx年底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社区(村)达标,实现建设“平安城市”总体目标,使我区成为全市首批达标县(市、区);20xx年1月—12月巩固提高,全面达标,100的社区(村)实现“平安社区(村)”标准,全面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全面实现“平安城市”目标。

  三、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区委决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江鸣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汗明任副组长,人大、政协、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平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从政法部门抽调3名干警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一是层层动员部署。6月21日全区建设“平安城市”动员大会之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都相继召开建设“平安城市”、“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的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创建工作,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目前,六个乡镇(街道)和部份区直部门已制定出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初步在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建设“平安城市”的共识和创建氛围。二是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居)进行宣传发动。区里组织挂点村(居)的'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深入全区22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平安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宣传发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镇相结合。深入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平安城市”的活动,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多形式宣传。利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广播、挂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据统计全区已召开各种动员会议50多场次,出各种板报宣传栏60多期,悬挂宣传标语12幅、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

  3、抓好试点。区委、区政府决定北门街道、洋溪乡作为建设“平安城市”的试点乡(镇),并要求各个乡镇(街道)要抓好2—3个村(社区)的试点工作,并从最小的社会细胞“家庭”和最基层的社区(村)抓起,拟定在陈大镇抓建设“平安家庭”试点,在列东街道抓“平安社区试点”,以积“小安”为“大安”。积极探索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路子,摸索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少弯路。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

  一、工作目标

  今年“三城同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的要求,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园林县城,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进程。通过“三城同建”,巩固省园林县城、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工作成果,努力实现我县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卫生环境明显好转,社会环境明显优化,市民文化生活明显丰富,民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到“三城同建”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三城同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综合经济强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三城同建”工作采取“重点建设、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三管齐下的办法进行,并做到“六个结合”,即:把创建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科学理论指导创建;把创建工作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创建工作的整体互动;把创建工作与抓城区重点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把创建工作与推进民生工程结合起来,提升创建工作成效;把创建工作与全市“城市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创建工作与开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在创建中深受教育,得到提高,共享成果,使“三城同建”工作扎实稳步的开展下去。

  三、工作任务

  今年“三城同建”工作的任务是:实施“三大工程”,推进“八项整治”,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五项制度”,开展“十项活动”。

  (一)实施三大工程

  1、市民素质培育工程。通过市民教育、道德实践、典型引路、综合管理等措施,全方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在市民教育方面,以机关、社区、学校为主体开办市民学校,对干部、职工、学生、居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电视台、《报》和其他媒体上开辟市民道德专题栏目,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市民的行为规范。组织市民道德实践活动,在机关开展“争当人民好公仆”活动;在窗口行业单位开展“争当文明使者活动”;在社区开展“争当好邻里、好家庭”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争当好市民”活动;在学校开展争当“好学生”活动;在家庭开展“争当好儿女、好婆媳”活动。通过系列活动,评选出全县“十佳道德模范”、“十佳少年”、“优秀市民”、“十佳公仆”和一批“五好家庭”、“三好学生”,选择事迹突出的人组成道德楷模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同时加大对城区市民行为的监管,适当加大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经济处罚和舆论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

  2、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绕“三城同建”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历史文化名城硬件建设的力度,重点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全面完成“三路三口两桥”综合改造工程;完成江钨路、牡丹路、梅国北路、环城路等城区道路建设工程,确保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保持在9平方米以上;抓好县城一、二期防洪堤(梅关大桥至污水处理厂北岸为一期,中大桥以上为二期)建设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建设;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分期做好社区小街小巷的硬化工作;配合做好赣韶铁路(段)和国家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段)建设工作;抓好城区标志性建筑和历史文化雕塑群建设,今年重点抓好“三楼一广场”(财政大楼、地矿大楼、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钨都广场)的建设。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重点做好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确保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严格遵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立、完善园林绿化系统工程,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城区公共绿地服务半径达到500米(有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县城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广场绿化率达60%以上的要求;加大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力度;规划、增设机动车停靠站点,完善城区标志、标线;加快城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实现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达8辆(标台)以上;强化道路亮化工作,确保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同时突出抓好背街小巷的亮化工作,彻底解决市民夜间路难行的问题。在文体设施方面:重点做好县体育中心申报全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作,不断充实完善场馆设施;在县文化中心设立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强大众文化娱乐设施和场馆的建设、整顿和管理工作,对现有广场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添置必要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使广场利用率最大化。在历史文化名城硬件建设方面:重点抓好梅关风景区、丫山生态风景区、牡丹亭文化公园、状元桥、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魁星塔工程建设,力争梅关—丫山风景区建成4A级景区。

  3、城区民生工程。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在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为民办事项目,逐项落实到行动上,努力开创阳光普照、成果共享的小康社会新格局。今年要重点在实施“就业保障”“扶贫济困”、“全民健康”、“素质提升”、“便民宜居”等方面办好32件实事,通过为民办实事激发市民的创建热情,又让市民共享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二)着力开展整治

  今年重点开展卫生环境、市容环境、文化(娱乐)环境、景区环境、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交易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等整治工作。

  1、整治卫生环境。以城区出入口、汽车站、主要道路、小街小巷、居民区、单位庭院、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路段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解决临街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垃圾乱倒和无主垃圾问题,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定点收集处理。严格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栏作业,整治建材及建筑垃圾抛洒和污染环境事件,规范和建立建筑垃圾集中处置机制。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保洁措施。加强河道水面卫生管理,保持水面清洁。开展小餐饮、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六小行业的集中整治活动,确保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规范从业人员操作,卫生指标达到各项标准要求。

  2、整治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夜市摊点扰民、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放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要规范门店招牌,清理不文明、有碍观瞻的不规范标牌、标识,聘请清洁公司彻底清理城区“牛皮癣”。加强宠物管理,严禁自由放养犬类动物和在城区饲养禽畜,严禁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区遛犬。

  3、整治文化(娱乐)环境。深入持久的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全力开展网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从重从快打击和取缔色情,渲染暴力的非法出版物和电子音像制品。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和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娱乐业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健康检查力度,营造市民健康的娱乐环境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4、整治景区环境。重点加强对景区卫生环境的整治。通过整治使各类自然景物,人文景物保存完好;无破败荒芜现象,无损伤景物、污染环境和影响观瞻现象,景物无乱刻乱画和涂抹现象;景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道路完好;无违规修建寺庙和封建建筑设施、场所;景区内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其周围环境、道路以及交通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驻景区居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无乱丢污物、无乱倒垃圾、无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景区内有负责环境卫生和纠正游客污染环境行为的专业管理队伍;景区内垃圾箱、果壳箱数量能满足需要,并与环境相协调,附有规范标志。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市民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制力度,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行为,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无带头盔的专项整治。强化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整治,规范服务。以城区主要干道、主要出入口、车站、交叉路口、校园门口等地为重点整治对象。在伯坚大道、南安大道、金莲山大道开展“文明示范路”建设活动,做到车、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无拥挤上车(公交车)、无攀越道路安全控制设施的现象。

  6、整治社会治安。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黄、赌、毒”的打击力度,做到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坚持开展“扫黑除恶”和禁毒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把社区治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广泛开展“平安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安心的治安环境。

  7、整治市场交易秩序。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集中力量,开展“打假除劣”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文明市场建设;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加强对餐饮业、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及街头零星小食品的监管。规范饮食、食品和医药市场管理,确保食品、医药卫生安全;加强对县城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整顿工作,合理划分市场行业,严格执行划行规市制度及车辆分类停放制度,确保市场繁荣有序。

  8、整顿机关工作秩序。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整顿机关中存在的、行政无作为、乱作为和纪律松弛等歪风,增强广大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各“窗口”行业、单位要在“机关效能建设年”中当好排头兵。

  (三)建立一个机制,完善四项制度

  1、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专业管理为主体,社区配合,路段(责任单位)联动,市民参与”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方法,努力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管理有效、运作自如、效果明显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2、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区部门联动管理责任制》、《路段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社区综合管理责任制》和《城区管理市民监督暂行办法》以及其他与城市管理相配合的规章制度,修改并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和《市民守则》,提炼城市精神,使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开展十项群众性创建活动

  1、在城区开展“文明示范路”建设活动;

  2、共建一批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和谐社区、文明“窗口”单位、园林绿化单位;

  3、开展千名志愿者下社区活动;

  4、征集、录制一批电视公益广告和开辟一个《市民道德论坛.市民道德行为传真》和《三城同建在行动》电视栏目,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市民;

  5、在城区主干道建设一批“文明、道德、礼仪”及“三城同建”公益广告灯箱、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讲文明、个个讲礼仪、事事讲风尚的良好氛围;

  6、开展离退休老干部义务市容市貌督查活动;

  7、编排一台“三城同建”专题文艺节目,并组织演出。组织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

  8、评选一批道德模范,组织事迹报告会;

  9、结合国庆6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一次“爱我南安”为主题的中学生征文大赛,在全县开展一次“我为城市添光彩·我为城市披绿装”系列活动;

  10、组织参与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评选活动,建立城市诚信机制,在城区胜利路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并组织系列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2月——4月底)

  制订《县年“三城同建”工作方案》和《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行文下发。组织召开县“三城同建”工作动员大会,签订“三城同建”工作责任状。层层动员、广泛宣传、逐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二)整体推进阶段(年5月—10月底)

  按照“三城同建”总体方案和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所规定的时限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要求、措施和所提供的资料落实到位。

  (三)督查落实阶段(年5月—11月底)

  组织阶段性工作督查,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编印创建简报,每半月通报一次创建情况,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开展创建工作专题视察活动。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情况,公示创建进度和成效,接受群众监督。聘请专家开展模拟测评,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查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迎接测评阶段(年10—12月中旬)

  按要求制定迎检方案,召开迎检工作布置会,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五)总结表彰阶段(年12月底—年初)

  召开“三城同建”工作年终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年度“三城同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三城同建”工作在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与督查工作。成员单位领导负责指导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县直、驻县各单位及南安镇应成立创建小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派出专人负责实施。

  (二)强化责任。为切实落实“三城同建”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工作采取一名副县级领导指挥,一名主要部门领导协调,一个班子人员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做到事事有落实,完成任务有回音,并把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到“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三)强化协调。创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重、标准高,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主动履责,结合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对一些管理多头、职能交叉的创建领域和一些创建空档、管理盲区,及时发现,并做到不等、不拖、不推诿,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县“三城同建”工作动员大会后,南安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使全体市民知晓开展“三城同建”的目标要求,明确自己在创建工作中的责任,真正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五个明确”,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并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县新闻单位要启用所有媒体,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报道工作进度,宣扬典型经验,曝光不文明行为和“中梗阻”现象,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创建工作。要在重要路段设立一批创建宣传牌,并利用广场及各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式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及车站、广场、公园、宾馆及主干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在整治工作期间,出动宣传车,让市民了解、支持、参与整治活动。

  (五)强化督查。加强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促进“三城同建”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县人大、县政协要把“三城同建”工作列入专题视察、调研内容,加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监督力度。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公示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开通创建工作热线,组织开展市民巡访,接受市民监督。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督查组,要加大对“三城同建”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抓好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创建工作实行专题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县“三城同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派员指导创建工作,通过督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切实解决影响创建的障碍性问题。

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4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特区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

  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xx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20xx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三、职责任务

  ㈠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区创建办”):根据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区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区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㈡特区卫生局、爱卫办:特区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区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

  ㈢特区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区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区、“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

  ㈣特区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特区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城建监察工作。

  ㈤特区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

  ㈥特区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

  ㈦特区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

  ㈧特区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

  ㈨特区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

  ㈩特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特区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

  (十二)特区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区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特区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特区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十四)特区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

  (十五)特区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

  (十六)特区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十七)特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十八)特区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

  (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区、卫生村达标活动,20xx年平寨镇中心城区所有社区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

  (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特区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特区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

  四、组织实施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部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

  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特区创建办和特区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

  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区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㈢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创卫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创卫工作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卫日常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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