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23-06-08 18:46:00 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人才培养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才培养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人才培养方案3篇

人才培养方案 篇1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大庆联谊、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来自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民事诉求不断增加。但是,如何认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能否确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等一系列具有会计属性的法律问题,一度令律师和法官束手无策,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此,法务会计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与国际领域法务会计发展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回顾会计发展史不难发现:创新会计理论促进了会计实务的创新,创新会计实务又会激发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势,而理论和实务的创新都需要有创新型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三、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

  五、结语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呵护和努力;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需要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相关学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本文仅对我国法务会计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进行了粗浅的研究,方案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教育界、学术界和实务界认可、努力和支持,笔者将不遗余力对此课题予以高度关注,更希望有更多的会计界和法学界人士致力于法务会计教育和实务的研究,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人才培养方案 篇2

  一、学制及招生对象

  学制:学分制,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五年

  招生对象:普高毕业生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仓储、配送、运输、采购、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物流知识,具有仓储与配送业务处理、运输调度业务处理、采购与供应业务处理、国际货代业务处理、快递营运业务处理、物流信息处理等能力,拥有吃苦耐劳、诚实守信、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素质,面向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适应现代物流行业采购与供应、国际货代操作、快递运营岗位需要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1. 能力目标

  (1)具备仓储业务处理、配送业务处理、国际货代操作、运输调度、采购业务处理、物流信息处理等专业能力;

  (2)具有对物流市场进行调查、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

  (3)具备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现场应急管理能力。

  2. 知识目标

  (1)掌握现代物流的'基本理论;

  (2)掌握仓储与配送业务、国际货代操作、运输调度、采购业务等基本作业流程;

  (3)了解条形码技术、POS系统、RF技术、EDI技术等先进物流信息技术相关知识;

  (4)掌握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

  (5)掌握物流业务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

  3. 素质目标

  (1)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性格随和,乐意与人交往;

  (2)具有责任心,敬业负责,积极主动,细心肯干;

  (3)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吃苦耐劳;

  (4)为人正直、诚信、踏实、忠诚;

  (5)勇于创新、勇于挑战、乐观向上。

人才培养方案 篇3

  为创建有利于青年员工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公司青年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一流的青年人才队伍,按照**公司《关于加强青年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青年人才培养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青年人才培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职责:

  1、讨论决定有关青年人才培养方案、专项奖励基金的确定等重大事项;

  2、对各部门的青年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督导;

  3、对有关青年员工成长程度的考核测评的结果给予审核并提出建议;

  4、对青年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的落实给予审核;

  5、提出对培养负责人的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二)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主任由人力资源部主任,成员为各部门主任。 其职责为:

  1、讨论研究青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并具体实施;

  2、研究确定培养对象,并明确各部门培养对象名单;

  3、落实有关青年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激励措施;

  4、对本部门青年员工的成长程度负有直接责任。

  二、培养对象

  公司所属正式员工中,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谦虚好学、工作勤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5岁及以下青年员工。

  三、培养目标及职业发展路径

  与**公司提出的“135技能提升工程”相一致。

  (一)运行和热控、继保检修专业的青年员工的培养目标及职业发展路径

  1、入职一年通过定向见习,具有本岗位一般技能水平;

  2、见习期完毕后,再通过两年的成长期培养,使青年员工的技能达到检修专责工、运行主值岗位水平;

  3、经过第四、第五年的成熟期培养后,青年员工的技能达到检修班长、运行机组长水平。

  (二)设备点检专业青年员工的培养目标及职业发展路径

  1、入职一年通过定向见习,具有本岗位一般业务水平,即在师傅的指导下,可以完成一般的'业务工作;

  2、见习期完毕后,再通过两年的成长期培养,达到独立完成业务工作的能力,具备点检员岗位资格;

  3、经过第四、第五年的成熟期培养后,达到专业主管水平。

  (三)职能部门青年员工的培养目标及职业发展路径

  1、入职一年通过定向见习,具有本岗位一般业务水平,即在师傅的指导下,可以完成一般的业务工作;

  2、见习期完毕后,再通过两年的成长期培养,达到独立完成业务工作的能力,具备管理专责岗位资格;

  3、经过第四、第五年的成熟期培养后,达到主任助理的工作水平。

  四、培养的实施

  (一)、各阶段青年员工培养重点

  ****年以前入职的青年员工,已进入成熟期培养,他们对电力行业均有一定的认知,应注重综合能力与素质的提高,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使他们早日成为各专业岗位的骨干。

  ****年以后入职的青年员工,还处于见习期或成长期,应以掌握基本的岗位知识的培训为主,使他们在日常授课及多种形式的培训中尽快掌握管理的基本流程及特点、技术的基本原理及要素、生产的基本操作及要点,达到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青年人才培养导师制

  1、导师制的原则

  导师制是指企业中富有经验的、有良好管理技能的资深管理者或技术专家,与新员工或经验不足但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建立的支持性关系。

  2、导师库

  根据青年员工各培养期不同,建立包括三个层次的导师的导师库。

  3、指导内容

  由相应的导师针对青年员工的见习期、成长期、成熟期为其制定包含相应内容的培训计划并实施。

  (三)培养形式

  1、在建立导师制的基础上,根据青年员工工作部门和岗位不同,采取相应培训方式进行青年人才培养。

  (1)对在职能部门的青年员工的培养形式:

  日常培训:按照本岗职责通过每月参与技术问答等常规培训进行日常的业务知识培训。

  岗位轮换:实行AB角制度,由本部门主任安排,一是在本部门内部平行岗位之间轮岗,拓展专业广度;二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见习更高一级岗位工作,增加专业知识的深度。使青年员工首先充分掌握本部门范围内工作流程及运转模式。另外,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青年员工至其他部门的岗位锻炼,更广泛地拓展其知识面和能力范围。

  列席高层会议:列席必要的公司高层会议,提高其对公司运营的全面认识。

  (2)对生产专业岗位的青年员工培养形式:

  日常培训:按照本岗职责要求进行日常的业务和技能知

  识培训,包括常规培训、技术讲课等。

  岗位轮换: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各生产部门安排,一是跨专业轮岗,拓展其专业广度。二是选择工作流程纵向延伸的相关岗位让青年员工见习,使其进一步熟悉整个技术流程的衔接要点,为今后技术水平的提高确定方向。

  职责扩大化:给予其更宽泛的职责范围,提高其专业宽度。

  岗位技能大赛: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大赛,通过比赛的参与提高其学习的主动性。

  参与各项生产方案的制定和事故分析会:参与设备检修及启动、停运、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案的制定,参与运行事故分析会,提高其对公司生产系统的认知。

  挑战性项目小组:以公司面临的技术难题为基础成立项目攻关小组,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供培训课程。具体的实施流程是要先根据不同的青年员工成立相应的项目小组。然后由各个小组选择自己的课题,管理类的课题可包括,管理问题解决方案撰写、制度的编写、流程的优化等;生产专业的课题可包括,技改技措方案的撰写、技术难题的改进、生产操作的改进、设备的优化改进等。然后各小组根据自己选择的课题进行研究,在整个课题研究期限内,各个课题小组可根据需求,利用各种方法、手段、措施、工具。最后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由小组成员提交项目课题研究成果,并在公司以PPT形式做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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