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策划

时间:2026-06-22 17:42:57 策划

项目策划【经典3篇】

项目策划 篇1

  一.项目描述

项目策划【经典3篇】

  歌剧《费加罗的婚礼》是一场音乐会形式的演出,由复旦大学团委学生会和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合作,计划于XX年5月在复旦大学举行。全剧由上海音乐学院专业老师张继红指导并解说经典剧目,声乐系以及指挥系歌剧指导专业学生表演,艺术管理系专业学生负责活动运作。其中第一幕合唱,将向复旦大学全体同学开放报名,通过选拔后,参与上海音乐学院专业老师指导的排练,并在最后演出时上台表演。

  二.项目意义

  1.通过《费加罗的婚礼》在复旦的演出,提高复旦大学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2.提高复旦大学学生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为复旦学生提供现场观看歌剧演出的机会,以及参与高雅艺术演出的机会。

  3.通过将歌剧引进复旦的活动,增进两大名校交流。

  三.可行性论证

  1.由于全剧均由上海音乐学院学生排演,专业老师指导以及艺术管理系参与运作,所以可以保证演出的专业性。

  2.艺术管理系是上海音乐学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办学下在读的专业,专门从事音乐艺术品、艺术市场的推广和运作的专业,我们的专业性和专门性能够为这场演出提供高质量的专业保障。

  3.上海音乐学院方面,全部歌剧演员和排演老师已经投入于专业排练之中,总共会进行二至三个月的排练,确保进度和专业性。预计四月中旬可全部完成。

  4.复旦大学对于高雅艺术入校园的长期以来的.渴望,确保了此次歌剧演出的受众程度。

  四.运作计划

  1.歌剧《费加罗的婚礼》合唱20人选拔

  20个演员为届时歌剧《费加罗的婚礼》第一幕剧中的合唱部分,人选从XX年3月举行的十大歌手选拔中同时由上海音乐学院派评委选拔。之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业合唱排练后,在5月底的歌剧演出上上台正式演出。

  2.具体细目

  项目时间(日期)(XX年)

  歌剧排演2月末至5月初

  合唱选拔宣传3月中下旬(与十大歌手同步)

  20人合唱选拔3月末至4月初(与十大歌手同步)

  合唱人员排练4月初至5月末

  歌剧演出宣传5月中旬

  演员赴复旦彩排5月中旬

  正式演出5月末

  五、资金预算(略)

  总计约人民币8千元

  整理:

  艺术管理系

项目策划 篇2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 项目,根据国家合同法规,按照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

  二、承包期限:12年

  三、承包费用:以每3年为一期。第一期租金每年2.5万元,第二期租金每年3万元,

  第三期租金每年3.5万元,第四期租金每年4万元。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由乙方按年现金支付。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工作环境。

  六、乙方项目投入:外围装修预计投入5万元;包厢装修预计5万元;家具餐具预计6万元;设备3万元;凉棚5万元。

  七、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须将所聘人员名单、住址、身份证件号码及复印件报送甲方备案。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故不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按当年承包费的20%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十、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公章) 住址: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年月日

项目策划 篇3

  为了拓展我市果品销售市场,打造“赣南脐橙”、“甜柚”品牌,促进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20xx年赣南脐橙市场营销方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力抓好赣南脐橙、甜柚的市场开拓、巩固与提升,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扶持壮大果业龙头销售企业,加大果品品牌宣传,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产业安全,扩大果品销售市场,增加果农收入,促进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在巩固陕西省西安、榆林、宝鸡、咸阳、延安、铜川等城市销售市场基础上,着力开拓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四个城市的销售市场。

  2.抓好西安、宝鸡、榆林三个城市的赣南脐橙、甜柚专销区建设。

  3.扶持1家龙头果业企业,建立“产地龙头企业+果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对接销地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

  4.开展“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市企业、合作社、果农受教育面达到100%,坚决杜绝果品早采、染色等现象,确保果品品质和安全。

  5.宣传赣南脐橙、甜柚品牌,做好赣南脐橙、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箱标与果标推广工作,实现包装上市销售的果品100%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合作社,提高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

  1.加快发展果业合作社,引导、指导果农加入或组建果业合作社,使80%以上果农成为果业合作社成员。

  2.组织成立以市为单位的合作社联社,以乡(镇)为单位为合作社分社。

  3.加大对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力度,组织引导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提高果品商品率,实行按质量分级销售。

  4.支持合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合作社前往对接城市开拓销售市场,以解决合作社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增加合作社成员收入。

  5.以合作社为单位组建专业采果队伍,力争所有的果业专业合作社都组建专业采果队伍。

  6.组织和动员合作社成员将生产的果品由合作社统一对接销售企业销售。

  (二)积极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壮大发展龙头加工营销企业群体

  1.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根据加工分级包装贮藏能力、果品销售量及经济实力,大力扶持金盛源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芙蓉甜柚生产基地等果品加工营销企业。

  2.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扶持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对接销地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固定的原料基地,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3.支持、引导企业和果农建设恒温保鲜库及简易贮藏库,降低贮藏成本,大力推广单果包装贮藏,减少腐烂率。

  4.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引导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与主攻城市举办的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或节会活动,做好果品展示展销工作。

  (三)统一“赣南脐橙”、“甜柚”品牌,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在对外广告、宣传推介、音响文字等资料以及果品包装物上统一使用“赣南脐橙”、“甜柚”品牌,统一使用“世界橙乡--”形象标识。

  2.规范果品包装物的使用。

  (1)包装物上必须明示“赣南脐橙”、“甜柚”或其英文名称。

  (2)包装物必须明示生产企业、地址和联系电话。

  (3)核准使用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论证标识的,必须标明该标志编号。

  (4)对所有加工营销企业、合作社使用果品包装物进行严格审查并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3.大力推广使用“赣南脐橙”、“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所有果品加工营销企业、合作社全面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加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宣传及扶持力度。

  (3)“赣南脐橙”、“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采取授权使用的方法进行管理,“赣南脐橙”授权使用企业严格按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签为载体的追溯系统进行生产、加工、销售。

  (四)开展“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早采、催熟、染色等行为

  1.搞好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巡回宣讲、制作专题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果农和经销企业自觉维护赣南脐橙及甜柚品牌。

  2.规定最早采摘时间,严格禁止采青果行为。加强产区监督管理,组织质监、工商、农业、果业等部门深入果园、农户,开展拉网式的巡回检查,禁止在规定最早采摘时间之前的采果、销果等行为。

  3.加强对果品加工企业的监督与检查,坚决杜绝脐橙染色。

  (1)对全市所有贮藏、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经销商建立档案,列入监管范围。

  (2)落实专人驻厂监督,加强对贮藏加工销售企业的质检监管工作,采取定人员、定企业、定岗位、定职责、包质量、包安全的“四定两包”措施,做到人员到厂、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3)要求各加工企业与市果业协会签订赣南脐橙质量保证承诺书。

  4.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采摘青果、催熟、染色的给予奖励。

  5.对果品加工营销企业在规定的开采时间前采青果进行果品催熟或出现脐橙染色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并进行媒体曝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培育赣南脐橙、甜柚品牌

  1.根据市果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领导小级的要求,筹集50万元用于中央电视台开展赣南脐橙营销广告宣传。

  2.安排资金在目标市场的省地电视台、报纸、公交线路等媒体上开展广告宣传。

  3.组织在主攻城市举办各种大型节会活动,宣传赣南脐橙、甜柚,举行免费品尝、免费赠送、参与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

  4.申报甜柚为省驰名商标。

  5.协助做好第三届国际脐橙节的有关工作。

  (六)着力抓好主攻城市赣南脐橙专销区建设

  1.着重抓好西安、榆林及宝鸡三个城市水果批发市场的赣南脐橙专销区建设。专销区建设按严格规范管理的思路,达到“五有一无”目标。

  (1)有场所。在西安、榆林及宝鸡三个城市的水果批发市场划出一定区域作为赣南脐橙专销区,专门销售赣南脐橙和甜柚。

  (2)有牌子。一是有醒目的专销区名称牌子;二是有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专销区建设的主攻县市、联系人电话、聘请管理人员及电话、当地工商和市场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或投诉电话。

  (3)有管理人员。我市派出或在当地聘请专销区管理人员若干人,专门组织并管理赣南脐橙经销商进入专销区销售,确保80%,力争100%的赣南脐橙经销商入区销售,并在专销区统一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箱标与果标。

  (4)有宣传方式。在专销区要通过横幅、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宣传赣南脐橙上市时间及赣南脐橙识别方法,提高赣南脐橙知名度。

  (5)有联动保护机制。加强与所在城市的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以及批发市场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发挥其职能,形成产销两地保护机制,为赣南脐橙果品的销售、维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6)无假冒伪劣赣南脐橙和染色橙。

  2.在建设专销区的西安、榆林、宝鸡三个城市举办赣南脐橙、甜柚免费品尝活动。

  3.在建设专销区的西安、榆林、宝鸡三个城市电视台、报纸或公交车等户外媒体进行赣南脐橙广告宣传,宣传时间连续1个月以上。

  (七)建立完善的市场信息平台

  由市果业协会负责,组织建设甜柚网,建立市场信息平台,安排专人收集产地、销售市场甜柚及脐橙果品价格、供求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发布营销信息,强化产、销信息沟通。

  (八)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1.积极培植出口加工企业。重点培养一家有实力的企业成为出口企业;鼓励本地企业申报自营出口权,提高出口创汇能力。

  2.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举办和参加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高我市果品在国际的影响力。

  3.强化服务功能。果业、商业及质检部门要与出口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帮扶,随时协调解决出口企业在果品报关、报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出口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调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果品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柯岩松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宋英任副组长,市委农工部、农粮、果业、交通、供销、商务、工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果业局,由曾庆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果业合作社、营销联合会、主攻省办事处等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督查、调度和考评。

  2.加强脐橙营销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场开拓的需要,加强营销力量,增加编制,招聘3-5名专业人员,建设一支能力强、懂营销、会管理、善交流、有积极性的营销队伍,卓有成效地做好搭台建制、产销对接、落实总经销,设立专销区、开展品牌打假等营销体系建设的服务工作。

  3.落实营销资金。为确保开拓市场经费,从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果品市场开拓、产品推介、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等营销活动和奖励果品销售有功人员和企业。

  (十)严格考核考评

  1.果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工作要常年抓,责任落实到各成员单位,采取开会调度、相互监督的方法,促进营销体系建设。

  2.对贮藏、销售果品数量多,对产业发展贡献大、成绩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

  3.对积极参与果品市场营销,工作认真负责、开拓进取、对果品营销体系建设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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