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策划精选3篇
地产策划 篇1
房地产营销策划的重要环节

按照现代市场营销观念,营销策划要贯穿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始终。前营销与后期的销售(推销)一样,都是房地产营销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当开发商有了投资意向后,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供求、软环境的调查与分析,以及对市场的定位,财务上的可行性分析等一系列前营销活动,最终作为投资决策。由于前营销最能体现“发现愿望并满足他们”营销的本质属性,因此,与房地产开发的后期推销工作相比,前营销还是房地产策划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前营销的介入,开发商就很难真正把握市场需求,其开发出来的商品房也无法顺利的销售,甚至带来商品房长时间闲置及资金积压的风 险。
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最前端
房地产开发大致要经历如下阶段:投资意向、地块选择、市场调查、产品定位、投资报酬分析、投资决策、方案设计、建筑规划、广告企划、业务行销、物业管理、企业形象整体策划等,对前6个阶段进行的营销策划活动就是“前营销”。从房地产开发整个过程看,房地产的前营销与后期的推销工作相比,则处于整个营销策划的最前端。这里应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前营销不同于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工作。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辅导教材里,把房地产开发划分为房地产开发投资机会选择与决策、前期工作、建设阶段、租售阶段、物业管理等几个阶段,认为前期工作是在确定了具体开发地点与项目之后,在购买土地使用权和开发项目建设过程开始以前需要做的工作。由此可见,前营销是在“前期工作”之前进行的营销策划活动。第二,前营销是在“拿到地块”之前进行的营销策划活动。洪建宁在《前营销——房地产开发制胜的密诀》一文论述房地产前营销的必要性时指出:“大多数的开发商拿到地块后不去认真做市场调查工作,而是凭自己的感觉、老经验得出一些粗造的产品概念”,他实际上把前营销看作是“拿到地块”之后进行的.营销策划活动。笔者认为,前营销是在“拿到地块”之前,因为拿到地块表明投资者已经做出了投资的决策。其实,如果地产市场是规范的,“拿到土地”也应包括在前营销里。如当今使用权的招投标挂牌出让,土地使用的位置、面积、功能、容积率等等都已明白地告诉投资者,即便于给投资者作决策之用。至于“拟应将项目的总体规划、建筑景观设计划分在内为宜”的提法,是不妥的,这应是“前期工作”的内容。
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长远战略
前营销尽管处于房地产开发的早期,是营销策划的前端,但是,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说,前营销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未来开发建成的项目是否能够成功地销售,是否能够按期收回投资并为企业带来利润,可以说前营销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关键。对于一个房地产企业来说,也只有通过前营销策划,找准目标人群,进行产品市场的恰当定位,通过成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来树立自己的产品和企业品牌,才能使企业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前营销也可以说是房地产企业成功谋划未来发展的一个有效的、长远的战略。
前营销策划工作的误区与问题
在我国,xx年和xx年上半年房地产热带来的后果还没有完全消除,某些地方遗留的“烂尾楼”工程还未清理完毕的情况下,进入1998年之后,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又渐趋宽松,房地产又开始升温,20xx年新一轮房地产热的争论与治理又拉开序幕。尤其是20xx—20xx年,房地产开发的各项指标增幅均在30%左右。据有关部门统计,20xx年全国有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超过50%,35个大中城市中有10个城市投资增幅超过70%。房地产投资的过快增长,势必使房地产开发数量大大超过居民对住房的需求,房地产的空置率迅速上升。造成房地产投资盲目增长和空置率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商营销策划不力,尤其是前营销策划的极不到位是其主要的原因。
其存在的误区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重后期推销 轻前期营销,本末倒置
尽管不少开发商都知道营销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重要性,但却不知道什么是营销。甚至把营销等同于推销,常见的做法有如下几点:一是成立公司、立项目、选择图纸和广告宣传等工作几乎是同时进行;二是前期无任何营销策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做广告以便推销;三是征地手续的办理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同时进行;四是开发前期虽有市场调研,但要么是全国范围的资料,本市资料不详,要么资料的获取缺乏可靠的依据,要么是可行性报告的承担者为了应付差事而做的一篇“调查报告”。总之,他们都不大重视“前营销”,从而耽误了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最佳起步期。至于涉及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形象策划大多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即使有也是围绕某一开发项目或为销售某一产品不得不进行的一种活动。
地产策划 篇2
在不同的房地产公司,对于房地产策划师的'定义和岗位职责都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要求确定。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策划师的工作职责都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地产项目的市场调研和咨询策划;
2.整合设计、建设、营销、广告、服务等资源,制定策划方案;
3.房地产项目的产品营销工作;
4.房地产项目的运营和物业管理工作;
5.负责房地产项目前期调研及策划,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地产策划 篇3
一、期权与实物期权
期权(option)是这样一种合约,合约的持有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可以但不一定)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购买和卖出某项资产。也可以说,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指在当前做出较小的投入或付出,进而拥有在未来可以行使但也可以不行使的某种行动的权利。期权按标的资产性质的不同分为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
金融期权(financeoption)的标的资产是本身具有原始价值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货币等。实物期权(realoption)是以各种实物资产(如机器设备、土地、技术、项目等)为标的物的期权。
简单地说,实物期权就是在动态和不确定的商业环境下,商业决策要灵活的适应战略资产投资的决策制定、投资机会估值和项目投资支出,是在运用期权理论的时候,利用金融理论、经济分析、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统计学和经济模型估计实物资产(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一种系统方法和整体解决方案。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涉及的实物期权方法,在国外已经应用到了各种各样的房地产项目当中来了,包括房地产开发、再开发、租赁合同的制定、抵押贷款的违约、决策等等方面。
二、实物期权法及其评价
传统的投资决策方法是现金流贴现法。现金流贴现法由于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全面地分析了项目寿命期内所有可能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并且对风险作了一定的分析,但是,DCF法结构上存在两个致命的局限性:一是每一个时点上的现金流量如何精确地估计;二是贴现率如何确定,特别是有风险的情况下(一般而言,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现金流的估计和贴现率的确定都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前者往往给“可批性”项目以可趁之机,有些单位为使项目能够通过审批,任意夸大现金流量。后者则使人惧怕风险,以高贴现率去反映高风险,往往低估项目的价值。
因此,只有当现金流和贴现率能够精确地预测时,DCF法才能够精确地反映出项目的价值,而现金流和贴现率的精确预测只能在市场比较稳定,宏观经济比较平稳的情况下才能出现。
传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存在着许多不足与局限性,尤其是贴现率问题,往往使得企业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对于不确定性很大、周期很长的复杂的投资决策,传统方法更是显得力不从心。如果说项目价值可以用净现金流大小来表示的话,投资项目的价值并不仅仅是项目产生的现金流,还应该包括其带来的战略利益。这一切都集中体现在企业的战略适应性上。经营柔性和战略适应性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进行投资决策分析的基本出发点,而这一点在传统投资决策分析方法中没有体现出来。实物期权分析方法正是针对这种“病症”给出的“一剂良药”。
实物期权分析方法在项目投资分析中的两个重要贡献是:
(一)经营柔性和战略适应性来源于投资项目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确定这些实物期权的价值才能科学地估价投资项目的价值,而实物期权分析方法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项目价值估价问题。
(二)有些项目中自然包含实物期权,但是更多地要靠决策者精心设计和构造,然后镶嵌在项目中,这为项目决策者和管理者进行投资项目管理提供了新的思想和方法。不难看出,实物期权分析方法是一种科学的、合理的、主动的、有效的项目估价和项目决策方法。
研究待决策问题的实物期权性质,也就是把实际投资决策问题转换成标准的实物期权问题。这一步骤需要投资者使用实物期权思维对项目整体运作的过程进行整体的决策分析,弄清楚可能的决策是什么,存在哪些决策,什么时候进行决策,谁有权利执行这个决策:进而分析包含了哪些实物期权、哪类实物期权。为很好地解决决策中的不确定性问题,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书面描述,这将成为解决过程中有用的参考要点。
三、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按照实物期权理论的观点,不确定性越大,风险可能会越大,但面对这些不确定因素,好的管理者会面对变化的形势,充分利用管理柔性,通过选择最佳投资时机扩张成功的项目,关停或推迟不好的项目。从而可能获得更好的投资机会和更高的收益。因此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应用实物期权方法进行决策,可以很好的解决在房地产项目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给项目的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决策者对投资机会的价值的估计
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的来源是开发项目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体现在不确定情况下决策者的决策灵活性。因此,决策者对投资机会的价值的判断,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期权价值。期权价值就是体现在对不同的投资机会的选择上,如果决策者事先并没有全面的意识到项目在不确定情况下各个阶段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那么此项目在各阶段就丢掉了很多投资机会的选择,也就失去了一部分决策灵活性所带来的价值,即失去了一部分项目的期权价值。因此,决策者对投资机会具有很强的判断力是确定项日期权价值的前提。
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投资者可以定量的测算投资机会的价值。投资者要获得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机会,必须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先期费用。根据期权价格不应当高于期权价值,房地产开发的先期费用也不应当高于项目的'投资机会的价值。因此投资者必须事先测算投资机会的价值。
(二)决策者对最佳投资时机的确定
房地产投资决策有一个时效性特征,即投资决策是立刻执行到期,还是可延期的,它反映投资决策的紧迫程度。当确定要对一个房产项目投资时,还要确定项目的最佳投资时间。在传统投资决策理论中,当项目的价值等于项目直接投资时,投资者就应当投资;而在实物期权理论中最佳的投资点上项目的价值等于项目直接投资与投资机会成本之和。如果把等待开发和立即开发的项目价值曲线绘在一张坐标图上,在最佳投资点上这两条件曲线是相切的,经济学家已经利用动态规划和微分方程等数学工具对最佳投资点上的项目价值进行了描述,在最佳投资点上,项目的价值大于项目的直接投资,最佳投资点出现的时间也应当比传统投资决策的投资时间要晚,因此在现实当中经常会看到投资者将有价值的土地空置,或者是很长一段时间不开发,这就意味着土地放在将来开发所具有的潜在价值大于现在开发的价值。
(三)决策者对最优投资规模的确定
房地产项目,特别是大型的房地产项目,在决策时还要确定是分期开发还是一次开发,除了考虑开发商资本实力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项目分期开发所包含的成长期权。通过对一次开发和分期开发的项目价值分析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期开发由于有成长期权的价值存在,因而具有更高价值。如果采用分期开发,就必须确定首期的投资规模,而首期的投资规模往往又会对后期投资有较大的影响。
(四)投资项目的所有权特征
所有权特征,即该项目中所包含的期权是独占期权还是共享期权。显然,对于独占期权,房地产开发者可以充分行使自己所拥有的灵活性,包括放弃权、延期权、扩张权、收缩权、停启权等,这些权利的价值将体现在期权的时间价值中。但是,如果期权不是独占的,这意味着有竞争对手与本企业共享执行该实物期权的权利。实物期权的共享直接导致项目价值的共享。因此,对企业而言,项目带来的期权价值必然有一定的损失,项目的价值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种降低是由于竞争所带来的。
(五)投资者对信息的掌握
房地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一直没有尝试对租金、房屋造价和利润等主要变化因素提供一种定量的严格估算。传统的做法是依靠专业顾问(如估价师、测量师等)的“经验”。近年来,不断增加的信息数据文件已经建立起来,用于测算租金、造价、投资收益和房价的执行情况。毫无疑问,这种数据服务系统的使用将比单纯地记录过去的事件有效的多,而且,随着这种系统将不断地扩大并变得更精细、更适用和更富有权威性。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些已存在的能测算趋势的指数将被设计成能预测将来可能性的变化值。这些崭新的服务系统将会给房地产决策者及他们的顾问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从而使他们能对不确定性做出更好的估计,而非仅靠“感觉”和经验。
四、案例分析
本文拟以一个简单的实物期权案例来说明实物期权理论在不确定条件下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假定某房地产公司有一地块开发权,拟定投资总额为1050万元,投资项目的寿命期为5年,前3年每年除去成本可以获得净收益270万元,后两年每年除去成本可以获得净收益250万元,该公司可以延迟2年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如果无风险利率为10%,项目风险波动率为30%,那么该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进行该项目的投资。
如果按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法分析该问题,可以求出该项目的净现值NPV为-52.6万元。根据传统NPV法评价该项目,因为净现值为负数,则该项目将被拒绝。但实际上,该例子是一个简单的实物期权问题:该公司可以延迟2年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即相当于持有一份2年投资的延迟期权,执行价格为1050万元,同时由于该项目尚未建成,相当于资产不需支付红利,因此可以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求得该延迟投资期权的价值C为225.8万元。
所以,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考虑延迟投资期权的价值进行决策,则项目总价值为(-52.6+225.8=173.2万元,说明该项目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投资项目在等待2年后的价值是可观的。
基于实物期权的投资决策方法将金融领域的突破性成果用于实物资产投资领域,是对传统的NPV法的完善。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周期性的行业,该投资领域蕴含着大量的灵活性,例如土地的开发时机选择、初始投资规模的确定、是否需要分期开发等等,如果能够在这些过程中依照实物期权的方法,按照投资决策分析步骤对这些灵活性的价值进行定量评估,或者在决策过程中引进实物期权的思维方式,将有助于使房地产投资决策的过程更加的科学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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